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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方周末報道:咸魚等平臺出現代占地鐵座位的服務,標價1.99元單次、50元包月,覆蓋2、9號線等早高峰擁擠線路。
賣家多從起點站上車占座,再通過微信私下交易“座位使用權”,甚至衍生出高峰加價、冷門線路打折的差異化定價。對此,上海地鐵明確表示此類行為不被允許。
這一令人哭笑不得的現象,實則是公共資源稀缺性催生的畸形產物。
早高峰地鐵座位供需失衡,乘客對舒適通勤的需求與座位供給的矛盾,讓部分人看到了套利空間。
賣家以自身站立的不舒適為成本,通過“代坐”將公共資源轉化為私人牟利的工具,本質上與票販子、號販子無異,都是利用資源稀缺性賺取差價。
這現象背后更深層的原因,是城市公共交通在高峰時段的服務壓力,以及部分乘客對通勤體驗的迫切需求。
稍有一些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有償代坐”既違規又違法。地鐵座位屬于公共資源,遵循“先到先坐”的公共服務準則,而“代坐”行為通過囤積或說“霸占”公共資源牟利,不僅違背公序良俗,還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同時,此類交易缺乏法律保障,極易引發財產損失與信息泄露風險,買賣雙方的權益都無法得到有效保護。更嚴重的是,這種行為會破壞公共資源的公平分配機制,導致正常排隊的乘客更難獲得座位,形成“花錢就能占座”的不良導向,最終加劇公共資源的分配不公。
要解決這一問題,需多管齊下、標本兼治。
首先,地鐵運營方應加強現場管理與平臺監管,聯合閑魚等平臺清理相關交易信息,在車站和車廂內加強宣傳引導,明確禁止有償代坐行為,并對違規者采取勸阻、公示等措施。
其次,應從根源上緩解高峰時段的座位壓力,通過優化線路運營方案、增加高峰時段發車頻次、擴大車廂運力等方式,提升公共交通的服務供給能力。
第三,相關部門需加大執法力度,對囤積公共資源牟利的行為依法予以處罰,維護公共秩序與公平正義。
地鐵作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公共屬性決定了資源分配必須以公平為前提。“有償代坐”看似是小事,卻關乎公共利益與社會文明。唯有通過多方協作,才能遏制這種畸形的牟利行為,讓地鐵座位回歸公共資源的本質,保障每一位乘客的合法權益。
(信息來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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