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重申一遍:
那個被暴力剪發的孩子,并非沒有過錯,“染發燙發”的確是《中學生守則》不允許的。
但是,教師鎖喉并暴力剪發,是涉嫌違法的!這是性質問題!
上級部門的“嚴厲批評”和法律從業者的告誡,已是板上釘釘的。
問題是,暴力能解決問題嗎?
類似于那個古代寓言中,庸醫拿起剪刀咔嚓剪掉了中箭者體外的箭桿,宣告治療完成。
跟那個暴力理發的“名場面”,像不像?有沒有解決病痛是不管的,但“剪掉了箭桿”,好看多了。
一些學校要的不是解決問題,是整齊劃一,是“服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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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問:要求學生統一發型,甚至規定貼頭皮的“板寸頭”是不是合法合規?
“頭可斷血可流發型不能亂”,孩子對于頭發的看重不是成年人能想象的。他們不是機器人,更不是流水線上的零件。
有人說:“學生就得有學生的樣子。”但“學生的樣子”是什么?就是整齊劃一的板寸?就是唯命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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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問:
一個被暴力當眾羞辱的孩子會變好,還是帶著創傷和敵意變本加厲?
《悲慘世界》中的冉阿讓,因為偷面包(給瀕臨死亡的孩子)而被捕入獄,發誓出獄后報復社會。
他出獄后,饑寒交迫中被好心主教收留,但他又“順走”了人家里的銀燭臺。面對問詢的警察,主教說“是我送給他的”,此話讓冉阿讓深受觸動,走上蛻變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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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時的主教“嫉惡如仇”,依法嚴懲,恐怕少了一個正義之士,多了一個恨世者。
那些犯罪傷人事件中,行兇者莫不讓人咬牙切齒。問題是,“壞人”是天生的嗎?
踐行育人使命的學校,才是社會安全的基石。
“建一所學校,少一個監獄”,誠然!
當然,話說到這里,“燙發染發”問題并沒有解決。
作為一個“批判者”,我昨天的文章成了一些教育者的“意難平”。
有讀者說“你恐怕沒有教過這些孩子吧”,還有人說“第一次覺得行者殷濤說話偏頗了”。
他們中有一些是教育工作者,可能正受著這樣的遭遇。他們是負責任的,也是無力的。
有時還要充當“替罪羊”,就像這個事件中“學校對涉事老師嚴厲批評”。我當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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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20多年的一線教育工作者,任教的大部分時間是江蘇發達地區。任教過國家示范高中(現在叫五星級高中),管理過當地最熱點的公辦初中,也管理過外來務工子女占比70%以上的初中。
太陽下并無新鮮之事,那些現象、問題大同小異。
我深知,教育的問題從來不只是教育問題。孩子的問題來自社會,也來自家庭。
在這么個內卷的、城鄉差異大、圈層鮮明的當下,孩子的問題其實是一面面鏡子。
而那些“行為異常”的孩子,通常是在有問題的家庭出現的。有的長期缺少陪伴,有的被棍棒教育,還有的被長期霸凌。
到了青春期,他們往往用“奇裝異服”“不服管教”甚至“霸凌別人”來顯示存在感,獲得價值感。
但他們往往吃軟不吃硬,遇強(暴力)更強(暴力)。而如果攻心為上,真誠關懷、鼓勵期待,往往像“鹵水點豆腐”,會有奇效。
當然,每個孩子是不一樣的,一把鑰匙一把鎖。不過,教育的規律是相通的,“教育是愛的藝術”是永恒不變的。
我很想知道:那個“染發燙發”的孩子是個怎樣的孩子?處于怎樣的成長環境?他的“發型”是什么時候出現的?開學至今,學校做了什么工作?
班會課、國旗下講話、家校懇談這些德育陣地都用心了嗎?有沒有組織學生做一些討論甚至辯論?
最后,《懲戒條例》也按規定做了嗎?如果該生涉嫌霸凌和其他違法行為,有沒有跟當地派出所聯系?
遺憾的是,一些教育管理者追求“短平快”,只相信“上手段”;一些旁觀者一無所知,卻在網絡上充當“陪審員”甚至是“法官”。
聽說最新進展是:學校說,孩子已經高興地回來上課;涉事孩子說,頭發沒有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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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似乎結束了,但挑戰剛剛開始。
說到最后,我想說,教育之復雜,遠不能用“非此即彼”的二極管思維看待。
教育之精微、影響之深遠,牽一發而動全身,絕不能用“簡單粗暴”畢其功于一役。
近日,那個“上學放學走一條線”的新聞又出現了,真是……明天說吧。
最后說,依法治校任重道遠,依法治理學校管理者面廣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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