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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即將到來
不少人想買點煙花爆竹
增添節日氛圍
朋友圈里也出現了
各種煙花爆竹的廣告
但你知道嗎
這可是違法的
此前已有多人因此被抓
相關案例
01
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民警發現一住戶李某在微信朋友圈招攬銷售煙花爆竹,立即進行核查,并在其住所內查獲“加特林”等煙花爆竹共計135箱。目前,李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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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5年12月23日,山東壽光,韓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及相關從業資格的情況下,非法購買煙花爆竹,并通過朋友圈銷售從中牟利。目前,韓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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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5年12月16日,浙江武義,民警在開展社區警務工作中,獲取有人利用微信販賣煙花爆竹的線索。經調查,在陳某某家中查獲16個品種煙花爆竹共計76件。目前,違法行為人陳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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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賣煙花爆竹需要取得什么證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售賣煙花爆竹必須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取得相應許可證后方可進行銷售。
同時,煙花爆竹的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的經營布點,還應當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煙花爆竹能在網上進行買賣嗎?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發布銷售信息是一種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訴大家去指定地點購買煙花,不算違法。
如果在朋友圈發布的信息中,交易地點不是指定銷售地點,包括送貨上門這種方式,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涉嫌違法。
朋友圈私自販賣煙花爆竹,非法經營數額超過五萬元,或者違法所得超過一萬元的,就已經達到了非法經營罪的入罪標準。
特別注意
轉發售賣煙花爆竹的網絡信息
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
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
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煙花爆竹
每一次絢爛綻放的背后
都潛藏火災風險
它的危險存在于
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
多個相關環節
新年、春季臨近
煙花爆竹購買、燃放將迎來高峰期
這份煙花爆竹安全提示卡
請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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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 | 中國消防 壽光公安 武義公安 淮南警方 應急管理部
編輯 | 張玥
校對 | 侍文
審核 | 張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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