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舒隆煥
1月12日,關于“一匹白馬出現在地鐵場景”的視頻引發質疑。馬主人發布的定位在西安,稱“馬沒‘油’了,‘坐’個地鐵,西安人別驚慌”。有人懷疑這是AI制作的視頻,西安地鐵沒有“三里站”等站名。視頻引發網友對馬匹等動物能否進地鐵、怎么進,坐地鐵是否可以帶寵物,男子和馬是否在拍戲等討論。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截至12日20時許,此賬號發布了5個視頻,未標注AI制作或情景演繹等信息,轉評贊已超過3萬。對于網友的質疑和追問,作者沒有直接回復。
![]()
男子把馬牽進短劇基地(視頻截圖)
此前,該賬號作者賀先生對極目新聞記者稱,這幾個視頻不是AI視頻,視頻中的地鐵場景是劇組的布景,里面的地鐵車廂是道具,這是在片場拍戲,圍觀者是群演,沒有把馬牽進西安地鐵。他稱,自己在渭南做馬場生意,12日他受邀帶著馬來到西安,參與短劇拍攝,這是一次商演。他表示,12日5時許,他從渭南出發,用貨車把馬拉到西安的片場,當天下午結束拍攝。
西安一位市民表示,她第一眼看到賀先生發布的視頻,以為西安地鐵能拉動物,視頻配文和評論區回復有誤導性。
記者追問發布這種視頻是否有誤導性?賀先生未正面回應,稱自己并未牽著馬進入真正的西安地鐵,發布視頻時也沒有說在地鐵哪條線路和哪個站,“我是為了宣傳馬場”。
12日晚,極目新聞記者獲悉,視頻中白馬出現的地鐵場景在西安某影視中心的微短劇基地。影視中心負責人李女士稱,公司打造的微短劇基地是為攝制方提供場地和服務的,地鐵等現代都市類場景設置在一棟大樓內,地鐵站均是虛擬名字。賀先生發布的部分視頻是短劇拍攝場景,他將視頻發布在社交平臺是其個人行為,如果存在蹭流量和誤導性,監管和執法部門會查處,短劇基地無法干涉,已在上述視頻評論區做了回復。
記者注意到,該影視中心賬號其中一條評論為“歡迎各類小動物來某基地坐地鐵”,賀先生回復:“你可算來了,我渾身是嘴都說不清楚。”
![]()
馬在片場(視頻截圖)
李女士表示,賀先生的馬參與拍攝前,基地已經做了預案,保證防疫安全、電梯安全,拍攝時還有工作人員跟隨,處理馬的異味和糞便。此次拍攝,基地只是提供場地和服務,攝制方是其他機構。據她了解,今年是馬年,攝制方可能是要在短劇里注入馬元素的劇情。她認為,一些短劇為了達到文化藝術和影視效果,短劇中含有“馬進地鐵”的劇情沒什么問題。但她不了解這部短劇的具體構架,“馬進地鐵”這類劇情是否荒誕,是否合法合規,在播出前會有專業部門審核。
截至發稿前,記者嘗試聯系攝制方未果。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對極目新聞記者稱,創作者通過劇情演繹方式創作、發布虛構內容時,需在顯著位置或以顯著形式明確標注視頻系演繹,文案包括但不限于“虛構演繹 僅供娛樂”等。馬主人明知是視頻演繹內容,卻沒有標注,疑似演繹未打標的內容,違反了抖音平臺的規定。若未標注造成公眾誤解,賬號可能面臨暫時禁言或無限期封禁的處罰。
付建認為,賀先生發布的視頻并沒有標注為片場布景,屬于打擦邊球博取流量的行為。如果傳播范圍較廣,影響到西安地鐵的形象或對西安地鐵的管理造成困擾,可能受到治安或網絡信息監管方面的處罰。
![]()
短劇基地內的地鐵場景(受訪者供圖)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趙良善認為,馬主人的行為目前難以直接認定為法律意義上的造謠,但已構成誤導性傳播,若造成嚴重后果仍會被追責。他稱,該男子將定位設為西安,添加“西安”“地鐵”話題,但未直接宣稱“這是西安地鐵內實拍”,其辯解“沒說過是地鐵”,在證據上有一定空間。
趙良善指出,若視頻傳播范圍廣,導致大量網民質疑西安地鐵管理、引發公共秩序混亂,或西安地鐵因此聲譽受損、產生實際損失,會被認定為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能面臨拘留或罰款。他提醒,短視頻創作不能以“沒直接造謠”為由規避責任;定位、話題、文案等間接信息若足以誤導公眾,仍可能承擔法律風險;涉及公共交通工具、政府機構等敏感場景,建議明確標注拍攝地點,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此前,西安地鐵客服回應,西安地鐵沒有三里站,運營方未收到馬被牽進地鐵的報告。除了導盲犬和警犬,其它動物禁止帶入地鐵。地鐵運營期間不支持影視作品拍攝,也沒有和劇組合作。后續,該視頻如果對西安地鐵造成影響,運營方會進行處理。
(來源:極目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