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擴大民間投資三年行動方案》
近日,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擴大民間投資三年行動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有關安排部署,增強民間投資信心,激發民間投資活力,推動我省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用市場辦法、改革舉措,持續優化民間投資發展環境,進一步擴大市場準入、打通投資堵點、破除隱性壁壘,強化項目建設、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推動民間投資提質增效。到2027年,全省民間投資增速高于全部固定資產投資增速,民間投資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力爭達到42%左右。
二、重點任務
(一)鞏固提升工業民間投資。圍繞做優做強數智產業、新型綜合能源、新能源新材料、優勢礦產資源精深加工、醬香白酒、先進裝備制造“六大產業集群”,紡織服裝、生態食品、健康醫藥“三大特色產業”和各地主導產業,實施強化比較優勢戰略,遴選認定一批先進制造業集群并向社會公示。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增資擴股、股權轉讓、合資共設等方式,參與國有重大制造業項目建設。(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能源局、省國資委、省體育局等,各市〔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下任務責任單位均包括各市〔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擴大特色優勢產業民間投資。支持有條件的地方主動承接東中部紡織服裝產業轉移,推動原材料、紡織染整、成衣成品等全鏈條發展。引導民營醫藥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爭取一批創新藥進入臨床試驗。推動民間資本加大“3+5”農業特色產業和“接二連三”產業融合投資,穩步提升農產品加工轉化率,推動傳統優勢和地方特色食品產業化。積極培育更多特色優勢產業創新型、“專精特新”企業。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黃小西吃晚飯”等重點旅游景區和鄉村旅游重點村鎮、鄉村度假酒店、民宿、戶外營地等重點旅居項目,推動旅游產業提質升級。(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省市場監管局、省投資促進局、省中醫藥局等)
(三)穩定房地產開發領域民間投資。落實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將符合貸款條件的商品住房項目納入“白名單”管理。支持民營房地產企業發行公司債券、開展股權融資等,拓寬融資渠道。推動民營房地產企業通過調整還款計劃、貸款展期、續貸等方式,穩妥做好債務接續。落實省“好房子”開發建設指導意見,因地制宜增加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供給。出臺促進旅居地產發展若干措施,謀劃落地一批旅居地產項目。支持民間資本依法合規參與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服務、運營。(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委金融辦、貴州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貴州省分行、貴州證監局等)
(四)拓展基礎設施民間投資。推動民間資本參與具有一定收益的鐵路、高速公路、水電、輸電通道、油氣管道、天然氣接收和儲運設施、供水等領域項目建設,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專項論證民間資本參與的可行性,并合理確定持股比例,鼓勵支持具備條件的項目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支持民營企業投資建設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地熱能、新型儲能、抽水蓄能等項目,參與智慧電廠、智慧電網、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等數字能源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建設運營規模較小、具有盈利空間的城市基礎設施領域新建項目。(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等)
(五)推動民營企業參與“數智貴州”建設。實施“人工智能+”行動,推動醬香白酒、化工、能源等行業領域大模型應用。支持民營龍頭企業、鏈主企業、服務商建設綜合性數字賦能平臺,推動跨領域數據融通共用,加快民營企業數字化轉型。依托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國家(貴州)樞紐節點,探索算電協同發展機制,鼓勵具備條件的民營企業投資建設算力基礎設施,加快算力資源規模化、綠色化發展。(責任單位:省大數據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六)引導民營企業參與低空經濟發展。推動民營企業投資航空電池、無人機整機制造、起落架、機載懸掛等低空裝備制造產業。鼓勵民營企業有序參與低空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打造“低空+”多元化應用場景。(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民航貴州安全監管局等)
(七)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重大科技攻關。動態更新并公布向民營企業開放的國家、省重大科研基礎設施清單,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參與重點實驗室、制造業中試平臺、大型科研儀器等創新平臺建設,聯合國有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承擔國家、省科技計劃項目。(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國資委等)
(八)鼓勵民營企業投資現代服務業。充分發揮生產性服務業“一圖三清單”導向作用,推動民間資本更多投向研發設計、檢驗檢測、質量認證、技術服務、現代物流、數字服務、現代金融、節能環保、人力資源等生產性服務業領域。鼓勵民營企業投資運營家政、養老、托幼、體育、健康等領域項目,推動生活性服務業高品質、多樣化、便利化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大數據局、省委金融辦、省生態環境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等)
三、政策措施
(九)清理整治市場準入壁壘。全面清理和整治違規設置市場準入壁壘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在準入條件之外違規設置障礙。落實招標投標有關規定和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嚴禁對民營企業違規設立設置分公司或子公司、強制加入協會等附加條件,取消對民營企業單獨設置的歷史業績、資質等不合理要求。用好招標文件合規檢測系統,加快推廣全流程電子招標投標、遠程異地評標和“暗標”評審。(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消防救援總隊等)
