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1日,央視新聞報道,上海尋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拼多多”運營主體)未按照《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要求報送涉稅信息,被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但因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拼多多”被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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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于2025年6月實施,“拼多多”未按照要求報送2025年第三季度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信息。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在2025年11月依法對“拼多多”作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但后者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就此,上海市長寧區稅務局依法依規對“拼多多”處以1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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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顯示,《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于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10月1日起,按有關要求,互聯網平臺企業需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據有關部門介紹,制定《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有助于促進互聯網各類經營主體合規經營、有序競爭、健康發展,更好維護平臺內經營者、從業人員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合規守信的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將在公平的市場環境中獲得更多的發展機會。
“拼多多”未按規定報送涉稅信息并逾期未完成整改,折射出其合規意識淡薄、內部治理缺位,也暴露了頭部平臺在高速擴張中重增長輕監管、漠視法定義務的問題。這不僅是單次違規,更反映其對常態化監管的敬畏不足,若不補齊合規短板,將持續影響企業信譽與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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