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1月6日,廣東汕頭金平區鮀江街道辦事處就“12歲男孩在餐飲店被燙傷致死”事件發布情況通報。
通報稱,死者張某(歿年12歲,安徽懷遠縣人)與經營餐飲店的周某(安徽懷遠縣人)是姑表親戚,周某一家長期照顧張某。
2023年1月2日,張某在店內燒水洗澡時,失手將鍋打翻致四肢被開水燙傷。事后,周某為張某購買燙傷藥膏,但張某父親未及時將其送醫。2023年1月10日上午,周某發現張某倒在店內,經120到場確認死亡。
事發后,公安機關迅速通過調查走訪、現場勘查、尸體檢驗等一系列偵查措施,查明張某的死因系被開水燙傷引發多器官炎癥反應致急性腎功能衰竭、休克死亡,排除他殺。其身上其他傷痕均為輕微的陳舊傷,經調查系張某父親平時對其管教造成。
金平區有關部門多次組織死者家屬與周某進行調解,目前調解工作持續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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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通報讓我如鯁在喉,心底頓生三個不解:
一是悲劇發生在整整三年前,當地政府多次組織死者家屬與周某進行調解,目前調解工作仍“持續開展”。可見事件復雜性與調解難度相當大。
二是根據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這名男孩從被燙傷到數日后衰竭死亡,以及其父“管教”留下的陳舊傷痕,說明其生前遭遇了多么不堪想象的痛苦折磨。
三是如此人命關天且案情復雜,是一級街道辦事處可以一紙通報作結的嗎?
這些都不免讓人心存疑慮。
更讓人揪心的是,男孩父母均為智力殘疾。父親跟著餐飲店老板打工了十四年,這個老板在當地開起新店后,父親帶著孩子繼續在店里打工,并在附近租了房子。2023年1月9日,孩子有點發燒,老板讓孩子父親出去買藥并抱床被子回來,小孩身體不舒服起不來,今晚就在店里睡。孩子父親因為有智力殘疾,送去藥和被子后直接回家了,店里當晚只有孩子、老板和老板妻女四人。
第二天一早,孩子的尸體被發現,老板報了警,但說是孩子生病死的。2023年1月11日家屬從外地趕到汕頭,在殯儀館看到了孩子的尸體,“從頭到腳都是傷,頭部臉部都有,四肢已經燙熟了沒辦法辨認其他傷痕,腿部浮腫跟大象腿一樣。”看到這樣的慘狀,家屬認為孩子怎么都不可能是病死的。
家屬同樣無法接受警方作出的孩子“洗澡把自己燙死”這一結論。這些天,在政府和派出所的協調下,就民事賠償部分,家屬和老板進行過調解,但是沒成功,老板說自己沒錢。家屬稱,接下來準備民事起訴,同時要追究老板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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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鮮活的尚處在少年階段的生命,到底因何而逝去?
其躺在殯儀館里“四肢已經燙熟了沒辦法辨認其他傷痕,腿部浮腫跟大象腿一樣”,這到底因何造成?如果說是洗澡被開水燙到,那從事發到死亡這8天時間他是如何度過的?
他的父母均為智力殘疾,作為姑表親的餐飲店老板是如何看護和對待孩子,孩子離世稱其“感冒致死”,事后將涉事餐館異常注銷,這里面到底有無真相被隱瞞,豈可成為謎團?
另外尸檢報告提及“四肢燙傷伴擠壓綜合征”,醫學上該癥狀需肌肉長時間受壓(如拘禁、重物碾壓)才可能形成,與單純意外燙傷的病理特征不符。通報未回應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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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描述遺體“四肢燙熟”“腿部浮腫如象腿”,燙傷面積疑超80%,但官方僅稱“輕微陳舊傷系父親管教造成”,未公布具體燙傷面積鑒定依據。
多名目擊者指證男孩生前被迫承擔繁重勞動(洗碗、倒垃圾),常遭老板娘用鐵勺擊打頭部,體表新舊傷痕交錯。
通報將傷痕歸因于智力殘疾父親的“管教”,但家屬質疑其并無暴力行為能力。
總之男孩實在太慘了,他的死也疑點太多。
在當今法治與信息時代,豈能讓一個活人死得不明不白!
越是處于弱勢,越是在不被關注的角落,越應透進“還原真相”的那束光,
以彰顯更有力量的公平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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