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瑞恩資本Ryanben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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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1月8日),50歲的前瑞信(Credit Suisse)副總裁蘇某(Ms Soh)被新加坡法院判處13年監禁。
被告承認30項指控,包括偽造文件和轉移犯罪所得,另有123項指控被納入考慮。
被告通過偽造客戶簽名,有時還會編造虛假的交易理由,以使后臺部門能夠處理這些交易;她還擅自將客戶賬戶中的資金轉移到她與母親或丈夫共同持有的銀行賬戶中;她還挪用部分客戶的資金,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支付其他客戶的費用。
七年違規操作,112封偽造信件
據法院文件披露,被告蘇某曾任職于瑞信新加坡分行。她于2005年12月加入瑞信、擔任助理副總裁(assistant vice-president),于2011年因業績表現突出晉升為副總裁(vice-president),直至2013年8月離職。
在瑞信任職期間,被告主要負責為高凈值客戶推薦投資產品、執行賬戶指示,并開拓新客戶。其名下客戶在瑞信的資金規模介于200萬至2000萬新元不等。由于工作需要,她可直接查閱客戶的賬戶資料及余額,
然而,法院調查發現,從2006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利用職務便利偽造至少112封銀行指示信,涉及對15名客戶的22個瑞信賬戶進行未經授權的交易:
其中28次是客戶賬戶間資金轉移,用于掩蓋擅自操作造成的虧損;
77次將客戶資金挪入自己或家屬控制的賬戶,支付個人開銷(包括房屋裝修、信用卡賬單和保險費用);
剩余7次則用客戶資金替其他客戶支付費用;
客戶對此毫不知情。為了掩人耳目,她甚至篡改交易通知,將客戶郵箱改為自己的郵箱、冒簽客戶簽名,并編造虛假交易理由。
購置房產挪用客戶資金,
并房產“出售”給不知情的客戶
2007年,被告和她丈夫購買一棟約136.99萬新元的私人住宅。為了付首付,她偽造了一位客戶授權的指示信,用客戶的資金開出兩張總共11萬新元的支票并存入她和丈夫的賬戶里,然后之后,她從中取出約10.5萬新元用于支付房產購買款項。
兩年后他們出售這棟私人住宅,以購置另一處房產。由于一直沒找到買家,被告把房產“賣給”了一名不知情的客戶,并在買賣協議上偽造了客戶和證人的簽名。
在偽造的協議中,這位客戶以149萬新元買下了購買了這處房產。
隨后,Soh偽造了指示函,將客戶賬戶中約150萬新元轉入她本人或經手該交易的律師事務所的賬戶。
這位客戶最終出售了房產,凈虧損8.68萬新元。
客戶損失590萬新元,銀行賠償1434萬新元
2013年6月,一位客戶發現賬戶異常后向銀行投訴,引發瑞信的內部調查。
瑞士信貸進行了內部調查,并在當月暫停了Soh的職務,隨后向警方報案。
被告于2013年8月被解雇。
事后銀行向24名受影響客戶賠償約1434萬新元(折合約8,690萬港元)以彌補偽造交易造成的損失。她本人返還了約330萬新元(折合約2,000萬港元),家人也歸還了她代為存放的31萬新元(折合約188萬港元)。
據控方統計,客戶賬戶的凈未經授權支出約590萬新元(折合約3,575萬港元),她個人從中獲利約284萬新元(折合約1,721萬港元)。控方曾建議判處15年至16年監禁,而辯護律師則請求從輕判刑,稱她用于個人開銷的資金只占所有偽造交易的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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