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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顧
在離婚案件中,房產分割往往是當事人最為關注的焦點問題之一。當房產為婚前共同購買,離婚時未作處理,且因客觀條件無法正常交易時,房產分割將變得更加復雜。
王某(男)與李某(女)于2016年戀愛期間共同出資購買了一套商品房,總價300萬元。王某出資180萬元,李某出資120萬元,房產登記為兩人共同共有。2018年,二人登記結婚。2021年,因感情破裂,雙方協議離婚。
離婚協議中,雙方對車輛、存款等財產進行了分割,但對該套房產僅約定"另行協商處理"。離婚后,雙方均未居住該房屋,也未就房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
案件結果
王某向法院提起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請求分割該房產。法院經審理后作出如下判決:
1、 關于房產性質認定
法院認定,該房產系王某與李某婚前共同出資購買,登記為共同共有,屬于雙方按份共有的婚前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根據雙方出資比例,王某享有60%的產權份額,李某享有40%的產權份額。
2、 關于房產分割方式
鑒于房產因客觀原因無法正常交易,法院采用"折價補償"方式分割房產:
1. 委托評估機構對房產市場價值進行評估,確定該房產現值為350萬元。
2. 考慮到王某已清償全部夫妻共同債務,且出資比例較高,判決房產歸王某所有。
3. 王某應向李某支付房產折價款140萬元(350萬元×40%)。
三、關于債務清償與房產分割的關系
王某清償的50萬元夫妻共同債務,屬于為雙方共同利益所負債務。李某應承擔50%的還款責任,即25萬元。該筆款項從王某應支付給李某的房產折價款中扣除。
綜上,王某實際需支付李某115萬元(140萬元-25萬元)。
四、關于無法交易房產的處理
法院判決房產歸王某所有,但明確在房產限制交易條件消除前,暫不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王某支付折價款后,即取得房產的實質所有權,待交易條件滿足時再辦理過戶。
最終,雙方服判息訴,案件得以解決。
澤達分析
一、婚前共同購買房產的性質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本案中,房產系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買,登記為共同共有,該房產屬于雙方按份共有的婚前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在離婚后財產分割中,應按照雙方出資比例或約定確定各自的產權份額。本案中,王某出資60%,李某出資40%,法院據此認定雙方的產權份額比例,符合法律規定。
二、無法正常交易房產的分割方式
當房產因客觀條件無法正常交易時,分割方式應靈活處理:
1. 折價補償方式:由一方取得房產所有權,并向另一方支付相應份額的折價款。這是司法實踐中最常見的處理方式。
2. 實物分割方式:適用于可分房產,如聯排別墅、可分層的房產等。但大多數住宅房產不可實物分割。
3. 變價分割方式:將房產拍賣、變賣后分割價款。但本案中房產無法正常交易,此方式不適用。
4. 暫時按份共有:在房產無法交易且雙方均不愿取得所有權時,可判決繼續按份共有,待交易條件滿足后再行分割。
三、債務清償與房產所有權的關系
一方清償夫妻共同債務,并不直接導致房產所有權變更。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本案中,王某清償的50萬元夫妻共同債務,屬于為雙方共同利益所負債務,李某應承擔相應的還款責任。法院將李某應承擔的債務份額從房產折價款中扣除,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債務清償是債權債務關系,而房產分割是物權關系,兩者性質不同。清償債務方不能直接以清償債務為由主張取得房產所有權,但可在房產分割時作為考量因素。
四、法律救濟途徑
當房產無法正常交易時,當事人可通過以下途徑尋求法律救濟:
1. 訴訟分割:向法院提起離婚后財產糾紛訴訟,請求分割房產。法院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2. 協商調解:雙方可協商達成房產分割協議,明確房產歸屬、折價款支付方式等,并可申請司法確認,賦予協議強制執行力。
3. 申請財產保全:如一方有轉移、隱匿、毀損房產的可能,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4. 執行程序:判決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措施。
律師寄語
離婚房產分割是離婚案件中的難點問題,尤其是當房產存在特殊情況時,處理起來更為復雜。基于本案分析,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一、離婚時及時處理房產
離婚時應全面清點財產,包括婚前共同購買的房產。建議在離婚協議或判決中明確房產分割方案,避免遺留問題。如房產因客觀原因暫時無法分割,也應約定處理原則和時限。
二、正確區分債務清償與財產分割
夫妻共同債務的清償與房產分割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一方清償共同債務后,可向另一方追償其應承擔的份額,但不能直接主張取得房產所有權。在訴訟中,可將債務清償情況作為房產分割的考量因素。
三、靈活應對無法交易的房產
當房產因客觀條件無法正常交易時,不必拘泥于"出售分割"的傳統思維。可采取折價補償、暫時按份共有等方式處理。重要的是明確產權份額和歸屬,價款支付可分期或附條件。
四、保留證據,防范風險
在房產分割過程中,應注意保留以下證據:1. 購房合同、付款憑證;2. 房產登記信息;3. 離婚協議或判決書;4. 債務清償憑證;5. 溝通協商記錄等。這些證據在訴訟中至關重要。
五、尋求專業法律幫助
房產分割涉及《民法典》物權編、婚姻家庭編等多重法律規定,專業性強。建議咨詢專業律師,評估法律風險,制定合理方案。尤其是涉及無法正常交易的房產,更需要專業指導。
婚姻關系的結束,應是理性與公平的結合。妥善處理財產分割,不僅是對過去的交代,也是對未來的負責。在法律的框架下,通過合理方式解決爭議,才能讓雙方真正開始新的生活。
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對不同法律規定、熱點、案件、裁判文書的梳理和研究,旨在為更多讀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觀察的視角。但需注意,我國并非判例法國家,且司法實踐中不同案例的細節千差萬別,切不可盲目參照。
如果您遇到類似糾紛難以解決,也建議您及時咨詢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以便更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文作者: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 剪兆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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