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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團雖然承認“中共為本黨本團最大的敵人,在打擊中共之目標上,黨團應絕對合作,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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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于各級團部把主要目標瞄準在選舉上,而國民黨組織又控制著絕大部分選舉資源,于是為了爭奪選舉席位和選票,三青團實際上把國民黨視為自己的最大對手,集中全力在各種選舉中與國民黨展開了激烈的爭奪。
三青團把選舉視為作戰,把投票處當作戰場,他們引用書記長陳誠的話說:
他們宣稱:
可以看出,二全大會之后,在自身利益的強烈驅動下,三青團的確變成了一個“獨立的政治戰斗體”,并迅速投入了“戰斗”,只不過其選擇的地點不是戰場而是選場,其“政敵”不是共產黨,而是國民黨罷了。
在推行所謂“地方自治”和“實施憲政”的過程中,黨團對立和矛盾的格局出現了明顯向下擴散的趨勢。在國統區許多地方,黨團雙方為了爭奪權力,都竭力拉幫派,占山頭,擴展勢力范圍,并且千方百計籠絡當地士紳名流、宗族頭人、保長甲長,乃至地痞流氓。
這樣黨團雙方都在地方上網羅了一幫人馬,甚至各自擁有武裝,成為當地頗有影響的地方勢力。黨團雙方在各級地方政權以及不同職業團體內部,都擁有自己的骨干和勢力范圍,而地方上的各種勢力,為了尋找靠山,也分別投靠黨、團兩方,各自聚集在黨、團旗幟之下,形成了左右地方政局的兩大集團。
與地方勢力的勾結,使黨團陣營及其矛盾變得更加錯綜復雜。黨團雙方為了爭取選舉勝利,不惜竭盡全力,動員一切可以調動的社會資源,投入競選過程。在許多地方,選舉變成了黨團兩大勢力的激烈較量。
為了控制選舉的過程,國民黨在其中央執行委員會之下設立了“中央選舉指導委員會”,作為指導大選之最高決策機構,舉凡選舉名額、區域(團體),黨內提名人選之圈定等重大問題,均由該會決定;此外,另設“全國選舉事務所”,作為“中央選舉指導委員會”之下的辦事機構,辦理有關選舉事宜。
在各省及直轄市,分設“省(市)選舉指導會報”及“省(市)選舉事務所”,由當地黨、政、團、參負責人組成,在各自轄區辦理有關選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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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報名參加選舉者都要經過以下程序:即各省市選舉指導會報提名,中央選舉指導委員會審核通過,最后參加投票選舉。無論是國大代表還是立法委員提名,都必須經過各省市選舉指導會報的協商,這里是黨團雙方激烈爭執、討價還價的交易場所。
在很多情況下,黨團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于是在同一地區黨團各自提出候選人,形成相互競選的局面。
整個競選過程混亂不堪,完全無法控制。
據一位參加湖南國大代表選舉的當事人回憶:
他回家鄉益陽宣布公開競選后,“事先沒想到抬轎子的比坐轎子的勁頭大。號召一出,助選人員分頭奔跑,到處串聯,各自為政,猶如脫韁之馬,一點也控制不住。抬轎的人愈來愈多,活動的范圍愈來愈廣,方式方法各出心裁,標新立異,各行其是,各種各色的標語、傳單、口號、漫畫,貼滿大街小巷…酒樓飯館大開方便之門,毫不相干的人都可自稱為某某的助選人員進入任何一個酒樓飯店吃飯。…完全不由競選人作主,每個助選人都可出面招待請客,隨便派人到各鄉活動,餐金旅費,既可記競選人的賬,也可記助選人的賬,還可借現款應付開支…各族祠堂都大量變賣公產作為該族競選人的費用”;“看了那種從未見過的紊亂場面,確實心驚膽戰”。
競選活動好像使國統區社會陷入了一種癲狂狀態。
投票過程更是為黨團所操縱包辦,甚至發生流血沖突,根本談不上反映民意。
在福建省福清縣,黨團雙方“不擇手段地讓自己一方的人當選。選舉前都布置各自的黨團員出動,包干游說,拉攏選票,保民如不聽從,則以武力相威脅。甚至包辦代寫處,肆意為選民填寫選票。在選舉那天,雙方對壘,陣線分明,會場內外,荷槍實彈,如臨大敵,連鎮公所派去各保監選的人員,都要腰掛手槍進場,火藥味之濃,如臨戰場”。
有的黨方人員在會場上游說,竟然被團方人員開槍射殺斃命。“其他選區均出現毆斗、槍擊等流血事件,競選爭權的血腥性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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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地黨團雙方力量對比的不平衡,選舉的結果各地也不相同。有的地方團方處于劣勢,但在許多地方團方取得了優勢。
