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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中國與加拿大之間悄然完成了一項低調(diào)卻極具戰(zhàn)略意義的司法合作——正式簽署《刑事司法協(xié)助條約》。這一舉動猶如一顆深水炸彈,在國際社會激起層層波瀾,迅速將公眾的目光重新聚焦于一個久違卻又始終未被遺忘的名字:程慕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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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原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的兒子,他自2011年起便潛藏于加拿大長達十四載。在這段歲月中,他掌控著高達27億人民幣的非法資產(chǎn),定居溫哥華頂級社區(qū),居住價值上億的豪華宅邸,生活極盡奢華。如今,隨著這份條約的生效,他賴以生存的法律庇護是否即將瓦解?這場跨越十余年的全球追緝行動,是否正迎來決定性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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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慕陽在海外的生活之奢靡,并非隱秘,而是近乎張揚的展示。自逃亡之日起,他豪擲1091萬加元,在溫哥華購置了一處占地超過1200平方米的超大別墅。建筑外觀恢弘大氣,內(nèi)部裝潢考究非凡,從大理石地板到定制水晶吊燈,無不體現(xiàn)極致的金錢堆砌。更令人咋舌的是,該房產(chǎn)配備私人碼頭與直升機起降平臺,堪稱北美富豪圈中的標志性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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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加拿大當?shù)貦?quán)威媒體報道,僅這一棟住宅每年所需繳納的地稅就達到7萬加元,相當于普通加拿大工薪家庭兩年總收入。更具諷刺意味的是,為規(guī)避未來可能的資產(chǎn)凍結(jié),其配偶及子女早已取得加拿大國籍,并通過注冊多家離岸空殼公司,利用房地產(chǎn)項目和投資移民通道,系統(tǒng)性地進行資金漂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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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這驚人的27億元財富究竟源自何處?調(diào)查結(jié)果令人震驚:在其擔任河北某市副市長期間,程慕陽倚仗父親的政治影響力,肆意干預公共資源分配,低價轉(zhuǎn)讓國有資產(chǎn),虛構(gòu)土地開發(fā)項目,瘋狂攫取不義之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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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是石家莊一處廣受詬病的爛尾工程,就造成國家財政損失逾8億元人民幣。知情人士披露,他在出逃前已精心布局多年,借助地下錢莊網(wǎng)絡,分63次將贓款轉(zhuǎn)移出境,每次金額均嚴格控制在外匯監(jiān)管閾值之下,宛如“螞蟻搬家”式的資金外流策略,極大增加了追查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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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中國政府對其追捕從未停歇。早在2015年,國際刑警組織便向其發(fā)出紅色通緝令,將其列入“百名紅通人員”第26號目標。同年,中方正式向加拿大提交引渡請求,希望將其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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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加拿大司法部門卻以“證據(jù)不足”以及所謂“存在遭受酷刑風險”為由,多次拒絕中方要求。這場跨國司法博弈持續(xù)十年之久,期間程慕陽動用巨額資金聘請頂尖律所團隊,頻繁利用加拿大復雜的訴訟機制提起上訴,甚至嘗試申請政治庇護身份以逃避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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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國內(nèi)民眾憤慨的是,程慕陽在異國并未收斂行跡,反而異常活躍。他頻繁出席溫哥華華人社團活動,刻意塑造“杰出企業(yè)家”的公眾形象,還通過向慈善機構(gòu)捐款數(shù)百萬來粉飾過往,企圖實現(xiàn)社會地位的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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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有媒體拍到他在一家五星級餐廳與友人觥籌交錯的畫面,桌上陳列著一瓶標價超3萬加元的稀有年份紅酒。這種近乎挑釁的姿態(tài),無疑是對國內(nèi)法治秩序的蔑視,也讓無數(shù)納稅人感到心寒——貪腐者在國內(nèi)榨取民脂民膏,卻能在海外安享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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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中加簽署的《刑事司法協(xié)助條約》,被廣泛認為是兩國在打擊跨國犯罪領(lǐng)域邁出的歷史性一步。在全球化日益加深的背景下,經(jīng)濟類犯罪日趨隱蔽且跨國流動頻繁,許多嫌疑人正是利用各國法律體系間的縫隙,遠遁他鄉(xiāng)尋求庇護。而此次條約的達成,標志著雙方將在取證、資產(chǎn)追蹤、文書送達等方面建立高效協(xié)作機制,極大壓縮逃犯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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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中加缺乏系統(tǒng)的雙邊司法合作框架,導致多起重大案件難以推進。不少涉案人員誤以為只要抵達加拿大,便可高枕無憂,長期逃避責任追究,嚴重削弱了司法公信力與受害者權(quán)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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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約的實施意味著,加拿大以往慣用的人權(quán)抗辯理由和程序拖延手段將不再具備充分合法性支撐。尤為關(guān)鍵的是,條約中首次引入“缺席判決認可”條款,即中國法院在被告人未出庭的情況下作出的裁決,可在加拿大境內(nèi)依法執(zhí)行,包括凍結(jié)、沒收相關(guān)資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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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前景樂觀,現(xiàn)實挑戰(zhàn)依然嚴峻。加拿大屬于普通法系國家,法官擁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quán),條約的實際適用仍需依賴具體判例的支持。目前,程慕陽的法律顧問團隊已公開表示,將主張“條約無溯及力”,聲稱其2011年的違法行為不應受2025年新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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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加拿大部分反華政客趁機煽動輿論,渲染“中國施壓司法獨立”的論調(diào),試圖將此案上升至地緣政治層面。就在最近一次國會質(zhì)詢中,保守黨議員公然質(zhì)疑:“我們是否應在司法事務上向威權(quán)體制低頭?”此類言論無疑為引渡進程蒙上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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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被列入紅通名單到雙邊條約落地,從27億巨款流向海外到十四年逍遙法外,程慕陽案早已超越個體案件范疇,成為中國推進全球反腐合作的關(guān)鍵檢驗場。它傳遞出一個明確信號:任何妄圖通過外逃逃避懲罰的行為終將失敗。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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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身處地球另一端,曾經(jīng)的權(quán)貴也無法永久躲藏。正義或許會因制度差異而延遲,但從不會真正缺席。至于程慕陽最終能否被押解回國接受審判,答案或許正靜靜地等待著加拿大某位主審法官落筆成文的那一紙判決——讓我們靜觀其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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