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1月11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劉家堡派出所成功查處一起非法儲存危險物質案件,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違法人員,當場收繳煙花爆竹82箱。
經查明,2025年12月以來,違法行為人楊某,通過網絡平臺非法購進煙花爆竹82箱,儲存在其居住的普通住宅內,并多次通過本地社交群發布隱晦銷售廣告,目前尚未售出。其儲存地點不具備安全條件,周邊人員密集,存在嚴重公共安全隱患。
楊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涉案煙花爆竹已依法收繳。
2026年1月8日,太原市公安局晉源分局金勝派出所成功搗毀一處藏匿于村內民房的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窩點,查獲煙花爆竹122箱,對違法人員依法行政拘留5日。
經查明,2025年12月15日,郭某霞為牟取私利,從陜西購置價值2.2萬元的140箱煙花爆竹,存放于該村民房內,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售賣信息對外銷售,截至案發已銷售獲利2150元。郭某霞對其全部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郭某霞的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危險物質,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涉案煙花爆竹已移交專業機構作進一步處理。
警方提示:煙花爆竹系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國家對其銷售環節管控嚴格,經營必須依法取得對應資質許可。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無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嚴禁在居民小區、商鋪、村內民房等人員密集及安全條件不達標場所囤貨售賣,嚴禁通過朋友圈等線上渠道違規售賣煙花爆竹,此類行為既嚴重擾亂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更易引發火災、爆炸事故,對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成直接威脅,警方將依法嚴厲查處。
公安機關將持續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嚴厲打擊涉煙花爆竹各類違法犯罪。呼吁廣大群眾提升安全防范意識,如發現小區、商鋪、民房、倉庫等場所存在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可疑情況,請及時撥打110舉報,攜手筑牢轄區安全防線,守護平安祥和生活環境。
警方提示
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在居民住宅樓內儲存,無異于在群眾身邊埋下“定時炸彈”。住宅樓內人員密集、通風條件有限,煙花爆竹遇高溫、明火、撞擊極易引發燃燒爆炸,一旦發生事故,會迅速蔓延至整棟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居民住宅、樓道、地下室等區域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
警方在此提醒廣大市民,要增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遵守相關規定,發現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請及時撥打 110 報警,共同維護平安和諧的社會治安環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