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高院|來源
不法分子搭建聚合平臺,
盜取各大視頻平臺的正版內容,
以此吸引用戶、非法牟利。
這樣的操作,
要承擔怎樣的法律后果?
近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侵犯著作權罪案件,揭開了這類“萬能看劇”平臺背后的違法產業鏈。
01?
案情回顧
2019年至2024年5月,劉某搭建并運營“云X鷹”視頻聚合平臺,該平臺未經相關版權方授權,卻匯聚了海量視頻資源。
經查,劉某通過“切片技術+解析接口”等方式,繞過官方平臺的會員驗證機制,使得平臺用戶不用跳轉至官方平臺,就能觀看原本需要付費開通會員才能觀看的視頻內容。
此外,劉某還設計了一套“階梯收費模式”:一類是針對普通用戶,花3元就可買7天體驗卡、8元買月卡、39元買年卡,最高99元就能享“永久卡”;另一類是代理推廣,花大幾百元就能成為代理,可自主定價、發展下級,并收取返傭。
2024年5月,經公安機關通知,劉某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平臺的技術原理、收費細節等事實。
截至案發,涉案視頻聚合平臺發展會員眾多,劉某通過該平臺收取會員費、代理費等共計17萬余元。
02?
法院裁判?????????????
虹口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視聽作品,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
鑒于劉某具有自首、認罪認罰、退贓退賠等從輕、從寬情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現本判決已生效。
03?
法官說法
虹口區人民法院商事審判庭法官徐丹陽認為,這是一起網絡時代通過“技術手段”侵犯著作權的典型案件。本案中,劉某通過技術手段繞過官方平臺的會員驗證,非法獲取并傳播視聽作品,其行為已超出“技術中立”范疇,給所有想靠盜播牟利的不法分子敲響了警鐘。
一、技術規避不改變侵權本質
當下,出現不少借助復雜技術手段傳播侵權作品、試圖以“僅提供技術服務”來規避責任的行為,數字侵權技術的“隱蔽性”與“規避性”,不改變其刑事違法性的本質。司法實踐中,需從技術功能與傳播效果雙重維度判斷其行為屬性。
判斷技術行為是否構成侵權,關鍵在于審查是否繞開權利人控制、實質性服務于侵權目的。本案中,劉某搭建平臺,通過特定算法突破會員驗證、配置多解析線路保障播放,本質是繞開合法授權的非法獲取與傳播行為,其整合多家官方平臺及網站資源,設定可供眾多用戶使用的“一站式”聚合模式,符合“交互式傳播”特征,會員人數、獲利金額均達到“情節特別嚴重”的量刑標準,已構成刑事犯罪,應予以定罪處刑。
二、階梯式營利模式印證主觀故意
侵犯著作權罪的認定需同時滿足主觀“以營利為目的”與客體“侵害著作權、擾亂市場秩序”的雙重要求。本案中,劉某設計的階梯會員體系,搭配代理返傭機制,形成“平臺運營—代理推廣—會員付費—代理返傭”的完整商業鏈條,非法獲利17萬余元,其“經營性”“持續性”的營利特征直接印證主觀故意。同時,劉某的行為既剝奪了著作權人通過會員收費獲得的合法收益,又以遠低于官方的價格分流用戶,破壞了視聽作品市場“授權—付費—傳播”的正常秩序,對個體權利與市場生態造成雙重損害,符合侵犯著作權罪的復雜客體要求。
三、堅守版權底線,守護創新沃土
影視作品凝聚創作者的心血與智慧,受法律嚴格保護。盜版視頻的傳播不僅直接侵害創作者合法權益,更會侵蝕文化產業健康生態,破壞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技術手段更非牟利捷徑,切莫因利益驅使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對消費者而言,購買盜版服務看似撿了“便宜”,實則變相助長侵權產業鏈,不利于文化的長遠繁榮,還可能使自身面臨信息泄露的風險。法官在此呼吁,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請樹立正版消費理念,自覺抵制盜版資源,共同營造尊重知識、尊重創造的良好社會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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