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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起,河北、福建、安徽、江西、廣西、貴州等全國多地同步啟動電動自行車百日專項整治行動,疊加春節前后出行高峰,此次整治力度、覆蓋范圍均創近期新高。除了老生常談的頭盔佩戴檢查,闖紅燈、超速、改裝、炸街、逆行、違規載人六項行為被列為必抓重點,各地明確處罰標準,從嚴打擊各類電動兩輪車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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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盔佩戴是安全騎行的基礎,也是整治的第一道防線
汕頭新規明確,駕乘電動自行車未戴頭盔將處50元罰款,東莞、廣州等地對首次違規者采取警示教育與處罰結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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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處罰電動車闖紅燈與逆行
深圳近期兩起電動自行車事故均因駕駛人闖紅燈引發,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而汕頭、江西等地對闖紅燈罰款50至100元,逆行罰款150元,以此遏制“搶燈搶行”陋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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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裝、超速與炸街成治理重點
不少車主私自改裝電機解除限速,使車速遠超25km/h的國標上限,剎車距離大幅延長。四川會東、江西德安等地將“飆車炸街”納入重點整治清單,東莞僅數日就查扣609輛非法改裝車輛,65人被行政拘留。針對改裝行為,汕頭條例明確禁止加裝雨棚、改裝動力裝置,違者罰100元并強制復原,商家經營性改裝最高可罰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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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載人的安全隱患同樣不容忽視
各地普遍規定,電動自行車僅可搭載1名12周歲以下兒童,租賃電動車嚴禁載人,違規載人在江西高安將面臨200元罰款。超員載人會導致車輛重心偏移,轉彎、剎車時極易側翻,尤其春節期間,家長搭載多名兒童出行的行為將被重點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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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的核心并非罰款,而是通過規范管理遏制事故發生——數據顯示,涉摩電事故中近三成由闖紅燈、逆行引發,佩戴頭盔可使頭部受傷致死率降低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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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百日整治全面鋪開,廣大車主需提前自查車輛合規性,拆除改裝部件、完善登記上牌,自覺規避六項違規行為。唯有各方共同堅守交通規則,才能讓電動自行車成為便捷出行的工具,而非道路安全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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