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鋒
得知北京一保姆的女兒在實習單位午間下班騎電動車回家的路上,因闖紅燈和一輛機動車相撞,被送到醫院搶救。即便是最好的結果,醫生說小女孩也可能成植物人。
這在某些人看來,很可能就是一起交通事故。
但在青鋒,卻陷入了深深的沉思和不由地擔憂。
這擔憂不僅僅是女孩才20歲左右,一個如花的生命,很可能就此凋謝。更在于,對于類似這一女孩及其家庭這一群體,我們的社會該如何給予保障?常常被人掛在嘴上的兜底保障,又如何才能惠及到這一群體的身上?
因為,女孩的母親為養家糊口,早年就從農村出來到京城打工,給人當保姆。女孩應該和不少農村子女一樣,在母親離家到京城謀生后便成了“留守兒童”,從小便缺失了母親的呵護和陪伴。
而今,女孩已經捱過了沒有母親在身邊的日子,好不容易讀書到了大學即將畢業,想靠打假期工減輕家庭負擔,來到母親身邊尚不足一個星期,可就因為突然的變故,和母親再也不能共享天倫之樂。
青鋒難以想象,靠當保姆賺錢供給她讀到大學的母親,為了照顧將永遠躺在床上而沒有任何知覺的女兒必須要辭掉保姆的工作,從此失去了一筆生活的來源。而女孩闖紅燈的結果,很可能要承擔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即便是機動車駕駛員,以及剛打工沒有幾天的單位,出于人道的關愛多賠付其一定的款額,但在重癥監護室的費用,和今后幾十年的尋醫問藥,不知道要花費多少錢。對于這一群體的家庭,或許就是一個無底洞。
一個失去主要經濟來源,又要花費無限醫藥費的農村家庭,瞬間就可能返貧不說,又該如何面對極其殘酷的未來?
青鋒無法想象。
也就在此刻,“兜底保障”跳到了青鋒眼前。但上網搜索發現,大家常說的“兜底保障”只是針對農村“年人均收入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政府相關規定”,盡管政策規定明確“因家庭成員常年患重特大疾病,經濟負擔沉重的家庭”“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家庭”“因家庭成員病殘等原因造成勞動力缺乏、不能外出務工的家庭”等,可以“納入農村一、二類保障范圍”,但因為交通事故而將可能常年臥床不起,家中必須有人常年照顧的,是否可以享受農村低保,政策規定似乎沒有明確標明。
那么,類似這個因交通事故成為植物人的女孩及其家庭度,又該靠什么度過長時期的難關?
我們是否應該有更多的兜底保障,而不是在紙面上說說,惠及突遭變故而陷入困境的家庭,乃至更多的群體,救更多的人于危難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