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終于供出了主謀!在近期,被中國政府定罪的“亂港分子”黎智英公然在法庭上大喊冤枉,稱自己不是主謀,而是美國的間諜指使他這樣做的。
這個曾主導《蘋果日報》的“風云人物”,如今終于承認背后另有“指揮中心”。
但讓人意外的不是他“甩鍋”,而是他終于開口承認:他不是主謀,只是“線人”而已。
這場審判,西方政客吵得比香港法庭還熱鬧。
英國外相卡梅倫跳出來說“深感失望”,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更是按下“人權警報”,連歐盟也發聲明“深表關切”。
但問題是:這到底是一場司法審判,還是一場政治表演?為什么中國處理一個本地法律案件,西方卻像自己被定罪了?
答案不難猜,這并不是“人權”問題,而是中西方在香港話語權上的較量。
從2023年12月開庭,到2025年12月宣判,整整兩年的時間,156天庭審,855頁判決書,2220項證物,這不是“突擊審判”,而是一場足夠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
他不是因為說了什么被判刑,而是因為做了什么。
早在“修例風波”期間,《蘋果日報》就多次發布帶有煽動性的文章,公開鼓動對抗政府,甚至呼吁外國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
更重要的是,黎智英通過助手馬克·西蒙,與美國政界人士多次秘密會面,收受資金支持。
這些都不是空口說白話,而是有銀行記錄、有郵件往來、有證人證言的實錘證據。
當黎智英在香港被判刑,西方一眾政客立刻“群起而攻之”。
我們不妨看得更清楚一點,西方政客的“憤怒”,真的只是因為一個媒體人被判刑嗎?
美國自己的“國家安全”法律又是怎樣的標準?
今年年初,美國一名叫塔里奧的“驕傲男孩”組織領袖被判了22年,就因為參與了國會山騷亂。
美國處理自己國家安全問題時毫不手軟,可一旦輪到中國依法辦案,就立刻變成“人權問題”?這不是雙標是什么?
再拿數據來看看: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年,只拘捕了285人。
而美國《愛國者法案》實施至今,涉及人數已超萬人。
黎智英之所以被稱為“亂港代理人”,不是因為他一個人有多大能力,而是因為他背后站著的是一整個龐大的政治網絡。
從早期的街頭運動,到后來媒體的輿論攻勢,再到西方頻頻出手的外交施壓,這場“香港之戰”,從來就不只是本地事件。
黎智英被安排在前線,而下棋的人,是華盛頓,是倫敦,是布魯塞爾。
他的“供出主謀”,從某種意義上說,并不令人驚訝,真正令人訝異的是他終于說出了這層“潛規則”。
2019年,他們或許以為可以在香港復制“顏色革命”的劇本,但如今香港不僅從“亂”中走向“治”,還在國際金融中心的排名中穩中有升。
2025年,香港在世界法治指數中繼續領先亞洲,超過新加坡和東京,成為全球高度法治社會之一。
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是主權平等,國家安全立法是各國的主權行為,美國有,美國盟友英國有,中國為什么不能有?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今年有53個國家明確支持中國涉港政策,這不是“孤立”,而是全球多數國家對主權與法治的基本認可。
西方國家總喜歡把“人權”掛在嘴邊,把“新聞自由”當武器,其實他們更關心的不是黎智英的人權,而是自己的“地緣利益”。
說到底,黎智英案的真正意義,不在于一個人的命運,而是揭示了一種國際博弈的真相:西方不愿接受一個強大的中國,更不愿看到一個依法治港的香港。
黎智英喊出的那句“我不是主謀”,其實是他多年“演出”后的最后一句臺詞。
他終于說出自己只是“傳聲筒”,但西方卻還在自導自演。
香港的法治,不需要西方“認證”,只需要守住底線。
真正的國際秩序,不在于誰聲音大,而在于誰能守規則。
黎智英的落幕,是一場政治操弄的終結,也是中國法治的一次勝利。
信源:黎智英案,一場中共醞釀多年的政治清算 2025-12-16 紐約時報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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