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新年第一天,32歲中國博士生徐先生在德國慕尼黑中央火車站遭兩名匈牙利籍女子無故襲擊,頭部被啤酒罐砸中后,交涉時又遭拳打腳踢。高度近視的他在眼鏡掉落、手提行李的不利情況下,憑借常年健身和武術基礎反擊,致一名女子鎖骨骨折、頭部裂傷。德國警方已書面認定其行為為“防衛”,將其列為“受害者/被攻擊者”,目前無需承擔法律責任,正式正當防衛認定仍在走司法流程。
一、禍從天降:啤酒罐砸頭討說法,反遭圍毆
2026年1月1日,剛從柏林跨年回來的徐先生,在慕尼黑中央火車站下樓梯時突然遭“暴擊”——一個啤酒罐狠狠砸在他頭上,衣服瞬間被打濕。旁邊的老人指認,是樓梯上方兩名女子所為,鐵路安保當時就想驅散這兩人。
徐先生追上去希望對方道個歉,可這兩名女子不僅毫無悔意,還嘰里呱啦說著聽不懂的語言想溜。更過分的是,其中一人突然一拳打在徐先生臉上,把他的眼鏡都打飛了!要知道徐先生是高度近視,沒了眼鏡啥也看不清,手里還提著行李,完全處于被動狀態。
更讓他沒想到的是,另一名女子也加入攻擊,對著他拳打腳踢,沒多久還沖過來一個同伙男子,一男一女對著他吼叫著猛沖,拳頭不斷落在他身上。“當時火氣一下子就上來了,完全是本能反應”,徐先生回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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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招制敵:健身習武沒白練,防衛成功不擔責
危急關頭,徐先生多年的鍛煉沒白費——他曾經減肥50斤,常年保持健身習慣,還練過幾個月武術,現在正備考私人教練證。只見他一把抓住出拳的女子,順勢將其撂倒在地。
等他緩過神來,發現被撂倒的女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像是暈過去了,心里頓時有點慌,趕緊大喊“警察”。幾分鐘后,警方和鐵路安保趕到現場,讓人暖心的是,一位當地大哥主動上前說:“我看到了全程,你做得很好,我會為你作證!”鐵路安保也安慰他:“你保護了自己,做得沒錯。”
警方調查后發現,兩名女子都是居無定所的醉漢,45歲女子的酒精值高達2.6‰,32歲女子也有1.5‰(遠超醉駕標準),而且安保透露這伙人經常在車站鬧事。徐先生跟著警方去做筆錄時還挺緊張,擔心被認定為“互毆”,結果警方不僅明確詢問他是否要以“被襲擊者”立案,還建議他做傷情鑒定,甚至開玩笑說“我們系統沒中國先進老死機,大城市總有瘋子”。
次日警方通報傳來好消息,明確將徐先生的行為定性為“防衛”,目前他沒收到任何追責通知。不過要注意的是,德國正式的“正當防衛”法律認定還需要走一段時間司法流程,但警方的初步認定已經給了徐先生一顆定心丸。
三、法律解讀:德國防衛權有多“剛”?留學生該知道這些
很多人會問,把人打成骨折、頭部裂傷,怎么還能算防衛?這就不得不說說德國的正當防衛制度,和咱們國內的規定還真不一樣。
根據《德國刑法典》第32條規定,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正在遭受的不法侵害,實施的必要防衛行為都不算違法 。關鍵是德國的防衛權特別“凌厲”,不需要刻意權衡防衛行為和侵害行為的輕重,只要是必要的防衛手段,哪怕造成侵害人重傷,也可能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而且《德國刑法典》第33條還規定,如果防衛人因為慌亂、害怕、驚嚇而防衛過當,也不用負刑事責任 。徐先生當時眼鏡被打掉、視線受阻,還被多人圍毆,處于極度緊張的狀態,他的反擊完全符合“必要防衛”的要求,這也是警方快速認定其防衛性質的核心原因。
對比咱們國內的正當防衛制度,雖然核心都是“制止不法侵害”,但德國更強調“不向不法讓步”,防衛限度相對更寬松,不需要防衛人在危急時刻還要糾結“力度夠不夠”。對留學生來說,這一點很重要——遇到不法侵害時,合理運用防衛權保護自己是合法的,但前提是“正在遭受侵害”且“手段必要”,不能事后報復。
結論:留學生在外,健身是“自保神器”,懂法是“安全底線”
徐先生的經歷真的給所有海外留學生提了個醒:出門在外,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常年健身不僅能強身健體,關鍵時刻還能救命,就像徐先生說的,突然遇襲時人容易懵,長期訓練能提高反應速度,讓你在危險中多一份勝算。
同時也得懂點當地的法律,知道什么情況下可以正當防衛,避免因為不懂法而不敢維權,或者防衛過當惹上麻煩。德國警方的處理也讓我們看到,只要是合法防衛,不管在哪都能得到法律支持。
最后想問大家:你覺得留學生在外應該如何平衡“正當防衛”和“避免沖突”?如果遇到類似情況,你會選擇反擊還是避讓?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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