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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微微笑了
很多人把“生理性喜歡”簡單的等同于“想睡”。
其實那種由荷爾蒙堆起來的燥熱,太廉價了,那是發情,不是喜歡。
真正的生理性喜歡,不是一種“攻擊性”的欲望,而是一種“防御機制的全面失效”。
如果要用一個最精準的詞來形容,那就是:不嫌棄。
人類作為一種領地意識極強的哺乳動物,我們對同類的體液、氣味、排泄物是有天然的、刻在基因里的潔癖的。
但是,當生理性喜歡發生時,你的基因甚至會欺騙你的大腦,把對方的那些“不潔”信號,全部屏蔽掉。
具體表現,往往藏在這些你可能都沒意識到的瞬間里:
1、哪怕他剛跑完五公里,你也覺得那是陽光的味道。
這聽起來很玄學,但這就是費洛蒙 在作祟。
想起高中時,曾有一個男同學,我就覺得他身上就有一種淡淡的奶香味,我無力抗拒。
一開始我以為是沐浴露或者洗衣液的味道,但不是的,就算他跑步回來,也是一股奶香味的。
當然,我們只是要好的同學。
但無可否認的是,人與人之間是存在嗅覺的味道吸引的。
生理性喜歡一個男人,你不僅不排斥他身上的汗味、甚至早起時口腔里不那么清新的味道,你還會甚至想湊過去深吸一口。
如果你在外面受了委屈,或者累到了極點,你不需要他說什么大道理。
你只需要把頭埋進他的頸窩里,吸一口他皮膚的味道。
那一瞬間,你會感覺焦躁的神經被一雙溫柔的大手撫平了。
那是一種類似于服用鎮靜劑后的安寧感。
2、所有的“社交距離”和“安全邊界”統統失效。
你在跟別人吃飯時,如果對方的筷子碰到了你的菜,或者喝了你的水,你會下意識地皺眉,甚至哪怕對方是你很好的朋友,你心里也會有一絲絲“膈應”。
這是生物的本能,為了防病,為了安全。
但對他,這個本能消失了。
吃他剩下的半碗面,喝他喝過的奶茶,甚至共用一根牙刷(雖然不衛生,但不惡心),你做得自然而然。
因為在你的潛意識里,你的身體已經把對方判定為自己人,甚至是自己身體的一部分。
你不會嫌棄自己的口水,自然也不會嫌棄他的。
3、皮膚饑渴癥 的定向發作。
并不是時刻都想發生性關系,而是想貼著。
想要親親抱抱舉高高,一個擁抱,就讓人倍感舒服,就像充滿電一樣。
比如,你看電視的時候,非要還要把腿搭在他身上。
走路的時候,不牽手就覺得少點什么。
甚至哪怕各玩各的手機,也要背靠著背,感受對方的體溫傳遞過來。
這種喜歡,就像是兩塊磁鐵。
只要處于同一個空間,由于磁場的存在,你們就是會不知不覺地吸在一起。
如果分開,會有物理上的“戒斷反應”,心里空落落的,像缺了一塊。
4、在人群中,他自帶高光,你自帶濾鏡。
即使在一個嘈雜、擁擠的聚會上,哪怕你背對著他。
你依然能清晰地感知到他在哪個方位。
你的余光會像雷達一樣,不自覺地捕捉他的動態。
這不是你大腦刻意去看的,是你的眼神如果不落在他身上,就會覺得無處安放。
5、哪怕他什么都沒做,你看著他也會想笑。
這就是多巴胺 的濾鏡。
他可能只是在那發呆,或者做了一件很蠢的事。
換做別人,你會覺得“這人是個傻子吧”。
但換做是他,你會覺得“天哪,像個迷路的小狗,好可愛”。
你會忍不住想去揉他的頭,咬他的臉頰。
這種想對他進行“撕咬”的沖動,心理學上叫“萌系侵略性 ”,是因為喜歡的情緒過載了,大腦必須制造一點“破壞欲”來平衡這種幸福感。
很多時候,我們的理智會騙人。
我們會因為對方的條件、家境、學歷、甚至禮貌,而誤以為自己喜歡上了誰。
那是社會性喜歡,或者說是心理性喜歡,那是權衡利弊后的選擇。
但身體永遠不會撒謊。
身體的誠實在于,它繞過了你的邏輯,直接由你的基因做出了判斷。
當你面對一個人,卸下了所有的防備,渴望融合,甚至渴望把自己的一部分交出去時。
那不是權衡,那是宿命。
所以,別問大腦,摸摸你的心跳,聞聞他的味道。
你的身體,早就把答案告訴你了。
當然,我們在談戀愛或者考慮結婚,只有生理性喜歡是遠遠不夠的。
很多人的愛情,始于身體的生理性喜歡,這是我們的生物本能,但終于社會的心理性契合。
沒有生理性吸引的關系,靠純理性是很難走遠的。
而只有生理性吸引的關系,激烈卻多半無疾而終。
一段好的親密關系,應該是心理與生理double喜歡,雙重作用下的產物。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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