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娛行業承擔著成風化人、凝聚人心的重要使命,藝人作為公眾人物,其言行舉止對社會風氣具有重要影響。允許劣跡藝人違規復出,不僅是對公序良俗的踐踏,更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挑戰。
來源:廣電頭條—視聽快評
日前,新華社發表評論引發熱議。
![]()
要徹底根治劣跡藝人違規復出亂象,必須堅持“監管牽頭、行業主責、市場約束、社會參與”的治理思路,從監管、行業、市場三個維度協同發力,織密治理網絡,讓失德者無漏洞可鉆、無市場可依。
監管維度:強化剛性約束,筑牢制度防線
監管部門需升級治理手段,構建全流程、全覆蓋的監管體系。首先,應建立全國統一的演藝人員信用信息數據庫,整合文旅、公安、稅務等部門的違規記錄,明確劣跡藝人認定標準、禁業期限和復出條件,實現信息共享、動態更新。
針對線下復出亂象,需加強對演出活動的全鏈條監管。將縣域商演、鄉鎮婚慶、夜場演出等小型活動納入重點監管范圍,要求演出主辦方提交藝人背景核查材料,監管部門進行實質審查后方可審批。建立“雙隨機、一公開”的現場檢查機制,對違規聘用劣跡藝人的主辦方、承辦方依法從重處罰,包括罰款、吊銷資質等,形成強力震懾。
在線上監管方面,應壓實平臺主體責任,倒逼平臺履行監管義務。對未履行審核義務、放任劣跡藝人違規復出的平臺,依法處以高額罰款、責令整改等處罰,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此外,推動跨平臺協同監管,建立賬號黑名單共享機制,實現“一處封禁、全網禁用”。
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加大違法失德成本。對故意規避監管、多次違規復出的藝人,延長禁業期限;對為劣跡藝人提供復出渠道的經紀公司、平臺、演出機構,設立高額罰款、行業禁入等處罰措施,形成“藝人違規、連帶追責”的懲戒機制,從根源上遏制違規沖動。
行業維度:強化自律自治,壓實主體責任
文娛行業應主動擔當社會責任,健全自律機制,形成自我約束、自我凈化的良性生態。行業協會需發揮牽頭作用,嚴格執行從業自律管理辦法,細化復出評議程序。定期公開發布劣跡藝人名單、違規案例及處理結果,對違規聘用劣跡藝人的會員單位,采取警告、罰款、取消會員資格等處罰,強化行業約束。
經紀公司與演出機構應堅守行業底線,樹立長遠發展理念。將藝德考核納入藝人培養、簽約、推廣的全流程,拒絕與劣跡藝人合作,從源頭阻斷復出通道。
加強藝人教育引導,提升職業素養與道德水平。行業協會與經紀公司應定期開展藝德培訓,邀請法律專家、道德學者授課,強化藝人的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
市場維度:強化消費約束,擠壓生存空間
市場是劣跡藝人復出的最終落腳點,只有切斷市場需求,才能從根本上遏制違規亂象。引導公眾樹立理性消費觀念,形成“拒絕為劣跡藝人買單”的市場氛圍。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官網的“劣跡藝人查詢”功能、文旅部的“文化市場信用信息系統”等平臺,應加大推廣力度,方便公眾在消費前核實藝人背景。
引導粉絲文化健康發展,破除畸形追星觀念。鼓勵粉絲群體開展理性追星活動,將對偶像的喜愛轉化為自我提升的動力,而非盲目維護失德藝人;對組織非理性應援、干擾輿論監督的粉絲群體,平臺應采取限制賬號功能、清理相關內容等措施,遏制畸形飯圈文化的蔓延。
發揮市場選擇的倒逼作用,讓劣跡藝人無利可圖。消費者應自覺抵制劣跡藝人的演出、直播、代言等商業活動,不購票、不打賞、不購買相關產品;企業應拒絕邀請劣跡藝人參與商業合作,堅守品牌社會責任。
文娛行業承擔著成風化人、凝聚人心的重要使命,藝人作為公眾人物,其言行舉止對社會風氣具有重要影響。允許劣跡藝人違規復出,不僅是對公序良俗的踐踏,更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挑戰。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