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寧夏銀川市原副市長郭柏春涉嫌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一案在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當天因前來申請旁聽的市民較多,在201法庭的旁聽席坐滿以后,銀川中院在旁邊的203法庭開設了同步視頻庭審直播。
曾因瀆職犯罪被跨國追逃
遣返回國后兩次被留置
郭柏春的公開簡歷顯示,他曾在2013年6月至2018年10月任銀川市副市長,分管金融、國資監管、招商引資等工作。而在更早些年間,郭柏春還在金融系統及黑龍江多地工作;而在擔任銀川市副市長5年之后,郭柏春進入企業擔任亞鉀國際投資(廣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方消息,2024年1月,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委對郭柏春立案調查。
當年3月,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統籌協調和有關部門協助下,經寧夏回族自治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與有關國家執法機關密切合作,職務犯罪嫌疑人郭柏春在境外落網并被遣返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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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柏春被遣返回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被遣返回國后,2024年9月24日,郭柏春被解除了留置措施。2024年10月15日,亞鉀國際在其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中透露,郭柏春可以正常履職,會議由郭柏春召集并主持。此后3個月,郭柏春主持了亞鉀國際多項會議。據證券時報消息,2025年1月16日,老撾有關人士到亞鉀國際老撾鉀肥生產基地視察指導工作,郭柏春以董事長的身份與對方現場視頻連線。第二天,郭柏春再次被留置。
12月29日庭審當天,公訴方當庭宣讀的起訴書顯示,郭柏春2024年3月24日因涉瀆職犯罪被留置,同年9月24日被解除留置措施;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25年1月17日被采取留置措施;因涉嫌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2025年7月17日被執行逮捕,7月18日由銀川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公訴方指控郭柏春挪用公款、濫用職權
所涉案件均發生于任職銀川市副市長期間
公訴方指控,2016年5月至12月,被告人郭柏春利用擔任銀川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先后兩次指令銀川市屬企業挪用公款5.46億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盈利活動:指令銀川市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借給陳某某4600萬元,用于陳某某炒股等盈利活動;指令銀川通聯資本投資運營集團總公司出借給郭某某5億元,用于其購買股票。
在涉嫌濫用職權罪名中,公訴方指控,在寧夏中銀絨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后稱中絨集團)和浙江世紀華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后稱華通集團)均計劃收購盛大游戲的商業競爭中,為打壓競爭對手,一方面,郭柏春指使銀川市公安局違法對張某某刑事立案,對王某、張某某等5人采取技偵措施,對張某某采取邊控措施。另一方面,郭柏春安排秘書徐某某編造馬某某涉嫌合同詐騙罪的舉報材料,指使銀川市公安局對馬某甲立案,利用先刑后民原則爭奪管轄權,停滯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張某某訴中絨集團、馬某乙合同訴訟案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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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柏春曾任銀川市副市長 視頻截圖
隨后中絨集團失去了盛大游戲私有化主導權。2016年6月,陳某某獲悉本次失利的情況后,向郭柏春提出借助司法手段打擊重慶小閑在線科技有限公司(后稱重慶小閑公司),進而牽連盛大游戲。郭柏春同意并授意時任銀川市公安局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張某,與陳某某對接具體行動方案。兩人最終商定,以“查處私服侵權”為幌子,打擊重慶小閑公司。隨后該公司多名關聯人員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監視居住、取保候審等強制措施,警方扣押了重慶小閑及關聯企業的140余臺服務器、數臺電腦,直接導致企業正常經營陷入癱瘓,直接經濟損失高達千萬元。最終,重慶小閑公司人員所牽扯的案件陸續被撤案。
公訴方認為,郭柏春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郭柏春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辯護律師提出管轄權異議和回避申請等
被法院當庭駁回
在12月29日開庭之后,郭柏春的辯護律師提出由于郭柏春所涉的案件,與分案處理張某、高某、段某某、陳某某徇私枉法案件屬于同案,但是法院卻另案審理且已經作出判決,且二審的審判人員就是合議庭成員。因此辯護律師提出管轄權異議,應當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其他省份法院來進行審理,辯護律師還提出申請一名檢察官和合議庭進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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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柏春曾兩次被留置 資料圖
公訴方當庭回應了辯護律師的申請回避請求。公訴方表示,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有關規定,相關檢察官不存在法律規定的法定回避的情形,當天出庭的檢察官均具備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庭的檢察人員受銀川市人民檢察院指派,具備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向法庭提交了出席人員名單。
最終,合議庭審判長表示辯護律師提出的回避申請不屬于刑事訴訟法第29條、第30條規定情形,因此予以當庭駁回,并均不得申請復議。
在庭審期間,針對辯護律師在庭前會議提出排除非法證據的申請,要求排除郭柏春兩次留置期間的所有筆錄及自書材料,以及留置期間監察機關所取得的所有在案證據,申請被當庭駁回。同時,針對辯護律師提出的申請相關證人出庭作證等十余項其他申請,也均被駁回。
紅星新聞記者 鐘夢哲
編輯 郭莊 審核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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