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字時代的不斷發(fā)展,網絡空間已成為公眾表達意見,凝聚社會共識的重要場域。然而,性別對立、地域偏見等群體性對立現(xiàn)象一度愈演愈烈。為整治這一亂象,去年9月,中央網信辦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清朗·整治惡意挑動負面情緒問題”專項行動,封禁了一批煽動群眾對立的網絡名人賬號。與此同時,網絡平臺也積極行動起來。1月19日,小紅書發(fā)布社區(qū)公約2.0,明確提出“反對制造對立”的倡導,并通過算法優(yōu)化與用戶共治路徑應對治理挑戰(zhàn)。
極端網絡對立的蔓延,對個體權益與社會發(fā)展均會造成嚴重損害。從個體層面講,人們長期暴露在對立言論與網絡暴力中,容易產生焦慮、恐懼等心理問題。同時,與他人的網絡觀點分歧還可能影響彼此之間的關系。從社會層面看,極端對立會撕裂共識基礎,使公共討論異化為“非黑即白”的零和博弈,不同群體間的信任紐帶隨之斷裂,社會協(xié)作成本大幅上升,甚至可能引發(fā)現(xiàn)實中的群體沖突。
此外,對立情緒還會擠壓公眾深度思考的空間。制造對立的內容往往以高度情緒化、非此即彼的結論迎合人們“認知省力”的本能,長此以往會導致公眾怠于深度思考,社會也會逐漸喪失處理復雜問題所需的集體智慧。更為嚴重的是,當公共空間被偏激、惡意挑撥的聲音占據,溫和、客觀、專業(yè)的聲音便會被擠出討論場,這種逆向淘汰會讓公眾產生“世界充滿惡意”的錯覺,甚至動搖對社會整體的信任。
挑動網絡對立危害巨大,但治理卻難以一蹴而就。網絡對立的滋生蔓延,有著復雜的社會心理與技術邏輯。算法通過分析用戶偏好持續(xù)推送同質化信息,屏蔽不同聲音,將個體禁錮在“信息繭房”中,使個體視野和思維都被限制,偏見隨之滋生放大。同時,“信息繭房”效應會促使持相似觀點的群體聚集,從而進一步引發(fā)群體極化現(xiàn)象,使得原本溫和的觀點可能在群體內部不斷地迎合與鼓勵下變得極端。以男女對立問題為例,男女雙方都認為自己看到的才是“真實”的世界,自己所持的觀點才是正確的。在此基礎上,群體內觀點不斷趨同,對外群體的詆毀則持續(xù)增加,甚至通過貶低、歧視外群體來強化群體凝聚力,最終激化矛盾。
此外,網絡匿名性還會讓個體在“群體外殼”保護下,更易釋放攻擊性。極端言論經“沉默的螺旋效應”不斷放大并占據主導,溫和觀點被邊緣化,最終導致標簽化攻擊盛行,將單一事件升級為群體對立。
面對網絡對立的復雜性,小紅書明確提出“反對制造對立”,倡導“真誠分享,友好互動”的社區(qū)價值觀,并推進落實一系列治理舉措,這既是平臺履行主體責任的體現(xiàn),也為網絡空間治理提供了兼具溫度與力度的實踐樣本。
當然,網絡對立治理絕非單一主體的獨角戲,而需構建“平臺主導、用戶參與、監(jiān)管護航”的多元共治體系。從平臺責任看,除了推進技術與機制創(chuàng)新,更需以明確的價值導向引領社區(qū)生態(tài)建設。從用戶角度而言,應警惕惡意挑撥的觀點,厘清正常觀點交鋒與惡意對立的邊界——前者的本質是以“就事論事”推動形成共識,后者則是“以點帶面”制造群體分裂,進而自覺拒絕標簽化表達與極端言論。從監(jiān)管層面講,需以《網絡信息內容生態(tài)治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為依據,強化對惡意制造對立行為的監(jiān)管與追責。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對立撕裂的溫床。整治惡意挑動對立、宣揚暴力戾氣的行為,既要依靠技術算法的力量,也應引導用戶參與共治,更離不開堅實的法治保障。期待更多平臺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向挑動網絡對立的亂象“宣戰(zhàn)”,也期待每位網民保持理性,主動參與網絡治理,共同守護清朗的網絡空間。
(郭旨龍,系中國政法大學網絡法學研究所教授)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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