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建議筑牢舌尖安全防線
在日常購物時,大家或許對有些“功能性”飲料“混跡”于普通飲料中銷售的現象習以為常,卻不知這很容易誤導消費者選購商品,從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和自由選擇權,甚至還會對不適宜人群的身體健康產生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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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大觀區檢察院積極發揮公益訴訟檢察監督職能,實地走訪轄區商超調查發現,部分超市存在銷售帶有“藍帽子”標識的勁酒、紅牛、東鵬特飲等保健食品時,未設置專區銷售,無綠底白字的“保健食品”提示牌,保健食品與其他普通飲料混放;同時還存在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與其他奶粉混放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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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院立即啟動行政公益訴訟程序,依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相關部門嚴格履行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的安全監管職責,加大檢查力度,要求相關超市、門店及時整改,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12月24日,經回頭看,相關問題門店均已整改完畢。
大觀區檢察院一直將保障食品安全作為監督重點,下一步,該院將持續跟進監督,加強與職能部門協作配合,關注特殊食品安全,守護好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檢察官提醒: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三類,消費者購買時需注意區分。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但不能替代藥物治療,選購時需認準“藍帽子”標志,核對標簽信息,并按說明使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需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使用,應認準“小藍花”標識,核對注冊號、適用人群及食用方法,謹防將普通固體飲料誤作特醫食品使用。嬰幼兒配方食品作為母乳替代品,應按月齡選擇對應段位產品,避免用調制乳粉或固體飲料替代。三類特殊食品均需專柜專區銷售,設置明顯標識,避免與普通食品混放引發安全風險。
撰稿人:江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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