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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顧:
張女士與王先生于2018年結婚。婚前,王先生的父母出資購買了一套房產,并登記在王先生個人名下。婚后兩年,張女士提出在該房產上增加自己的名字,希望獲得一份“安全感”。
王先生起初口頭同意妻子的要求,認為這是表達愛意和承諾的方式。然而,當真正面臨房產證變更手續(xù)時,王先生產生了猶豫和反悔。夫妻雙方因此產生矛盾,感情出現裂痕,最終不得不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爭議焦點: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的房產,婚后另一方是否有權要求加名?加名行為在法律上會產生怎樣的法律后果?
案件結果:
在法院的主持調解下,法官向雙方闡明了相關法律規(guī)定:
1. 房產的原始性質,該房產屬于王先生的婚前個人財產,因由王先生父母婚前出資購買,且登記在王先生一人名下。
2. 加名行為的法律定性,若王先生同意在房產證上增加張女士的名字,則構成對張女士的贈與行為,房產性質將從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3. 物權變更的法律效力,婚內財產約定必須通過書面協(xié)議及物權變更登記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僅口頭承諾無法產生財產權屬變更的效果。
經過法院的耐心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xié)議:張女士在房產中占30%的份額,王先生占70%的份額。雙方簽署了書面的婚內財產協(xié)議,并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xù)。
這一解決方案既尊重了王先生及其父母的原始出資貢獻,也考慮了張女士作為配偶的合法權益,最終使夫妻雙方恢復了和諧關系。
律師分析:
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基于本案為您做以下法律分析:
核心法律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guī)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婚前父母為子女購置的房產,登記在子女個人名下的,視為對子女個人的贈予,屬于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
1. 婚前個人財產的性質認定
在本案中,房產系王先生父母在婚前出資購買,且登記在王先生一人名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予,但父母明確表示贈予雙方的除外。
因此,該房產在法律上明確屬于王先生的婚前個人財產,張女士無權基于婚姻關系而自動獲得該房產的任何份額。
2. 加名行為的法律性質:贈予
王先生同意在房產證上增加張女士的名字,實質上是將其個人財產的一部分贈予給張女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規(guī)定,贈予合同是贈予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予的合同。
在婚姻關系中,這種贈予往往帶有情感因素,但一旦完成物權變更登記,就產生不可撤銷的法律后果(除非符合法定撤銷情形)。
3. 婚內財產約定的形式要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案中,雙方簽訂的書面協(xié)議并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全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要件,因此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4. 調解方案的法律智慧
法院提出的“按比例共有”方案體現了法律的人性化和靈活性。既沒有完全否定張女士的訴求,也沒有忽視王先生的財產權益,而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了30%與70%的比例。這一比例既考慮了婚姻存續(xù)時間、雙方貢獻等因素,也維護了家庭關系的和諧穩(wěn)定。
律師寄語:
“婚姻是情感的共同體,也是財產的聯(lián)合體。處理婚內財產問題需要理性與情感并重,法律與溫情兼顧。"
1. 婚前財產:明晰權屬,避免爭議
建議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初期就對重要財產進行權屬明確。對于父母出資的房產,最好能有書面協(xié)議明確出資性質和財產歸屬,避免日后產生爭議。
2. 加名決定:理性思考,書面確認
房產加名不是簡單的愛情表達,而是重大的財產處分行為。作出決定前應充分考慮法律后果,并通過書面協(xié)議明確份額比例,防止日后產生誤解。
3. 財產協(xié)議:專業(yè)起草,合法有效
婚內財產協(xié)議應當由專業(yè)律師起草,確保內容合法有效,涵蓋各種可能情況。協(xié)議應當采用書面形式,重要財產變更還需辦理物權登記手續(xù)。
4. 家庭和諧:溝通先行,法律保障
財產問題容易引發(fā)家庭矛盾,夫妻雙方應當坦誠溝通,理解彼此訴求。在無法協(xié)商一致時,及時尋求法律專業(yè)人士的幫助,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維護家庭和諧。
婚姻是一場需要智慧的經營。在愛情的基礎上,理性處理財產問題,既能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也能為婚姻關系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和法律保障。愿每對夫妻都能在情感與理性之間找到平衡,攜手走過人生的每一個階段。
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對不同法律規(guī)定、熱點、案件、裁判文書的梳理和研究,旨在為更多讀者提供不同的研究角度和觀察視角。但需注意,我國并非判例法國家,且司法實踐中不同案例的細節(jié)千差萬別,切不可盲目參照。
如果您遇到類似糾紛難以解決,也建議您及時咨詢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的專業(yè)律師,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本文作者:北京澤達律師事務所 剪兆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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