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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正式宣布對寧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容百科技”)立案調查。調查事由為該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的《關于與寧德時代簽署日常經營重大合同的公告》涉嫌存在誤導性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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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億訂單”引發市場震動與監管關注
1月13日晚間,容百科技發布公告稱,已與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磷酸鐵鋰正極材料采購合作協議》。公告指出,自2026年第一季度起至2031年,容百科技預計向寧德時代供應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約305萬噸,并估算“合同總銷售金額超1200億元”。該公告強調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并稱將對公司未來業績產生“積極且重要影響”。
消息發布后,市場反應強烈。然而,公告發布當晚,上海證券交易所即下發問詢函,直指公告中多項關鍵信息存疑:
協議文本未約定具體采購金額,“1200億元”系公司自行估算;
容百科技當前磷酸鐵鋰建成產能僅為年產6萬噸,遠低于協議隱含的年均約50萬噸需求;
協議未設定強制性年度采購量,實際訂單需通過后續年度或單筆合同另行確認;
協議違約金單次僅為500萬元,與“千億”規模嚴重不匹配。
公司回應承認披露不嚴謹
面對監管質詢,容百科技先后兩次申請延期回復,并于1月18日正式披露對上交所問詢函的答復。公司在回函中承認:
“1200億元”為估算值,非合同約定金額,實際銷售規模將取決于未來原材料價格及具體訂單數量,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現有產能與協議預期差距巨大,需在未來數年投入約87億元用于產能建設,而截至2025年9月底,公司貨幣資金及交易性金融資產合計僅約45.91億元;
核心產品尚未實現規模化穩定量產,第三代、第四代磷酸鐵鋰產品仍處爬坡階段,第五代尚在開發;
公告未經董事長簽發,信息披露流程存在瑕疵;
風險提示不足,部分表述不夠規范,但否認存在借機炒作股價的動機。
此外,公司自查發現,兩名高管在協議披露前夕存在買賣公司股票行為,雖解釋為“看好鈉電業務”或“誤操作”,但仍引發市場對其內幕信息管理有效性的質疑。
業績承壓背景下“畫餅式”披露引監管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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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容百科技公告顯示,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營收89.86億元,同比下降20.64%;歸母凈利潤虧損2.04億元,同比下滑274.96%。全年業績預告顯示,2025年全年凈虧損預計達1.5億至1.9億元。
在此背景下,高調披露一份缺乏剛性約束、履約能力存疑的“千億框架協議”,被市場廣泛質疑為“畫餅充饑”。證監會迅速介入立案,表明監管層對注冊制下“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原則的堅決維護,即任何模糊、夸大或選擇性披露行為,都將面臨嚴肅追責。
從1月13日公告發布,到遭交易所問詢,14日緊急停牌、18日被立案、19日股價大跌,短短一周內,容百科技經歷了一場由信息披露失范引發的信任危機。
此案不僅關乎一家上市公司的合規命運,更將成為檢驗注冊制改革成效的關鍵案例。監管機構的態度清晰:商業愿景可以宏大,但信息披露必須真實、準確、完整;預測可以存在,但不能替代事實;合作可以戰略,但不能掩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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