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蔡星卓
界面新聞編輯 | 劉海川
據第一財經2026年1月8日報道,北京群益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智于2025年12月初失聯。
報道稱,十多年來,王智以“訴訟保全”業務作為宣傳,通過簽訂家庭法律服務合同和高息借款合同的方式從社會吸收資金,每月返利,并利用抽獎等手段吸引出借人投入更多本金。2025年12月初,出借人發現利息并未準時到賬,王智突然失聯并將出借人拉黑。后經律所報案,北京市海淀區經偵支隊已經受理并進行出借人登記。
2026年1月9日下午,界面新聞記者走訪了位于北京海淀區的群益律師事務所。事務所玻璃門緊閉,前臺處漆黑一片,不過仍有律師在內。關于律所主任王智,一位律所律師告訴記者,“(他的狀況)我不清楚,就是失聯了”。此外,該律師表示,律所的業務照常進行,但王智失蹤一事確實“會波及到律師的工作”。關于律所目前是否有其他人員被控制,對方表示一切以官方消息為準。
律所主任成“借款人”
當事人趙春芳(化名)向界面新聞展示的聊天記錄顯示,2025年12月2日,群益律師事務所工作人員通知她,前一日,他們得知律所主任失聯。“等了一天,還是沒有消息,下班后就及時去報案了。”這位工作人員對接了趙春芳7年有余,自稱“事業一部法律顧問”。趙春芳說,“事業一部”就是律所的市場部。據第一財經報道,群益律所分為銷售和律師兩個部分,市場部對接出借人,游說他們投入資金,而律師正常接案子。
趙春芳與群益的交集始于2017年12月,受一位朋友的邀請,她來到群益律師事務所聽法律講座,趙春芳被律所的工作人員推薦了“家庭法律顧問”服務。“當時,他們介紹,簽了‘家庭法律顧問’的合同就可以成為VIP會員,并享受多種免費服務,比如法律咨詢、法律知識培訓等。如果不發生收費項目,那么按照所簽合同的年限,每年按照16%-20%給予‘上門獎勵費’。”趙春芳記得自己還問過當時的事業一部法律顧問,此業務在司法局是否有備案,對方稱有,并補充“主任在海淀區人脈很廣,這些事都能搞定”。出事后,趙春芳也問過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對方稱自己并不知曉“老板”王智和事業一部的業務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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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北京,北京群益律師事務所所在大廈。關于返還的利息,據趙春芳了解,2013年的時候年利率只有12%。后來最高時,2017年她與群益簽訂合同時的16%-20%年利率(簽訂1-5年)。后來,年利率不停下降,到2025年3月,年利率降至11%,連簽2年可以參與抽獎(攝影:界面新聞/蔡星卓)
2017年12月底,考慮到自己的家人有法律咨詢需求,趙春芳與群益律所簽訂了5萬元人民幣的合同。“這些事業一部法律顧問也是法律專業出身,小的法律問題他們就能搞定,復雜的問題就需要求助‘家庭法律顧問’了,后者的概念就像‘家庭醫生’。”趙春芳說,由于律所按時返給自己本金和利息,她此后多年間又陸續與群益律所簽訂了合同,共計超200萬元人民幣。
趙春芳回憶,2019年,律所將舊合同收走,換成了2份新合同,一份是家庭法律顧問合同,一份是出借合同。“事業一部法律顧問告訴我,換合同是因為司法局不允許律所當借款人,所以就改成了主任王智的個人借款。”趙春芳向界面新聞展示的一份簽署于2024年的《借款合同》顯示,借款人確為王智,借款指定“用于北京群益律師事務所經營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至于錢款用途,趙春芳回憶,最初對方口頭表示將會被用于律所的“訴訟保全”業務,資金絕對安全。不過趙春芳提到,此業務只出現在其宣傳中,所有合同均未出現“訴訟保全”字樣。趙春芳展示給記者的一份在當事人群里傳閱的《2023年上年度資金運作情況業務報告》顯示,群益律所自稱在2023年上年度涉及訴前保全業務43起,涉及財產金額超8億元,支付的現金擔保超1.7億元。
北京盈科(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重告訴界面新聞,訴訟保全是指法院在訴訟過程中,為防止對訴請的實現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對訴爭標的、證據、當事人行為等進行臨時性的限制或保全。“理論上,訴訟保全除了支付現金外,還有通過保險公司出具擔保函,或提供等額資產證明的方式。不過,北京市漢鼎律師事務所律師曾薪燚告訴界面新聞,根據他的實踐經驗,全國范圍內,雖然理論上可以現金支付,但現在的訴訟保全一般是由保險公司來完成,極少有現金交易,因為現金交給法院后在一定時間內都無法取出使用。“以100萬的訴訟擔保為例,當事人需向法院支付保全費4000元,向保險公司支付400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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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北京,北京群益律師事務所玻璃門緊閉,前臺一片漆黑(攝影:界面新聞/蔡星卓)
