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九龍湖派出所的一則防騙提示引發學術圈關注:東南大學周某某為快速發表論文,在社交平臺結識某科技公司員工并簽訂代發合同,先后被以 “編輯費”“出版費”“保密金” 等名義騙取 7.5 萬元。
![]()
事實上,這類針對教師、學生等科研群體的論文代發詐騙早已屢見不鮮,騙子精準拿捏 “急于發表” 的心理,用虛假承諾層層設套,讓不少人既損失錢財又耽誤學術進度。今天就來拆解論文發表中的 4 大高發騙局,幫你避開陷阱!
騙局 1:版權押金
“繳納版權押金,防止一稿多投,排版后全額退還!” 這樣的說法是不是聽起來很合理?但從業十年的業內人士直言:這根本就是騙子的憑空捏造!
從法律層面來說,論文的著作權本就屬于作者或其單位,只有在文章正式發表后,復制權、發行權才會通過版權轉讓協議轉移給雜志社,這也是 “一稿不能多投” 的法律依據。而作者的署名本身就是對版權的自我保證,若存在版權糾紛或學術不端,雜志社直接退稿即可,完全無需通過 “押金” 來約束。
更關鍵的是,正規期刊的出版流程里,排版環節根本不單獨收費!論文發表的正常流程是 “審核→錄用排期→定版(收費或免費)→排版校對→出刊”,排版通常在出刊前 1-3 個月進行,編輯會按期數統一處理整期文章,絕不會為單篇文章單獨排版,更不會以此為由收取押金。
那些承諾 “百分百如期見刊” 的更是套路 —— 正規期刊即便錄用,也可能因終審調整、刊期延遲等特殊情況影響出刊時間,沒有任何機構能打包票 “百分百”。所謂 “押金退還”,往往是騙到錢后便失聯的借口。
騙局 2:保密金
“不能讓雜志社知道是代投,先交保密金,校稿后馬上退!” 這是保密金詐騙的典型話術,本質就是敲詐勒索。
誠然,部分雜志社確實不鼓勵代投行為,但即便查稿時暴露代投事實,后果也只是文章被退稿,絕不會要求作者繳納 “保密金”。騙子正是利用作者 “怕退稿” 的心理,憑空制造 “泄密風險”,借機索要錢財。
此前就有受害者小張的案例:他通過社交平臺聯系到 “核心期刊加急發表” 機構,先被收取 1.26 萬元 “定金 + 尾款”,后續又被要求繳納 1.3 萬元 “保密金”,甚至被誘導向兩位 “校稿老師” 各轉賬 1.36 萬元。直到發現所有轉賬都進入個人賬戶而非公司賬戶,小張才意識到被騙,此時已損失近 4 萬元。
記住:正規發表流程中,從無 “保密金” 這一收費項目,凡是要求私下繳納 “封口費” 的,百分百是詐騙!
騙局 3:核心錄用詐騙
“核心期刊來稿就收,1.8 萬發表《河北法學》!”“C 擴期刊錄用,當月見刊!” 網上這類曬錄用通知書的廣告,十有八九是陷阱。
先看細節:騙子提供的錄用通知書往往是統一模板,字體、公章格式高度一致,大多是 “紅頭文件” 樣式 —— 但實際上,這種格式的錄用通知書在核心期刊領域極為罕見,甚至很多普刊都不會采用。更離譜的是落款時間和刊期:某騙子發出的《北方法學》錄用通知顯示 “12 月錄用、當月見刊”,但這本期刊本身是雙月刊,根本沒有 12 月刊期;而正規核心期刊從錄用到見刊,至少需要 1-2 年,普刊都要 4-6 個月以上,“當月錄用當月見刊” 純屬天方夜譚。
再看價格:像《河北法學》這樣的法學 C 擴,正規投稿不僅不收費,還對作者資質有嚴格要求(網傳不接受博士在讀以下作者),若真有 “內部渠道”,費用至少 8-10 萬,1.8 萬的報價簡直是明擺著的詐騙。騙子的套路就是用 “低價 + 快速錄用” 誘惑作者,先收版面費,再以 “版權押金”“保密費” 等名義層層加碼,直到騙無可騙便失聯。
騙局 4:低價引流
“發表僅需 2000 元!” 看到這樣的低價廣告別心動,這是騙子的 “引流套路”。
這類機構初期只提 “服務費”,刻意隱瞞 “版面費” 等關鍵費用。等作者簽訂協議、支付 “定金” 后,才告知 “2000 元只是服務費,版面費需另外支付”,而后續的版面費往往和服務費相當,相當于作者要花雙倍價錢,甚至更多。更惡劣的是,部分機構收取費用后,根本不會投遞論文,只是用虛假的投稿回執敷衍作者,等作者發現時早已無法聯系。
![]()
警方 & 業內雙重提醒
- 認準正規渠道:發表論文直接通過期刊官網、編輯部郵箱投稿,或聯系有正規資質的機構(核實營業執照、辦公地址,拒絕私下轉賬);
- 拒絕 “百分百承諾”:正規期刊無法保證 “必錄用”“如期見刊”,遇到這類絕對化表述直接拉黑;
- 警惕異常收費:版權押金、保密金、加急費等均為不合理收費,正規期刊僅收取版面費(部分期刊免費),且會通過對公賬戶收款;
- 保留維權證據:簽訂合同、轉賬記錄、溝通記錄等均需留存,一旦發現被騙,立即撥打 110 報警,并向期刊編輯部核實情況。
論文發表是學術路上的重要一步,切勿因 “急于求成” 給騙子可乘之機。記住:學術無捷徑,正規流程雖繁瑣,但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權益。如果不確定投稿渠道是否正規,不妨多向業內前輩咨詢,或直接聯系期刊官方核實,別讓辛苦研究的成果,最終變成騙子的 “提款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