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本號發布了陜西橫山:誰偷走了我合法的退役軍人身份?一文,截止目前,已經過去兩個多月了,據當事人稱:橫山區紀委監委已經立案調查,但直到現在還是沒有任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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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退役軍人李生強身份被他人冒用26年的事件,因涉檔案盜取、違規審批等關鍵問題,引發社會對退役軍人權益保障機制漏洞的集中關注,目前橫山官方尚未完全解決李生強的優撫待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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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軍人檔案被他人違規提走
李生強(1977年出生)1994年入伍,1997年退伍后因政策未獲安置。2018年全國退役軍人信息普查時,他發現系統中無記錄。經查,其戰友陳泉曾以"急用"為由借走其復員證,歸還時證件照片丟失、姓名被涂改為"周生強",并稱"農村兵用不上檔案"。2022年李生強找回退伍證,發現姓名、入伍日期等關鍵信息均被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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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橫山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口頭告知李生強"檔案已被他人提走",據橫山區公安局刑警大隊依法對陳泉及高和平(時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主任,分管退伍軍人事務相關工作)調查發現,李生強檔案確已丟失,且該檔案系由高和平審批同意,以“安置工作”為由簽字提走,且未核實身份及權限。
涉事人員責任與法律定性:高和平是否涉嫌瀆職犯罪?
當時,高和平作為分管領導,未履行檔案保管職責,越權審批導致檔案丟失,違反《檔案法》第二十四條及《退役軍人保障法》第三十二條,構成嚴重失職。
以虛假理由違規提取檔案,涉嫌《刑法》第397條"濫用職權罪";冒用身份偽造證件提取檔案,同時觸犯《刑法》第280條"盜用身份證件罪"。
橫山區民政局:單位管理存在重大漏洞
橫山區民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在檔案流轉、身份核驗等環節存在系統性失責,可能涉及工作人員瀆職或共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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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一條,高和平的失職行為給群眾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應給予黨紀處分;同時符合《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三十九條"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權益"的處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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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橫山區公安局已對陳泉、高和平啟動調查,但截至目前,李生強仍未恢復退役軍人優撫待遇,檔案丟失導致的權益損失(如撫恤金、安置補償等)尚未彌補。
別讓受害人"流血流汗再流淚"
對于李生強的問題,公眾要求紀委徹查檔案盜取鏈條,嚴懲責任人,并建立退役軍人檔案電子化追溯機制,杜絕冒名頂替(類似案例見江蘇豐縣退役軍人王成金事件)。
事件暴露基層退役軍人檔案管理存在"人治"漏洞。陜西橫山“退役軍人身份被盜”:別讓身份認定漏洞寒了老兵心《中國青年報》指出,需通過剛性制度降低維權成本,確保《退役軍人保障法》落實,避免當事人"流血流汗再流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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