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泉州旅游協會發布聲明:關于原《泉州市住宿業客房預訂退訂指導意見(試行)》,其制訂初衷是供參考,指導規范住宿市場經營行為,保障游客及消費者的正當權益。針對網民提出的相關意見,我們將廣泛征集社會各界反饋,再行充分論證,另行適時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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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泉州旅游協會出臺《泉州市住宿業客房預訂退訂指導意見(試行)》(下稱“指導意見”),其中關于訂酒店后取消訂單的標準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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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自泉州旅游協會公眾號
1月15日,泉州旅游協會通過公眾號發布了上述指導意見。其中“階梯式退訂標準”顯示,非法定節假日及旅游淡季期間,住宿訂單確認后若要取消,在入住前7天以上取消可全額退款,7天內取消會相應扣除房費。具體扣除標準是,入住前3天至7天取消訂單,扣除房費50%;入住前24小時至3天內取消訂單,扣除房費80%;入住前24小時內及入住當天,不可退訂。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法定節假日期間更為嚴格,取消訂單全額退款的門檻為入住前15天以上,入住前7天至15天取消將扣除房費50%、入住前3天至7天取消將扣除房費80%、入住前3天及入住當天不可退訂。
泉州旅游協會提出,指導意見主要規范線上預訂平臺產生的直客和散客訂單,不包含團隊訂單、線下電話預訂、旅行社渠道預訂等訂單。自1月15日起試行,試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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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自泉州旅游協會公眾號
上述指導意見在社交網站引發爭議。有網友認為,這一意見有些嚴格,旅游時預訂酒店將不再便捷,有人表示因此會取消到泉州旅游。也有人認為,這在全國范圍屬于率先嘗試,值得推廣。記者注意到,多個線上預訂平臺關于酒店訂單的退訂要求不同,但幾乎都允許消費者在入住當天傍晚或中午前免費取消。
1月19日,泉州多家酒店客服表示,已接到上述指導意見。其中,晉江寶龍大酒店客服表示,線下預訂退訂需按照該指導意見的規定,在線預訂則遵照平臺規則。泉州迎賓館客服表示,平時的訂單可以在入住當天傍晚6時前取消,春節期間因房源緊張,入住前15天內不可取消訂單,預訂時支付的房費也無法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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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公眾號
記者聯系到泉州旅游協會。相關負責人回應稱,該協會制定這一指導意見時參照了部分旅游城市,最終發布也經過了當地相關部門的多層把關。
泉州市商務局服務業科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稱,上述指導意見是政府相關部門指導下,由泉州旅游協會制定的。因為當地關于住宿業的投訴糾紛不少,出臺這一指導意見,是為了給商家和消費者提供參考依據,涉及退款糾紛時可以參照。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發布的指導意見是試行版本,也非強制規定,不會強制要求商家及消費者遵守。
(綜合自極目新聞、泉州旅游協會等)
來源 | 新民晚報
作者 | 周春晟 高飛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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