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紅河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李維(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紅河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維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紅河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維利用擔任紅河州建水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元陽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等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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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自“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微公號↑
來源: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
編輯:黃璐
編審:周曉雪
終審:周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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