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為進一步養護黃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促進黃河漁業可持續高質量發展,日前農業農村部印發《關于繼續實施黃河休禁漁制度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決定繼續實施黃河休禁漁制度。《通告》規定,黃河河源區及上游重點水域從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實施全年禁漁,黃河寧夏段至入海口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實施階段性休漁,同時明確除特定水域、特殊種類漁業資源實行限額捕撈外,在休禁漁區和休禁漁期內禁止所有生產性捕撈作業。
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介紹,休禁漁制度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設立的一項重要漁業資源養護制度。2018年黃河全流域休禁漁制度實施以來,休禁漁秩序總體穩定,對水生生物資源保護和漁業高質量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農業農村部經認真研究、充分論證,決定繼續實施黃河休禁漁制度并保持相對穩定。
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指出,黃河休禁漁制度實施以來,沿黃各地加強組織領導,嚴格休禁漁執法監管,取得積極成效。一是黃河休禁漁秩序總體穩定。持續加大執法巡查檢查力度,建立完善黃河休禁漁管理長效機制,加強央地、地區間協同聯動執法,涉漁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減少,涉嫌犯罪行為大幅下降,非法捕撈得到有效遏制。二是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效果不斷向好。漁業資源保護修復力度加大,資源補充能力得到提升,配套其他養護措施,河源區及上游重點水域漁業資源恢復較快,寧夏段等部分河段和黃河口資源量呈上升趨勢。三是休禁漁意識不斷提升。沿黃各地充分運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群眾對黃河休禁漁制度均有所了解,遵守休禁漁制度的意識持續提升。主流媒體對黃河休禁漁專項執法行動進行廣泛報道,正面聲音占據主流,休禁漁社會氛圍良好。同時,統籌保護與發展,積極開展大水面生態漁業和生態高質量養殖,實現了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良性互動,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
據了解,與2022年黃河休禁漁制度相比,《通告》內容主要有兩方面變化。一是擴大黃河休禁漁范圍。落實黃河保護法規定,將目前沒有捕撈漁船漁民的祖厲河、皇甫川、清水河等3條支流納入休禁漁范圍,實現黃河干流和13條重要支流休禁漁全覆蓋。二是增加休禁漁期間捕撈限額管理。推廣2025年小浪底水庫捕撈限額管理經驗,順應青海、甘肅、河南、山西等4省開展休禁漁期間限額捕撈需求,《通告》對龍羊峽、劉家峽、九甸峽、小浪底等水域特殊種類漁業資源實行捕撈限額管理,具體由相關省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報農業農村部同意后實施。
農業農村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為實施好黃河休禁漁制度,確保休禁漁秩序平穩有序,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指導沿黃各地農業農村部門抓好《通告》貫徹落實。一是強化休禁漁政策宣傳。指導沿黃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廣泛宣傳休禁漁制度調整內容,尤其針對納入禁漁區范圍的祖厲河、皇甫川、清水河等3條支流,指導甘肅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農業農村部門提早部署,做到宣傳全覆蓋,確保周邊地方群眾知曉,確保社會穩定。二是嚴格休禁漁執法監管。農業農村部將繼續組織開展2026年“中國漁政亮劍”黃河休禁漁執法專項行動,組織沿黃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嚴格休禁漁管理,切實加大休禁漁區、休禁漁期執法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反休禁漁區、休禁漁期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行刑銜接,確保休禁漁制度落實到位。三是同步實施其他養護措施。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力度,強化科學規范管理。加強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建設和管理,嚴格涉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專題影響論證,督促落實生態補償措施。組織沿黃9省(自治區)劃設重要漁業水域,與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形成漁業水域分區梯次保護框架體系。組織開展黃河水生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調查,開展黃河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數評價。
詳見《中國食品報》(2026年1月6日6版)
排版、美編:劉瞳旭
審核:歐陽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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