上百人,上億元
關于王智本人,據群益律師事務所官網和全國律師執業誠信信息公示平臺,他是北京工商大學法學學士,于2009年首次批準執業,無公開的行政處罰、行業處分信息。他“曾在某大型國有企業做管理工作,長期從事法學研究,現專職從事經濟、民事、及刑事案件的訴訟、仲裁工作”,主要執業領域為刑事案件、合同糾紛、經濟糾紛、婚姻家庭、房地產糾紛。王智作為負責人的北京群益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13年。天眼查顯示,目前,王智是北京群益律師事務所唯一受益所有人。
走訪時,界面新聞記者聽大廈工作人員提到,2025年12月左右,曾有約十幾人來此“要錢”,持續了兩三天,“都是老頭、老太太”。第一財經的報道中也稱,受害者中相當部分是北京退休老人。趙春芳所在的當事人微信群里有400多人,很多是連微信“接龍”都不會操作的老年人,她所知最年長的有88歲。而這400人并非全部,趙春芳2025年12月底向公安機關經濟犯罪偵查部門提交材料時聽對方提起過,“客戶有六七百人”。
第一財經此前的報道提到,多位當事人稱,目前已登記的出借人有數百位,涉及總金額正在統計。多位受訪者表示,他們從律所報案人處獲悉,尚存的借款合同的本金達9億元以上,資金打入了王智控制的賬戶。關于9億的數字,趙春芳也提到,自己也在當事人群里聽大家說過。“據我所知,除了群里的幾百人,其他的一部分當事人已經獲利出局。”
另一當事人張華(化名)告訴界面新聞,她接觸過王智,對他印象很好,“溫文爾雅”。還有一位當事人董曉雨(化名)告訴界面新聞,她從2018年跟著家人開始“借款”給律所,一直對王智保持懷疑,但由于一直按時收到返還的本金和利息,時間長了就慢慢放松了警惕。董曉雨連同其他兩位家人共“借”出超1000萬。實際上,她自己的本金已經收回約70%,但此次王智失聯前,家人剛剛簽訂了800多萬元本金的新合同。“之前,我還時不時和家人開過王智‘跑路’了這種玩笑話,家人說,‘人家是北京人,能跑到哪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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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北京,北京群益律師事務所玻璃門上貼著派出所電話。趙春芳說,疫情之后,律所的宣傳方式由通過掃樓、電話邀請到法律講座,逐漸轉為組織抽獎活動等。趙春芳參加過這樣的抽獎活動,“借款”越多,獲得的抽獎次數就越多。“我記得獎品就是現金,一等獎超過1萬元,紀念獎大概3000元。”(攝影:界面新聞/蔡星卓)
當事人中,有些人更早就接觸過王智。趙春芳說,她直接交流過的當事人中,有人是因為法律咨詢開始接觸群益律師事務所,有些人是因為打官司。“有的人請王智打過官司,還贏了,你說他們能不相信這個業務嗎?”她說,她雖然沒有近距離接觸過王智,但因為他是律所的主任,所以她一直認為自己是借錢給一位“法律工作者”,也因此從未懷疑。趙春芳說,到現在有些當事人也不相信王智有可能“潛逃”。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趙軍告訴界面新聞,根據目前掌握的信息推測,王智最終可能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二者的區別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從目前披露信息看,律所主任王智吸收資金的行為針對的是不特定的公眾。另外,合同采取的是還本付息的方式,資金出借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因此不能算是共同投資行為。這兩點都符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特征。”而關于非法占有目的,趙軍介紹,一般要看是不是將資金用于約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另外也要看比例,也就是說,如果大部分都沒有用于合同約定的目的,而是用于揮霍或最終卷款逃匿,那么就可能構成集資詐騙罪。”
趙軍介紹,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在數額特別巨大的情況下,嫌疑人可能面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如果構成集資詐騙罪,就目前披露的涉案數額看,可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處無期徒刑。“考慮到王智是群益律師事務所的主任,相關行為一度以單位名義實施,此事件也有可能涉及單位犯罪。本著罪責自負的原則,相關部門會根據事實,按照不同個體的參與程度進行定罪。”
截至發稿,界面新聞多次致電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媒體對接部門,均無人接聽。記者嘗試撥通王智的手機,提示對方已開通來電提醒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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