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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早晨,我像往常一樣下樓取快遞。經過丈夫陳峰的車時,習慣性地拉開車門,準備把副駕駛座上的空礦泉水瓶扔了——他總忘記清理。
就在我俯身撿瓶子的瞬間,一抹鮮紅撞進眼簾。
一支口紅。迪奧999,經典正紅色。不是我的,我從來不用這個色號。
它靜靜地躺在副駕駛座和車門之間的縫隙里,像一枚精致的紅色子彈,擊穿了我平靜的早晨。
我伸手撿起來,金屬外殼微涼,膏體用掉了一小截,顯然不是全新的。旋轉出來,濃烈的正紅色像一滴凝固的血。我輕輕在手背上試了一下,顯色度極好,質地滋潤。
是誰的?
我坐進副駕駛座,關上車門。車里殘留著淡淡的香水味——香奈兒五號,也不是我用的。香水、口紅,所有的證據都指向同一個結論。
陳峰出軌了。
我握著那支口紅,腦子里一片空白。結婚七年,我們從出租屋奮斗到有自己的房子車子,從月薪三千到年薪五十萬。我以為我們感情很好,至少表面上是這樣。
手機響了,是陳峰打來的:“老婆,快遞拿到了嗎?我晚上公司聚餐,不回來吃飯了。”
“好。”我聽見自己說。
掛了電話,我看著那支口紅。理智告訴我應該直接問他,但某種更深的恐懼讓我開不了口。問了,然后呢?如果他承認了,我要離婚嗎?如果不承認,我又能怎樣?
我把口紅放回原處,下車,上樓。走到家門口時,我轉身去了一趟超市。
芥末,日本進口的,辣度最高那種。一小管二十五塊錢,我買了。
回到家,我坐在梳妝臺前,對著鏡子,慢慢旋開口紅。濃烈的正紅色,應該是年輕女孩喜歡的顏色。我從來不涂這么艷的口紅,陳峰說過,他喜歡我素顏或淡妝的樣子。
“你涂大紅色太張揚了。”他曾這樣說。
所以,那個女孩是張揚的。
我把芥末小心地擠進口紅管,在膏體上涂抹均勻,然后用棉簽把表面撫平。做完這一切,口紅看起來和之前一模一樣,只是湊近聞,有淡淡的芥末味。
我把它放回車里原來的位置。
那天晚上,陳峰十一點才回家,帶著一身酒氣。
“老婆,還沒睡?”他湊過來想親我。
我躲開了:“一身酒味,先去洗澡。”
“好嘞。”他笑嘻嘻地進了浴室。
我坐在床上,聽著浴室的水聲,心里像被什么東西慢慢絞緊。我想起戀愛時,他每天給我發幾十條短信;想起結婚第一年,我發燒他整夜守著;想起去年我生日,他偷偷策劃了一個月的驚喜派對。
是從什么時候開始變的呢?大概是他升職總監后,加班越來越多,回家越來越晚,我們的對話從一日三餐變成“房貸還剩多少”“孩子興趣班該報哪個”。
也許所有的婚姻都是這樣,激情褪去,只剩下責任和義務。只是有人選擇堅守,有人選擇尋找新的刺激。
第二天是周日,陳峰難得沒有加班。吃早飯時,他接了個電話,臉色微變:“什么?現在嗎?好,我馬上來。”
“公司有事?”我問。
“嗯,緊急情況,得去處理一下。”他匆匆穿上外套。
“開車小心。”
他出門后,我走到陽臺,看著他的車開出小區。副駕駛座上坐著誰?那個口紅的主人嗎?
一整天,我心神不寧。下午三點,陳峰發來微信:“晚上要陪客戶吃飯,不用等我。”
我沒有回復。
晚上九點,我把孩子哄睡后,坐在客廳等他。電視開著,但我什么也看不進去。腦子里反復回放著那支口紅的畫面,想象著它被用在另一個女人的嘴唇上,想象著陳峰親吻那張嘴。
凌晨一點,他回來了。這一次,他沒有喝酒,但臉色很難看,嘴唇有些紅腫。
“怎么了?”我問。
“沒什么,晚上吃的辣,有點上火。”他含糊地說,徑直去了浴室。
我在浴室門口站了一會兒,聽見里面傳來低低的呻吟聲。他沒有開淋浴,只是在洗手臺前。
第二天早上,陳峰的嘴唇腫得更厲害了,嘴角甚至有點破皮。
“你這不像是上火,”我說,“要不要去醫院看看?”
“不用,小事。”他躲閃我的目光,“今天還要去見個重要客戶,不能請假。”
他匆匆出門,甚至沒吃早飯。
第三天,陳峰的嘴唇腫得像兩根香腸,說話都困難。但他還是堅持去上班了。
下午兩點,我正在公司開會,手機瘋狂震動。是陳峰的同事小王打來的。
“嫂子,快到醫院來!峰哥過敏休克了!”
