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無人機技術的普及與應用,“黑飛”行為帶來的安全隱患日益凸顯。近日,市公安局馬龍分局特巡警大隊、治安大隊成功查處轄區內兩起無人機“黑飛”違法案件,這是馬龍公安今年開出的首張無人機“黑飛”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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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違法行為人魏某偉、魏某宏均屬在未申請空域的情況下,多次操控無人機在管制空域進行“黑飛”活動,嚴重危害低空安全,其行為違反了《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的相關規定。
根據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依法給予魏某偉、魏某宏行政處罰,并對二人進行批評教育。
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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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便早已明確將無人機“黑飛”納入妨害公共安全范疇;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多次強調,要嚴厲打擊無證、未報批飛行等行為,將安全監管貫穿低空經濟發展全過程。2026年1月1日,該法與更新后的《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同步正式實施,兩部法規形成聯動、協同發力,共同規范低空空域管理,標志著我國低空空域管理進入“雙法共治”的新階段。與以往相比,新規進一步強化了監管力度,明確了處罰梯度,大幅提高“黑飛”違法成本。核心要點尤為值得關注:
1
明確空域管理邊界
120米以上空域原則上為管制空域,需提前申請獲批后方可飛行,微型無人機在120米以下適飛空域飛行也需完成實名登記。
2
細化處罰措施
對未實名登記飛行的,最高可處2萬元罰款;未經批準在管制空域飛行的,不僅可能被沒收設備,最高可處1萬元罰款,情節較重的還將面臨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3
拓展監管覆蓋
將未取得駕駛證駕駛無人機、升放攜帶明火的升空物體等行為納入治安管理處罰范圍,形成全鏈條管控體系。
▍內容來源:曲靖馬龍警方
▍綜合編輯:馬龍生活網(轉載請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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