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規則的收緊和風險環境的復雜化,正推動銀行業迎來風控合規體系的重構浪潮。
2025年歲末至2026年年初,銀行業迎來一波首席風險官與首席合規官任命高潮。在過去一個多月內,近10家銀行加碼相關人事聘任配置,而自2025年初以來,已有超20家銀行及分支機構的相關任職資格獲監管核準。
這一趨勢背后是《金融機構合規管理辦法》(下稱《辦法》)設定的一年過渡期即將屆滿,《辦法》要求金融機構在總部設立首席合規官,并將其列為高級管理人員。
監管大限催生“補位潮”,新規重塑治理架構
2024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辦法》,明確金融機構應當在機構總部設立首席合規官,并規定首席合規官為高級管理人員,接受機構董事長和行長直接領導,向董事會負責。該《辦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金融機構預留了一年過渡期。
隨著過渡期臨近,銀行業首席合規官配備行動已進入沖刺階段。2025年12月,平安銀行、興業銀行、民生銀行、南京銀行、江陰銀行、瑞豐銀行等金融機構先后發布相關公告。
銀行領域呈現“大中小機構齊頭并進”的落地態勢。華夏銀行楊宏成為《辦法》出臺后銀行領域首位獲批的首席合規官;始興大眾村鎮銀行周偉則成為首位獲批的村鎮銀行首席合規官。
首席風險官制度的建立則更早。早在2006年、2007年,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大行就已啟動首席風險官管理機制。2016年原銀監會發布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指引》規定,規模較大或業務復雜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風險總監。
“首席”崗位兼任與分設模式并存
在首席合規官和首席風險官的崗位設置上,銀行業呈現出“一人兼任”與“獨立分設”兩種差異化治理格局。
高管兼任成為主流選擇。股份行中,民生銀行由副行長黃紅日兼任首席合規官,平安銀行則由行長助理兼首席風險官吳雷鳴統籌合規工作。城商行和農商行中,南京銀行行長朱鋼、江陰銀行行長倪慶華均同時承擔首席合規官職責。
兩種治理模式在實踐層面展現出不同的適用邏輯與治理特點。某資深銀行業研究人士對記者表示,采用“一人兼任”模式,通常在組織頂層實現了風險與合規管理的決策統一,有助于在戰略層面快速形成一致應對,尤其適合業務結構相對集中、決策鏈條需要高度協同的中小規模銀行。該模式的優勢在于能夠在復雜風險事件中實現快速響應與資源調配,提升管理整體效率。
相較之下,“獨立分設”模式則更加凸顯了風險防控體系中的專業制衡與深度聚焦。在業務多元化、跨境經營活躍的大型銀行中,獨立設置的首席風險官與首席合規官可分別帶領團隊實現專業化縱深發展,構建雙重檢視與制衡機制,從而在組織結構上強化風險抵御與合規監督的獨立性、系統性。
“兩種模式的選擇,實際上反映了不同銀行在發展戰略、業務復雜度和公司治理成熟度之間的差異與權衡。”上述分析人士認為,無論采用何種形式,其制度效能的關鍵在于是否能夠實現風險與合規職能之間的有機協同與系統聯動。在理想運行狀態下,合規職能應及時傳導監管政策變化與內部控制薄弱環節,風險管理部門則需據此動態優化風險策略與壓力測試框架。通過建立常態化的跨部門溝通、信息共享與聯合評估機制,最終形成覆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治理合力,從而在制度層面筑牢銀行業穩健經營的防線。
“守門人”能力模型面臨重塑,復合型人才爭奪與治理深化
首席風險官與首席合規官崗位的密集設立,對銀行業人才儲備提出了新挑戰。“一線業務經驗+跨區域視野+專業資質”成為崗位核心訴求。
從已披露的任職信息來看,復合型人才備受青睞。以平安銀行擬任“雙首席”的吳雷鳴為例,其擁有金融學學士和工商管理碩士學歷,履歷覆蓋多家機構,長期深耕信貸審批、風險管控等核心領域。
面對人才競爭加劇,一些銀行選擇市場化“海選”方式招聘首席合規官。江西銀行、上饒銀行等機構打破傳統選拔模式,面向市場公開招聘。這些崗位要求應聘者須具備八年以上金融或法律合規經驗,部分崗位明確優先考慮司法系統工作經歷。
薪酬水平也水漲船高。按照《辦法》規定,如果首席合規官稱職,其年度總收入原則上不低于同等條件高級管理人員的平均水平。據媒體報道,某上市銀行公開招聘信息顯示,該職位的參考月薪資水平可達10萬元至13萬元。
在金融監管持續趨嚴的背景下,銀行業罰單數量與金額仍處高位。企業預警通數據顯示,2025年,銀行業收到6521張罰單,罰沒金額26.41億元,較2024年增長44.95%。違規案由主要集中在信貸業務違規、內控制度不健全、反洗錢業務違規等領域。
前述分析人士表示,有效的合規管理,其價值不僅體現在規避監管處罰、維護機構聲譽和減少直接經濟損失上,更深層的意義在于,它能夠從源頭上緩釋因不合規操作所誘發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及流動性風險。這標志著合規職能從傳統的“成本中心”向“價值守護中心”演進,成為銀行穩健經營的內在穩定器。
“展望未來,銀行業合規治理體系預計將沿著更為制度化、精細化的軌道演進。”他認為,銀行業合規管理工作將呈現幾個關鍵態勢:一是治理機制從形式完備走向實質深化,權責劃分將更為明晰和剛性;二是伴隨職能重要性提升,精通業務、熟悉法規的復合型合規人才將日益緊俏,人才競爭持續加劇;三是合規文化將從高層倡導全面滲透至全員意識與日常行為,內化為機構的主動追求。
在此背景下,首席合規官作為合規體系的樞紐,其能力模型亦需相應升級。分析人士指出,其核心能力應聚焦于四個維度:首先是深刻的業務洞察力,必須深入理解銀行各項主營業務的內在邏輯與風險點;其次是精準的監管解讀力,能準確把握監管政策與法律法規的精神實質與演化趨勢;再次是高效的執行推動力,能將合規要求轉化為可落地、可檢查的管理流程與技術控制;最后是關鍵的跨部門協同力,能夠有效協調前中后臺,確保合規理念在業務全鏈條中得到貫徹。這四項能力共同構成了新時代首席合規官支撐有效治理、創造合規價值的關鍵支柱。
隨著過渡期臨近結束,銀行業將完成首席合規官的配備工作。但更重要的是,如何確保這些“合規守門人”能夠真正發揮作用,推動銀行業從“被動監管遵循”向“主動合規治理”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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