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孩在家被打,還手后反被罰200元,這事算誰的錯。
她一個人在家,門被敲響。來的是個不認識的女人,說她兒子被女孩弟弟打了,要個說法。女孩不想讓她進來,對方把門踹開就沖了進去。
雙方開始吵,后來動手。女孩被打倒在地,頭上有血塊,耳朵也出了問題。醫院檢查說是輕微傷,需要治療。
![]()
報警以后,警察來了。事情過去了五個月,到7月才出處理結果。說是互毆,不是單方面打人。
打人的那個女人罰了400元。女孩也罰了200元,理由是被拉開之后還打了對方兩下。
家里沒裝攝像頭,現場情況只能靠人說。女孩說對方先動手,把她按在地上打。對方說是女孩先扯她頭發,把她拽進屋里的。
![]()
有個鄰居叫李某的作證,說人拉開了以后,女孩又打了那人兩下。這個成了關鍵證據。
女孩媽媽不服,去申請復議。8月份結果下來,維持原判。說不能證明對方非法闖入,也不能證明對方先動手。
警方的說法是,雖然事發生在女孩家里,但沒有證據顯示門是被強行打開的。而且女孩罵人在先,說了很難聽的話。
![]()
張某某上門時錄了音,說自己是為了孩子溝通,語氣很平和。而女孩說了“滾”之類的話,被認為激化了矛盾。
對方來了三個人,互相能作證。女孩這邊只有自己一個人說話,沒人看見過程。所以她的說法沒被采信。
![]()
法律規定,被打之后如果還能控制自己,再去打回去,就不算防衛了。得是在被打的過程中反抗才算。
小瑩被壓在地上,之后被人拉開了。證人說她站起來又打了兩下,這就算新的行為了。
很多人都覺得不合理。家里被打,還手怎么就成了互毆。可法律上不是這么算的。
網上有人說警察和稀泥,有人支持處罰。各說各的理。東營警方回應說,處理沒問題,要是不服可以上法院告。
![]()
有律師講,在自家屋里,別人闖進來打你,這時候還手就是防衛。但現在的情況是,打了之后人已經分開了,再動手就不算了。
女孩是大學生,剛滿18歲。出事后一直睡不好覺,得靠藥才能睡覺。心理受影響很大。
她媽跑了好多部門,想把處罰取消。結果都沒成功。現在只能考慮去法院起訴。
本來孩子之間的事,找學校就行。非得找上門來,還帶人。最后鬧成這樣。
![]()
有人問,為什么拖了五個月才處理。按規定治安案件最多六十天就得辦完。超了這么長時間,也不知道卡在哪了。
也有人說,要是家里有監控就好了。至少能看清是誰先動的手。現在全靠嘴說,誰人多誰有理。
還有人提到,張某某是提前錄了音的。這說明她是做好準備來的。而受害方一點準備都沒有。
法律講證據,不講誰更慘。可有時候證據偏偏就是拿不出來。
這件事到最后也沒有監控視頻出來。雙方說法對不上,只能按現有證據來判。
女孩那邊說不認識李某這個人,也不知道他是真是假。但警方采信了他的證詞。
張某某那邊幾個人說話都能對上。這種多人一致的說法,在調查中更容易被采信。
現在的情況就是,打了白打,只要你不還手。一還手,就成了互毆。
![]()
有人說這是逼人忍著。哪怕被打也要坐著不動,不然責任就一半。
但也有人反問,要是真這樣,那壞人是不是更敢隨便欺負人了。
女孩現在每天還在吃藥。事情過去快一年了,身體好了點,但晚上還是害怕。
她媽說最后可能還是得去法院試試。行政復議不行,就只能走訴訟這條路。
目前還沒有看到法院立案的消息。也不知道這場糾紛最后會怎么收場。
有人查了一下,類似的案子以前也有。有的后來改判了,有的維持原樣。
每個地方執法標準不太一樣。有的地方會重點保護住宅安全,有的就不會。
這事到現在還是個疑問。被打的人該不該還手,還了手又該怎么定性。
法律條文寫得清楚,可實際用起來總會有模糊的地方。
最后的結果還是要看法院認什么證據。現在所有的材料都在案子里了。
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只能等。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