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三鹿毒奶粉事件爆發,最終主犯田文華被判無期,最終經過3次減刑,將在2027年8月3日刑滿出獄。但是沒想到在河南中牟縣,又出現了兒童假奶粉,雖然此次他們售假時間短,造成的危害小一點。但是這一次犯罪有著新的模式,互聯網售假而且一直沒有被發現,僅短短幾個月,非法獲利6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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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購買國外廉價的奶精,也就是植脂末,加上麥芽糊精(淀粉類原料)、固體飲料粉和工業香精,就勾兌成了所謂的“進口牛奶粉”“羊奶粉”“駱駝奶粉”,偽造出 14 個品牌,在多個互聯網電商平臺注冊電商賬戶,可能還利用直播形式進行售賣。成本不到4元錢,最終銷售單價達到 30~88 元一罐。
如何被發現的?他們沒有被電商平臺審核發現,也沒有被用戶發現,而是當地警方在例行走訪時,聞到這沁人的奶香味兒覺得非常疑慮,本地沒有奶牛生產基地,附近也沒有奶粉加工廠,這個味道不對啊。于是心生疑惑,揭開了這起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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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奶粉沒有任何的營養價值,如果長期給孩子和老人服用,那簡直就是害命。犯罪分子以所謂超低價售賣為噱頭,他們闖過了電商平臺的審核,雇傭網紅進行帶貨,給予高額回扣比例,短短幾個月就獲利600多萬元。
犯罪分子是如何獲得電商平臺售賣的通行證?現在沒有完全披露出來,但是警方已經說明,奶粉的所有材料和全部包裝和生產檢測資料都是假的,其中包括偽造的假生產廠家,假的質量檢測報告等等。這些材料在上架前是需要提交給電商平臺后臺進行審核,因為都是假的,應該稍微對照條形碼、二維碼或者報告核查,都應該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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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全套假材料,卻沒有一個電商平臺審核出來?電商平臺審核難道都沒有專業人才嗎?按道理他們絕對請得起專業人才,那么為什么發現不了這個三無產品。稍稍注意一點,去相關工商食品監督網站上或者進行調查,就能發現他們沒有廠址,沒有生產基地,什么都沒有,質量合格證書更是沒有。
最終這起假奶粉的主犯判了15年,針對這種危害公共健康的假奶粉,其實應該處罰的更重一些,這樣法律的震懾力才會更強。另外,那些沒有做合規嚴格審查的電商平臺,難道不應該要負擔一定的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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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建議,生產者、銷售者,以及在電商平臺的那些主播,都應負上刑事責任。在新型的互聯網銷售形勢下,現在的假貨都堂而皇之的登上了電商平臺。處理打假,那真是勢在必行。不過想想,現在電商平臺除了封了那些所謂的售假的主播,好像他們也從來沒有得到任何的形式教訓,例如什么東北雨姐等等。
互聯網已經成為造假售假的最重要載體,而且即使被發現后,也可能付出的被懲罰成本最低。例如東北雨姐,因虛假宣傳被封禁,距今已被封13個多月,但是賬號仍然在,而且還擁有1700多萬粉絲。在此期間,還有網友發現她在各類小號露臉,最近更是頻頻出現。但是那些該被賠償的用戶得到了賠償嗎?
就如同此案假奶粉事件一樣,刑事方面現在已經審判完畢,那么民事的賠償又如何開始呢,電商平臺又如何負擔起他們的責任呢?現在誰又來負責給那么互聯網消費者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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