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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軍隊為基層干部普遍上調了一級行政級別,工資上漲了8至10元。這一次難得的普調,可以說為許多基層干部解決了實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部隊干部的生活條件。
軍隊自1965年實行行政級別制后,部隊干部的工資總體來說還是比較高的,像基層的排級干部能夠套改到行政22級,連級干部能夠套改到行政21級,營級干部能夠套改到行政20級。1972年又為基層干部普調了一級,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基層干部工資長期較低的問題。
但是,根據我入伍后的觀察,六十年代末期七十年代初期提拔都基層干部,家庭生活普遍比較困難。主要原因是他們工資收入較低,一般都在行政22到23級左右,工資在52到60元左右。如果沒有成家自己一個人還比較寬裕,一旦結婚生孩子后,生活水平直線下降。
生活比較困難的一般集中在農村入伍的干部家庭,他們的家屬很多都是來自農村,沒有工作,不能隨軍。隨著家里的孩子越生越多(那個年代國家沒有計劃生育政策,生三到四個孩子的比較多),一個人掙工資,要養活一家四五個人,人均生活費也就是10元左右。即使提拔到營級干部,每個月工資也就80元左右,孩子多的,生活仍然比較拮據。
如果干部家屬能夠隨軍,在部隊當地或部隊內部找一個臨時工作,還能夠彌補家用。如果不能隨軍,每年兩頭跑,花銷開支更大,日子過得更艱難。所有一些連級干部家屬,按照政策不能隨軍,也會悄悄地來到部隊長期居住,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兩地奔波的開支。
連隊的干部一般都和其他干部戰士一起吃連隊食堂,每個月交伙食費(一類灶每月14元左右)。但有的連隊干部由于家屬長期來隊,就不在連隊食堂吃飯,而是在家里自己開伙,這樣就能節省一些伙食費用。連隊殺豬,能夠拿一些便宜的肉,也能節約一些伙食費。
到了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部隊基層干部的生活條件有所改善。一是軍隊工資開始改革,二是國家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政策出臺了。基層干部都是一家三口,加上一些農村干部能夠在家鄉找到有工作的家屬,兩個人的收入養一個孩子,生活條件大大改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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