安徽省就是一個明顯例子:
特別是前支團主任徐君佩在立法委員競選中擊敗了省黨部書記長范春陽,被認為是團方對黨方的重大勝利。
安徽支團干事長張宗良在選舉結束后的一次會議上躊躇滿志地說:
在湖北省的選舉中,三青團也取得了不俗的戰績。湖北及武漢三青團重要骨干,當選立法委員的有余拯、劉先云、郎維漢、白如冰、滕昆田、王長慧等;國大代表有涂少梅、周齊平、姚積昌、皮靜英、李茂林、程亞南等人。
尤其是漢口區團書記涂少梅在國大代表競選中戰勝沈鴻烈一事,在團內一直為人所津津樂道。
二全大會之后,“(青年團)參加各地選舉。但未及半年,發生了黨團之間為爭取選票的嚴重沖突。各縣市國大代表名額是固定的,黨的候選人大多數由地方保舉,經中央核定即成為正式候選人,而由地方配票包辦,必然當選無疑。但青年團在當地參選,如果人脈豐富,票源非黨部配票所能控制,并形成自由選舉,結果青年團的候選人當選了國大代表。
舉一個重要例子:湖北天門縣國大代表候選人沈鴻烈是中央黨部特別指定的,因為他當時任浙江省主席,德高望重,但他從未回鄉競選,亦未露面拜托,當地民眾對他毫無印象;相反的,青年團方面,涂少梅同志曾任天門縣教員,學生家長熱烈擁護,他自己天天在當地挨戶拜票,結果是以最高票當選國大代表。黨部要透過內政部取消他的資格,他將全部記錄資料呈送總裁侍從室與監察院申訴,幸而沈鴻烈知難而退,這場選舉官司順利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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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省的選舉中,湖南支團主要負責人如李樹森、羅正亮、王素波葉國素、張云漢等人當選為國大代表;周天賢、朱如松則當選為立法委員。
有的分團負責人在選舉準備會議上赤裸裸地宣稱:“這次選舉,是黨團雙方的政治斗爭”,黨方“以軍警武力,威脅我三青團,以排斥我三青團同志為目的”,“根據局勢變化,黨團必由政治斗爭進而發展到武裝斗爭”,要求團方干部調集武力,集中待命,準備戰斗。
在各地競選活動中,江蘇省可能是一個例外,在這里黨團矛盾相對比較緩和,沒有發生大的沖突。
據林棟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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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地競選活動中,江蘇省可能是一個例外,在這里黨團矛盾相對比較緩和,沒有發生大的沖突。
實行黨團合并前,策動湖南黨團斗爭的首要分子省黨部組訓組長陳大榕、支團部書記周天賢均受到撤職處分,《長沙晚報》曾以《去吧!摩擦專家》為題報道了這一消息。但這些措施如杯水車薪,已無濟于事。
參加大選是三青團在全國范圍內的一項中心活動。為了在選舉中與國民黨一爭高下,三青團幾乎投入了全部力量,其他團務完全停頓。各地團部都大力支持與團方有關的候選人,并“運用組織力量”幫助其當選,“以資增厚本團力量”。三青團竭力爭奪的結果,使相當一部分三青團干部當上了參議員、國大代表、立法委員和監察委員。據統計,當上立法委員的三青團重要干部約有100余人,“此百余立委,為團之菁英”。他們后來在立法院還組織了“新政俱樂部”,繼續與CC派的“革新俱樂部”相對抗。
但三青團在選舉中的“勝利”卻給國民黨政權帶來了一系列嚴重后果。
此種情況,各地皆然。
可見國民黨政府于1946~1947年舉辦的一系列選舉活動,成了黨團矛盾總爆發的導火索。
對此嚴重局面,三青團組織負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責任。
團方人士也承認:
湖北支團書記劉先云后來回憶說:
黨團矛盾及其沖突,達到了幾乎無法收拾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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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曾經出任湖南省主席的王東原回憶,當時湖南黨團斗爭曾給他帶來極大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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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選舉而造成的黨團矛盾空前激化,是促使蔣介石決定實行黨團合并的主要因素,也是三青團結束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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