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在網上看到國內某沿海城市機場國內航站樓安檢區的一塊特殊的標識牌引起了很多人的討論和關注,特別是海員這個長期被忽視的群體。因為這塊特殊的標識牌里面提到了“海員優先”這四個字,這不僅僅是簡單的四個字,而是將“海員優先”與“頭等艙優先”、“軍人及隨行家屬優先”、“消防救援人員優先”以及“道德模范優先”并列。
![]()
雖然作為海員的我暫時沒有享受到這一“海員優先”的待遇,但是光看到這四個字我就覺得很暖心。相信不止是我,廣大的海員朋友都對于機場的這一做法點贊,因為這一做法體現了機場對海員這個群體的認可與尊重。不過目前也只有這一個機場有“海員優先”這個政策,2025年即將結束,對于馬上要到來的2026年,我在想“海員優先”能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展開嗎?
![]()
海員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卻長期被忽視,社會層面的關懷與尊重基本上沒有,這也導致了現在想跑船的人特別是航海類專業畢業生越來越少。在今年年初兩會召開的前夕,有代表呼吁加快《船員法》制定,但是比較遺憾的是到現在《船員法》好像還沒有出臺,甚至連納入國務院與全國人大立法計劃都沒有明確也間接說明了這一點。
這一次雖然這座沿海城市機場起了一個很好的開頭,但是想要起到一個拋磚引玉的作用,讓“海員優先”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展開我估計很難。首先從國際公約層面來說,ILO《海事勞工公約》(MLC)2025年4月特別三方委員會通過、6月113屆國際勞工大會正式批準的修正案,將海員列為關鍵工作者,2027年12月才正式生效,也就說明現在還沒有國際層面上的依據。
除了國際層面公約未生效之外,在國家層面《船員法》都遙遙無期,更別說出臺全國統一的“海員優先”實施細則與保障標準,所以很難前面展開。還有就是執行成本與管理差異,每個城市海員流量不一樣,全面展開可能成本高、收益低,另外就是不同的機場可能管理標準不一,統一協調難度大。
所以2026年“海員優先”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展開我估計很難,不過在上海、深圳、青島、寧波等這些航運樞紐、海員流量比較大的城市有可能試點。其實就我個人覺得,“海員優先”這一政策有固然更好,這樣可以體現對海員的尊重和認可,即便沒有這個政策我也不會覺得少了什么,畢竟對于海員來說,下船休假本來就是很開心的事情,搭乘飛機早一點晚一點影響不大,只要別誤了飛機就可以。但是對于海員的一些基本訴求,我覺得應該要得到保障。
別的不說,就說最基本的下地問題,雖然我到現在沒有遇到過在國內港口不讓下地的(疫情期間除外)情況,但是卻偶爾聽說海員在國內某港口無法下地,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就太可惡了,這種情況即便只是極個別存在的,但是影響的卻非常太好。海員長時間在海上本來就比較辛苦,到了港口想下地去接接地氣順便吃點東西或者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帶回船上,這本來是一件很正常也是很普通的事情。結果到了港口卻被告知無法下地,空歡喜一場,又或者下地之后購買的東西無法帶回到船上,這絕對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當然還有一些其它的問題,就不一一列舉了。以上只是個人觀點,歡迎大家留言和評論,發表你的觀點,謝謝!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