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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晚,韓國檢方以涉嫌內亂罪要求法院判處前總統尹錫悅死刑。圖/新華社
據新華社報道,1月13日晚,韓國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別檢察組以涉嫌帶頭發動內亂為由,要求法庭判處前總統尹錫悅死刑。法庭14日凌晨宣布,2月19日進行一審宣判。
尋求死刑與伽利略
2024年12月3日,尹錫悅發布緊急戒嚴令,試圖派軍隊占領國會大廈,但不到一天,便在各方普遍抵制下以失敗告終。
2024年12月14日,韓國國會通過尹錫悅彈劾動議案,尹錫悅被停職,韓國最高權力經歷多輪交接。2025年4月4日,韓國憲法法院通過尹錫悅彈劾案,尹錫悅被罷免總統職務。隨后,他被以“內亂罪”起訴。
2026年1月13日,尹錫悅等8人涉嫌內亂罪一案庭審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17號法庭繼續舉行。這一法庭曾經審理全斗煥、盧泰愚、李明博和樸槿惠等4名韓國前總統相關案件。
在冗長的法庭辯論期間,該案特檢組成員表示,為了防止悲劇重演,需對尹錫悅進行更嚴厲的判決。并表示,對沒有任何減刑情節的被告人,尋求終身監禁是否符合量刑原則,必須進行仔細審查;最低法定刑罰不足以懲治被告人,因此尋求判處死刑。
對此,旁聽席上,支持重判尹錫悅者發出哄堂大笑,而尹錫悅支持者們則破口大罵,迫使法官出面制止。
在結案陳詞中,檢方指控尹錫悅是“叛亂”的幕后主使,其動機是“對權力的渴望”。并指控尹錫悅對其行為“毫無悔意”,“量刑時沒有任何可以減輕處罰的情節,必須處以重刑。”
而尹錫悅的辯護團隊則進行了一系列戲劇性的辯護。他們將尹錫悅比作伽利略、布魯諾(捍衛和發展了哥白尼的“日心說”)等外國歷史人物,而這些人物的共同之處是,因堅持真理被定罪甚至迫害至死。
尹錫悅拒絕認罪,并為自己發布緊急戒嚴令作出辯解,稱這是監督和遏制危害國家惡意的必要行為。庭上,尹錫悅稱,在國會專制主義引發的憲政危機中,他呼吁公眾關注此事。而對于特別檢察官認為此次叛亂是為建立獨裁統治而發動的政變,他予以駁斥。
“不那么浪漫”的結論
此前坊間有“不失浪漫”的傳言稱,尹錫悅實施戒嚴令,是為了保護妻子免受潛在的腐敗調查。但該案特檢組在結束調查后,得出了相對“不那么浪漫”的結論:尹錫悅策劃實施戒嚴令長達一年多,旨在清除政治對手并壟斷權力。
特檢組還表示,沒有發現尹錫悅妻子金建希參加戒嚴相關會議或直接介入戒嚴實施的事實。金建希原本有許多盤算和構想,但最終因尹錫悅魯莽宣布戒嚴導致局勢失控。在戒嚴宣布當晚,兩人為此爆發激烈爭吵。
某種意義上,韓國檢方要求判尹錫悅死刑的做法,具備相應的象征意義,目的是彰顯其罪行的“無與倫比”和公檢法對其“頂格懲罰”的決心。因為根據韓國法律,“內亂罪”罪名一旦成立,檢察官只能在兩種刑罰中向法官提出要求——要么無期徒刑,要么死刑。
如果尹錫悅罪名成立,尹錫悅將成為全斗煥、盧泰愚之后,第三位因叛亂相關罪名被定罪的韓國前總統。上一位以同樣罪名被判處死刑的是全斗煥,他因1979年發動軍事政變被判死刑,后減為無期徒刑。
二者的區別在于,全斗煥的政變導致不少傷亡,而尹錫悅發動的戒嚴事件未導致人員喪生。盡管如此,特檢組認為,尹錫悅的意圖“同樣具有暴力性”,他們傳喚了軍事指揮官出庭作證,該指揮官稱尹錫悅下令逮捕議員。特檢組還出示了一份備忘錄作為證據,其中包含“處置”包括記者、勞工活動家和立法者等數百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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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右側電視機下方)在韓國首爾出席法院庭審。圖/新華社
不少批評者指出,尹錫悅以民選總統身份發動“內亂”,其行為幾乎令韓國民眾立即聯想到全斗煥時期所遭受的痛苦,因此,對其頂格重判才擁有如此廣泛的社會基礎。
不僅如此,此前有分析就稱,尹錫悅之所以這么做,系因其在國內政治陷入困境,又自感無法用合法手段化解,于是冒險嘗試用非常手段鞏固權力。他的所作所為加劇了韓國的政治分裂,引發的權力真空使韓國陷入政治動蕩,不僅該國高層外交活動停滯,金融市場也受到沖擊,因此“不可原諒”。
正因此,導致尹錫悅這位明星檢察官、政治素人出身的前總統,在發動了一次未死一人的“政變模仿秀”后,得到了和全斗煥相當的頂格刑罰請求。而同樣“手上沾血”的盧泰愚,量刑則要輕一些。
尹錫悅執政期間,對當時的反對黨領袖李在明深為忌憚,曾試圖推動對李在明實施各種制裁。戒嚴事件的主要目標也是李在明等反對派領袖,結果最終弄巧成拙。如今,李在明成為繼任總統,尹錫悅反而身陷囹圄,雙方處境不可同日而語。
判處死刑有幾分可能
事實上,鑒于韓國社會根深蒂固的左右割裂且大體平衡,因此,即便特檢組要求判處尹錫悅死刑,但最終會否被法庭接受并落實量刑,其概率和改判無期徒刑的概率大抵是“一半對一半”。
如果主張“除惡務盡”呼聲持續高漲,死刑判決就可能落實;反之,倘若韓國社會和選民階層對死刑判決爭議持續,相關各方擔心執著于“判處死刑”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或執政黨選情,就可能會判處無期徒刑。
對此,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發表聲明,支持判決尹錫悅死刑的要求,稱尹錫悅為“踐踏憲法和民主、威脅人民生命的叛亂頭目”。種種跡象表明,執政黨和李在明政府有較強意愿,希望落實對尹錫悅的“頂格”量刑。
不過,相對于量刑,執行死刑的可能性更低。因為自1997年至今,韓國從未真正執行過一次死刑判決。如果法院最終判決尹錫悅死刑,而李在明政府始終堅持執行死刑判決,勢必將面對相應的政治風險。屆時,韓國右翼勢力極可能將尹錫悅塑造為“殉道者”,韓國本已十分嚴重的左右割裂,也將注定變本加厲。
從這個角度看,如何對尹錫悅的叛亂指控作出裁決,不僅關乎戒嚴事件本身,也勢必將影響更廣泛的領域。
撰稿 / 陶短房(專欄作家)
編輯 / 馬小龍
校對 / 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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