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環境網)
轉自:中國環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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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趙慧代表在武漢兩會現場。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替代修復,是司法實踐中的一大難題。
日前,在湖北武漢兩會上,武漢市人大代表、武昌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趙慧領銜提出關于制定《武漢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替代修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議案,引發廣泛關注。
近年來,武漢在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多元替代修復形式上取得顯著成效,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替代修復工作仍面臨一些亟待通過立法解決的難點。
比如,替代修復的啟動、鑒定、修復、評估等程序和標準需要進一步明確規范;對于購買碳匯、異地補綠等創新修復方式,也需立法予以進一步確認和規范等。
結合武昌區檢察院檢察服務“雙碳”(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室辦理多起涉碳案件,督促開展異地補綠,以及該院配合環保部門等適用購買碳普惠減排量、開展低碳項目建設等進行替代修復的實踐,議案建議,《條例》要明確替代修復責任分工、明確替代修復與行政執法的銜接、明確替代修復與司法工作的銜接、明確替代修復方式以及明確替代修復效果評估等5方面內容。
此前,武昌區檢察院與武昌區人大常委會共簽人大代表建議與檢察建議銜接轉化機制,切實凝聚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公益守護的合力。
“辦好案件、提好建議,都是履職盡責的要求和體現,我將持續關注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以高質效履職在助力武漢打造‘五個中心’,建設現代化大武漢中貢獻更多的智慧和力量。”趙慧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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