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登記規定》《湛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新車上牌范圍
(一)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661-2024)的電動自行車。
(二)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661-2018),且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廠或進口,并在2025年11月30日及之前銷售購買的電動自行車。
(三)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的摩托車。
二、車輛所有人新車上牌所需材料
(一)電動自行車
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2.車輛來歷證明;
3.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憑證。
(二)摩托車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3.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如果車輛出廠日期超兩年未進行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先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取得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后申請注冊登記);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5.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但法律規定不屬于征收范圍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委托代辦的,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及委托 書 )
三、相關提示與法律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湛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請尚未辦理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所有人盡快攜帶相關材料及車輛前往指定上牌點查驗辦理新車上牌手續。
(二)駕駛未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上道路行駛屬于違法行為,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教育引導、督促上牌為主;30日期滿次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和《湛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等規定依法查處。
(三) 如有疑問,可撥打廉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車輛管理中隊電話(0759-6639124)進行咨詢或直接前往車輛管理中隊業務大廳進行咨詢。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旨在優化服務、明確標準,請廣大市民積極配合,共同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廉江市公安局
2026年1月20日
![]()
![]()
來源:平安廉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