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永州的羅先生反映,自己的女兒于2025年9月在安徽黃山景區(qū)“飛來石”景點墜亡,當地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其女兒排除他殺及刑事案件可能,屬于高墜死亡。
判決顯示,作為黃山風景區(qū)的管理者黃山股份公司在不能證明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因真正死亡原因無法查清,結合案件實際,酌情認定,黃山股份公司承擔15%的侵權賠償責任。
不過羅先生認為景區(qū)護欄存在缺陷,景區(qū)最低也要承擔70%-80%的賠償責任,前幾日他已提交上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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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先生提供的女兒生前圖 圖/受訪者提供
女生游黃山失聯,被發(fā)現在百米懸崖下墜亡
羅先生稱,事件發(fā)生在2025年9月24日,當時自己的女兒去安徽黃山風景區(qū)旅游,連續(xù)多日沒有聯系,后發(fā)現失聯,遂于9月30日報案,10月1日在“飛來石”景點懸崖下百米處發(fā)現女兒遺體。
“之前也是出去玩幾天,不會聯系,但這次好幾天過去,也沒有人聯系,就著急了。”羅先生稱女兒是單獨前往黃山景區(qū):“在外省玩了幾天后去的黃山,開始有一個同伴,后來同伴沒錢了,就沒去。”
羅先生稱,后來他們感覺事情不對,聯系不上女兒,曾發(fā)動全家人撥打女兒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之后報警。
羅先生表示,2025年12月12日,黃山市屯溪區(qū)法院給出民事判決,景區(qū)負15%的責任,但他表示不認可:“事發(fā)在黃山景點,是一個有護欄的小平臺,但是高度不夠,他們說不排除我女兒是自殺的,沒有一點事實依據。”
羅先生認為女兒性格很好,并向記者展示女兒出事前幾天在外游玩時和她弟弟的聊天記錄,聊天內容顯示多為游玩等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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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山市屯溪區(qū)法院給出的民事判決 圖/受訪者提供
“她今年二十七八歲了,沒有對象,之前在超市工作,后來說出去玩幾天回來再找工作,然后就出事了,問過她的朋友,都說她很開心、活潑。”不過,羅先生表示當時天氣惡劣,監(jiān)控上看不清楚具體情況,自己也沒有監(jiān)控視頻。
羅先生一方認為,景區(qū)作為公共場所管理人和經營者,未盡到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未及時發(fā)現事件發(fā)生,也未及時有效地救援而導致羅某某的死亡,應承擔主要侵權責任。
而景區(qū)方認為,無任何與景區(qū)安全防護缺陷相關的證據,僅能證明高墜死亡,但無法證明死亡與被告的防護不到位有關等內容進行辯護。
根據安徽省黃山市屯溪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經公安機關法醫(yī)鑒定確認死亡時間為2025年9月24日-26日之間,具體死亡原因不明,排除他殺及刑事案件可能,屬于高墜死亡非正常死亡。
判決書中還說明:“作為黃山風景區(qū)的管理者黃山股份公司依據民法典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規(guī)定不能證明沒有過錯的情況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因真正死亡原因無法查清,結合案件實際,酌情認定,黃山股份公司承擔15%的侵權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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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先生提供的事發(fā)前幾天女兒和弟弟的聊天記錄 圖/受訪者提供
判決結果顯示:一、被告黃山旅游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共計169236.67元;二、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該判決書亦對欄桿進行過說明:豎向欄桿高度約1.1-1.13米,橫向欄桿的長度約1.5-1.8米,橫向欄桿間距約0.25-0.3米……
不過,羅先生一方認為,觀景臺一側為連接懸崖的天然石壁與臺階,完全未設置任何防護欄桿,形成可直接步入險境的缺口。在有護欄的區(qū)域,自測高度多處不足1米。
而景區(qū)及公安機關引用的一份報告稱護欄高度為1.1-1.13米,但該報告未包含對無護欄區(qū)域的任何評估,羅先生同時也對現有設施是否達標提出疑問。
事發(fā)后曾接到女兒48秒電話,但沒人說話,手機作為關鍵證物不知所蹤
羅先生表示,他已經在2025年12月26日前后已經提交上訴材料,上訴合計金額180多萬元:“不是全額賠付,也得要求景區(qū)承擔最低70%、80%的責任,最近在補充材料。”
在護欄之外,羅先生還表示,事發(fā)三天后,女兒的手機還曾對外撥打過電話:“9月27日,打電話給我侄子,但是對面沒有說話,有48秒。”但羅先生稱,女兒被找到后,手機卻至今未找到,他也不知道沒有聲音的48秒是何人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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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先生稱,事發(fā)3天(9月27日)后,女兒的手機曾打過電話,但對面沒有說話,后家屬多次撥打,無人接聽 圖/受訪者提供
羅先生一方認為女兒的手機為關鍵物證,至今仍不知所蹤:“另有一張銀行卡,卡內有9000多塊錢,再拿到時是空卡,有流水。”
1月4日,記者致電黃山景區(qū)管理委員會,有工作人員給出宣傳科室電話,不過接電話工作人員稱不是很清楚,自己不是該科室工作人員:“我臨時接電話,他們人都不在,去干別的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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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先生表示要上訴 圖/受訪者提供
同日,記者曾致電黃山風景區(qū)公安局,顯示無人接聽。1月4日,記者致電黃山旅游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電話無人接聽,另有景區(qū)客服表示他們也沒有相關科室電話,并對此事暫不知情。
結合羅先生女兒的手機卡情況,有中國電信客服表示,卡是沒有定位功能:“建議先掛失,然后走司法路徑,看能否尋求警方支持,我們這邊會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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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先生一方認為護欄高度不夠 圖/受訪者提供
律師:家屬若認為護欄有缺陷,需通過第三方對比相關標準進行檢測
對于羅先生提到的護欄問題,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二十歲女生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登山活動存在的風險應有一定的認知,對如何登山,也有著高度的選擇權和決定權。
其自愿登山,自身也應盡到注意謹慎義務。若護欄等設施沒有缺陷,景區(qū)可能會出于人道主義進行補償。
“家屬若認為護欄高度不達標,需委托具備資質的機構重新測量事發(fā)地護欄高度,對比國家或行業(yè)強制性標準,且在該位置屬于事故高發(fā)地,景區(qū)沒有進行整改,則景區(qū)要承擔更多的責任。”付建說。
瀟湘晨報記者史繼超 武華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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