(十)落實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新機制。在PPP項目特許經營方案、招標文件、合同等材料中明確民間資本參與的要求和條件,嚴格特許經營方案審核,加強監督管理。落實PPP項目股權比例要求,市場化程度較高、公共屬性較弱的項目,應由民營企業獨資或控股;關系國計民生、公共屬性較強的項目,民營企業股權占比原則上不低于35%。(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能源局、省體育局、省大數據局、省林業局、省通信管理局等)
(十一)提高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份額。落實預留采購份額和價格評審優惠等政策,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對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嚴格按規定將預留份額提高至40%以上。對有預付安排的合同,鼓勵采購單位將對民營企業的合同預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額的30%以上。(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
(十二)提升企業投資服務效率。持續優化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流程,對列入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清單的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取水許可、壓覆礦審批承諾時限分別控制在20個、13個、5個工作日內,民間投資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限壓縮在35個工作日內。(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等)
(十三)強化重點民間投資項目推介。實施新一輪重點民間投資項目推進計劃,適時向社會推介重大工程和補短板項目、重點產業鏈供應鏈項目、完全使用者付費的特許經營項目清單。優化民間投資項目動態儲備機制,依托全國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平臺,篩選一批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預期收益率不低于行業平均水平的優質項目,定期向民間資本推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農業農村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十四)落實財稅支持政策。統籌省預算內投資,對民間投資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強的市縣給予激勵。安排省級工業和信息化、現代服務業、中小企業發展等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給予支持。落實科技創新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投資抵扣、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等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稅務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等)
(十五)強化基金引導。用好國家各類金融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重要行業、重點領域民間投資項目補充資本金。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算力基礎設施、產業園區、文化旅游等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四化”等產業基金每年支持民間投資項目的資金占比不低于50%。(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人民銀行貴州省分行等)
(十六)強化金融支持。落實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并購重組“綠色通道”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民營企業年度服務目標,加大對民營企業信貸投放,落實普惠信貸盡職免責和不良容忍度。支持擴大投貸聯動合作試點范圍,推動企業、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等融資信息互通共享。增強全省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分險作用,完善民營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民營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探索建立為優質民營企業增信的新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市縣設立中小民營企業風險補償基金。(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貴州證監局、貴州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貴州省分行等)
(十七)強化要素保障。對納入國家和省級發展規劃,以及緊扣建設“六大產業集群”的重點民間投資項目,統籌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予以支持。嚴格執行國家節能降碳政策,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對符合要求的民間投資項目給予用能保障。(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林業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
(十八)深化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價格改革。制定降低物流成本實施方案,推進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多式聯運“一單制”“一箱制”。推行水量水價前置協議機制。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支持綠電直連項目擴大電力市場化交易品種、范圍,千方百計降低工商企業用電成本。鼓勵建立氣源直供企業長期購銷價格協議機制。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能源局、省交通運輸廳、國家能源局貴州監管辦、貴州電力交易中心等)
省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同聯動,做好省領導聯系服務民營企業和商會工作,進一步暢通民營企業反映問題渠道,常態化、系統性解決突出問題。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責任單位,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指導服務和監測分析,引導民營企業誠信守法經營,科學進行投資決策,落實各項支持政策。重大問題及時按程序請示報告。
來源/貴州省人民政府網
編輯/吳蕓 責編/楊倩倩 審核/虎俞均 終審/謝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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