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短短兩天內
柳州市因駕駛人未遵守交規“轉彎讓直行”
發生兩起交通事故
1月10日,柳州市城中區
高新一路與海關路交叉路口
摩托車右轉未讓直行小車
于是,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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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還是城中區
文昌路與桂中大道交叉路口
小汽車右轉未讓直行電動車
又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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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完全一致:
轉彎車輛負全責!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一條第一款規定:
轉彎機動車必須讓
直行車輛、行人先行
兩次碰撞,兩次受傷
本都可以避免
只因在該停、該看、該讓時
方向盤前的人選擇了“搶”
交警提醒:
轉彎讓直行,不僅是法律規定,更是安全駕駛的基本準則。
請所有駕駛人牢記:
? 轉彎前提前減速,仔細觀察左右后方來車;
? 主動禮讓直行車輛、行人,確保安全后再轉彎;
? 電動車、摩托車駕駛人同樣需遵守讓行規定,不可搶行;
? 行人通過路口時也請注意觀察,確保自身安全。
愿每一位交通參與者
都能平平安安出門,高高興興回家!

責任編輯:廖旭峰 鐘春
值班編輯:黃崇焊
內容來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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