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互聯網上毫無征兆地引爆了一顆深水炸彈。
這也太諷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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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兒要說清楚,咱得把時鐘撥回到上世紀七十年代。
那是個連談戀愛都帶著一股子書卷氣的年代。
李紅家里條件不錯,父母都是知識分子,她自己心氣兒也高,一心想考上海戲劇學院。
雖說面試沒過,但老天爺給她安排了另一出戲——她遇上了負責招生的余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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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一下就被擊中了。
哪怕當時環境并不支持這種跨階層的戀愛,她還是像飛蛾撲火一樣扎了進去。
那時候的感情單純得可怕,1979年兩人領證的時候,家里窮得叮當響,唯一的財產估計就是余秋雨那一肚子墨水和李紅滿腔的愛意。
如果故事只停在八十年代中期,那妥妥是個才子佳人的模范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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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混得風生水起,成了當時國內最年輕的高校校長之一;李紅相夫教子,洗手作羹湯。
可誰知道,命運這東西最喜歡開玩笑。
1987年,因為一些時代風波和職場里的爛事兒,余秋雨的事業突然遭遇斷崖式下跌,身體也垮了,直接臥床不起。
這時候,真正考驗人性的關頭來了。
按常理,老公落難,老婆都在床前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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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紅做了一個驚掉所有人下巴的決定:她要南下深圳打工。
為什么?
因為她太了解余秋雨了。
這男人骨子里傲得很,沒了名聲、沒了工作,要是再沒錢,精神世界絕對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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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的名字響徹大江南北,版稅拿到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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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苦熬了好幾年的李紅,以為終于熬出頭了,興沖沖地跑回上海,準備一家團圓,享受這遲來的好日子。
結果呢?
迎接她的不是擁抱,而是書桌上一沓沒藏好的信。
寫信的人叫馬蘭。
這名字在那個年代可是如雷貫耳——黃梅戲名家,國家一級演員,比余秋雨小了整整16歲,年輕漂亮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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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去查了一下,那些信里的詞兒,熾熱、露骨,全是崇拜和愛慕。
李紅當時就懵了,感覺天都塌了。
她忽然明白,當她在深圳為了幾塊錢加班費熬紅眼的時候,她老公正跟這位“紅顏知己”在西湖邊談詩詞歌賦,在劇場里眉來眼去。
面對這種背叛,李紅表現得異常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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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沒像潑婦一樣去單位鬧,也沒找媒體哭訴(雖然那時候媒體己經挺發達了)。
她就把信往桌上一攤。
余秋雨也沒否認,甚至挺坦然。
在他看來,他和馬蘭是“靈魂伴侶”,精神高度契合,這種“高級”感情好像就能凌駕于世俗責任之上。
1992年7月,這婚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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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紅帶著女兒,頭也不回地離開了那個她用青春供養起來的家。
僅僅幾個月后,余秋雨就高調迎娶了馬蘭。
但李紅這人,最牛的地方就在離婚之后。
一般被拋棄的糟糠之妻,大概率會陷入怨恨里出不來,甚至自暴自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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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李紅沒有。
她骨子里那股當年敢闖上海灘、敢下深圳的狠勁兒又上來了。
既然這十四年青春喂了狗,那剩下的日子必須為自己活。
她沒回上海,繼續扎根深圳。
但這一回,她不再是那個為了養老公忍氣吞聲的女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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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借在紡織廠的經驗和對深圳市場的敏銳嗅覺,李紅從基層干起,一步步爬到了管理層。
那個曾經圍著鍋臺轉的女人,變成了商海里殺伐決斷的女強人。
這波操作簡直絕了。
甚至在2008年之前,她在深圳就有了好幾套房產,身家早就不輸那個名滿天下的大師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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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男人不如投資自己,這才是硬道理。
網絡時代來了,話語權不再被壟斷,她終于能撕開那層溫情脈脈的面紗,讓大家看看袍子下面的虱子。
這事兒說到底,就像是一面鏡子。
在那個大變革的時代,有人選擇用才華換名利,甚至背棄誓言;而有人被命運踩在腳下后,硬是靠著一股韌勁兒,從泥坑里開出了花。
李紅沒有再婚,也沒有再對媒體多說什么,她守著自己的事業和女兒,在深圳過得充實又富足,至于往事,大概早就隨風散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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