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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統計對象
(一)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成都市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人力資源服務備案證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二)成都市各類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包括縣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設立的綜合性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才公共服務機構、行業所屬服務機構(事業單位)等。
二、時間安排及要求
(一)集中填報
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于2026年1月1日至2月20日期間進入人社部人力資源市場統計系統進行集中填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對填報統計數據負第一責任,要認真、如實填寫統計報表,對年度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統計調查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的機構,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填報用戶可通過瀏覽器(支持Google Chrome 瀏覽器(重點推薦)、360極速瀏覽器、IE11等常見瀏覽器)輸入系統鏈接或通過手機微信掃碼,按要求輸入填報碼驗證后,登錄系統進行填報。(機構“填報碼”在下方掃碼獲取)
1.填報網址
https://dczb.mohrss.gov.cn/cydcs/answer?c3RhZ2luZ0lkPTIzNTEmcXVlc3Rpb25uYWlyZUlkPTI0MjQ=
(二)數據審核
各區(市)縣人社部門按照“隨報隨審”原則,逐項、認真審核本轄區內調查對象的填報數據,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退回異常數據,并指導機構再次填報。
各區(市)縣人社部門于2026年2月27日前完成對機構填報情況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通過;填報不完整或明顯錯誤的,退回機構重新填報。
(三)結果公示
對截至2026年3月12日前仍未按規定依法提交經營情況年度報告的機構,人社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將按規定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并按照《成都市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積分評級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信用扣分。
全市各級人社部門將在2026年3月31日前依法對外公示參加市場統計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此外,還將公示未參加市場統計的機構信息。
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依法在服務場所或自有網站平臺公示年度報告的有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四)年報蓋章
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統計年報審核通過后,于2026年4月15日前攜帶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備案證原件、經法定代表人簽字且加蓋單位公章的《成都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經營承諾書》到人社部門辦理年報蓋章。
省市直批機構按住所地到相關區(市)縣人社部門辦理年報蓋章。
附件:
1.人力資源市場統計系統操作手冊(機構用戶)
2.填報用戶可識別下方二維碼獲取填報碼
3.成都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經營承諾書
各區(市)縣年報蓋章地址及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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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成都人社局
編輯:徐倩
初審:政策法規科
責編:屈晨雨
審核:佘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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