我趕到醫院時,陳峰已經在搶救室了。小王等在門外,臉色蒼白。
“怎么回事?”我問。
“中午峰哥和客戶吃飯,剛吃了幾口就說嘴疼,然后突然呼吸困難,臉上起紅疹,我們就趕緊送醫院了。”小王說,“醫生說可能是嚴重過敏反應。”
搶救室的門開了,醫生走出來:“誰是陳峰家屬?”
“我是他妻子。”我上前。
“病人暫時脫離危險了,但情況還不穩定。”醫生看著我,“你們知不知道他對什么過敏?”
“他...他對海鮮過敏,但不嚴重,只是起疹子。”
“這次反應很嚴重,幾乎危及生命。”醫生皺眉,“除了海鮮,還有什么?芥末之類的調味品過敏嗎?”
我的心猛地一沉。
“應該...沒有吧。”我說。
“我們在他的口腔黏膜和嘴唇上檢測到了高濃度的異硫氰酸酯,這是芥末的主要成分。”醫生說,“他的癥狀也符合芥末導致的嚴重過敏反應。你們確定他不知道自己對芥末過敏?”
我張了張嘴,說不出話。
陳峰被轉到病房時,還在昏睡。他的臉腫得幾乎認不出來,嘴唇尤其嚴重,涂著藥膏。
我在床邊坐下,握著他沒打點滴的那只手。手上還戴著我們的婚戒,鉑金的,內圈刻著我們結婚的日期。
我忽然想起,戀愛時有一次我們去吃日料,陳峰嘗了一點芥末,立刻咳嗽起來,眼淚都出來了。我當時還笑他:“你不能吃芥末啊?”
他說:“從小就不能碰,一碰就難受。”
那之后,我們家從來不吃芥末,出去吃飯也一定會提醒服務員不要放。
我都忘了。或者說,我以為他這么多年可能已經適應了。
下午五點,陳峰醒了。看見我,他張了張嘴,想說話,但發不出聲音。
“別說話,醫生讓你休息。”我輕聲說。
他看著我,眼神復雜。是疑惑?是憤怒?還是...知道了什么?
“對不起,”我說,“我不知道你會這么嚴重...”
他閉上眼睛,轉過頭去。
那一夜,我守在醫院。凌晨三點,陳峰的呼吸突然急促起來,監測儀發出警報。醫生護士沖進來,又是一陣搶救。
等一切平靜下來,主治醫生把我叫到辦公室:“陳太太,你丈夫的情況很特殊。通常芥末過敏不會這么嚴重,除非是極高濃度的直接接觸。你們最近有沒有接觸過芥末制品?”
我站在那里,渾身發冷。
“沒有,”我聽見自己說,“我們家里從來不吃芥末。”
醫生看著我,眼神里有探究:“那他嘴上的高濃度芥末是哪來的?我們檢測過了,相當于直接把芥末膏涂在嘴唇上。”
我低下頭,手在發抖。
回到病房,陳峰已經醒了,正盯著天花板。我坐在床邊,不敢看他。
“為什么?”他突然開口,聲音嘶啞。
我抬起頭。
“口紅里的芥末,是你放的,對不對?”他看著我的眼睛,“你什么時候發現的?”
我愣住了。他知道?他一直都知道?
“你...你知道口紅的事?”
“我第一天就發現了。”他苦笑,“車里的香水味,口紅,你肯定發現了。我以為你會直接問我,但你什么都沒說,只是把芥末抹在口紅上。你知道我對芥末過敏,你想讓我難受,是不是?”
“我不知道會這么嚴重!”我的眼淚掉下來,“我以為最多就是辣一下,讓你長點記性...”
“長點記性?”他咳嗽起來,咳得撕心裂肺,“林薇,我們結婚七年,我在你心里就是這樣的人?出了事不問清楚,直接下狠手?”
“那你告訴我,口紅是誰的?”我哭著問,“香水是誰的?你天天加班,真的是在加班嗎?”
陳峰閉上眼睛,長長地嘆了口氣:“口紅是李梅的,我們部門新來的實習生。上周她搭我車回家,落在車上的。香水也是她的,她在車里補妝時噴的。”
“實習生?你騙誰呢?”
“是真的。”他睜開眼睛,“我有證據。”
他讓小王把他的包拿來。小王送過來后,陳峰從包里拿出手機,打開相冊:“你自己看。”
照片里,一群人在KTV,陳峰坐在角落,旁邊是個年輕女孩,正在涂口紅。就是那支迪奧999。
“上周五部門團建,李梅喝多了,在車上補妝,把口紅落下了。”陳峰說,“周一我發現后,本來要還給她的,但那天她請假了。后來忙起來就忘了。”
“那香水呢?”
“也是她的。她說她男朋友不喜歡那個味道,所以在車上噴了一點,想散散味。”陳峰苦笑,“林薇,我要是真有外遇,會把證據這么明顯地留在車上嗎?”
我看著那些照片,腦子一片混亂。
“你為什么不早說?”我問。
“我想看看你的反應。”陳峰看著我,“結婚七年,我們之間好像只剩下了柴米油鹽。我想知道,如果我‘疑似出軌’,你會怎么做。是相信我,還是直接判我死刑。”
他頓了頓:“結果你選擇了后者。”
我啞口無言。
“這三天,我一直在等。”他說,“等你去車里發現芥末口紅不見了——我第二天就發現了,把它扔了。等你問我嘴唇為什么腫。等你主動開口談這件事。”
“但你什么都沒說,只是冷眼看著我受罪。”
陳峰的眼淚流下來:“林薇,我對芥末過敏,嚴重時會窒息,這你知道。小時候有一次誤食,差點沒命。這么多年,我們家從來不吃芥末,你比誰都清楚。”
“可你還是放了。你知道我有可能會死,但你放了。”
“我沒有想害死你!”我抓住他的手,“我真的不知道會這么嚴重!我以為最多就是難受一下...”
“因為在你心里,我已經是個該死的出軌男了,難受一下算什么?”他抽回手,“林薇,婚姻里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信任。我們之間,已經沒有信任了。”
我跪在床邊,泣不成聲:“對不起...對不起...我真的不知道...”
“你知道嗎?”陳峰看著天花板,“這三天,我嘴唇腫得說不出話,疼得睡不著覺,但我最疼的不是這里。”
他指了指心口:“是這里。我的妻子,我孩子的母親,因為一支來歷不明的口紅,就想要我受苦,甚至可能要我死。”
“我沒有!我真的沒有!”
“有沒有不重要了。”他疲憊地閉上眼睛,“林薇,我們離婚吧。”
“不!我不離!”我抓住他的手,“陳峰,我錯了,我真的錯了!你給我一次機會,我們重新開始...”
“怎么開始?”他睜開眼睛,眼里一片灰暗,“這次是芥末,下次是什么?敵敵畏?”
我癱坐在地上,渾身冰涼。
病房里只剩下監測儀的滴答聲。窗外天亮了,陽光照進來,卻照不暖這個冰冷的房間。
三天后,陳峰出院了。他沒有回家,直接去了酒店。
我每天給他發微信,打電話,他都不回不接。只通過律師發來離婚協議:房子歸我,孩子歸我,存款一人一半。
“陳峰,我們談談。”我堵在他公司樓下。
他瘦了很多,嘴唇還有些微腫。
“協議你看了嗎?”他公事公辦地問。
“我不簽。”
“那就法庭見。”他繞過我要走。
我拉住他:“陳峰,七年婚姻,你就這么放棄了?”
“放棄的人不是我。”他看著我,“是你放棄了對我的信任,放棄了溝通,放棄了我們婚姻的基礎。”
“我知道錯了!我改!我們去做婚姻咨詢,好不好?”
他沉默了很久,最后說:“林薇,有些錯可以改,有些傷愈合不了。每次看到你,我都會想起那支芥末口紅,想起在醫院搶救的感覺,想起你明知道我對什么過敏,還是選擇了傷害我。”
“我沒有想傷害你...”
“但你還是做了。”他說,“而比傷害更讓我心寒的是,你甚至不愿意先問我一句。七年夫妻,連一句‘怎么回事’的信任都沒有。”
他走了。我看著他的背影消失在寫字樓里,突然明白,有些東西一旦碎了,就真的拼不回來了。
一個月后,我在離婚協議上簽了字。陳峰把房子留給了我,存款多給了我十萬。
“孩子需要好的生活環境。”他說。
離婚那天,我們去民政局辦手續。出來時,陽光刺眼。
“陳峰,”我叫住他,“如果重來一次,你會告訴我口紅的事嗎?”
他想了想:“會。但你會相信我嗎?”
我答不上來。
他苦笑:“看,這就是問題。我們的婚姻,早就在日復一日的柴米油鹽里磨損了信任。口紅只是導火索,不是根本原因。”
他走了,開走了那輛車。副駕駛座上,再也不會有不屬于我的口紅了。
如今,離婚已經半年。我帶著孩子住在曾經的家里,每個角落都有陳峰的影子。那支不存在的口紅,像一個幽靈,游蕩在這個家的每個角落。
孩子問:“爸爸為什么不回家?”
我說:“爸爸媽媽分開了,但我們都愛你。”
上周,我整理東西時,在梳妝臺抽屜里發現一支沒用過的迪奧999。是我離婚后買的,一次也沒涂過。
我看著那抹鮮艷的紅色,突然想,如果那天我發現口紅后,不是偷偷抹上芥末,而是直接問陳峰“這是誰的”,結果會怎樣?
也許我們會大吵一架,但不會離婚。也許我們會坐下來好好談談,發現婚姻中的問題。也許...
沒有也許了。
我把口紅扔進垃圾桶。有些錯誤,就像這支口紅,鮮艷奪目,卻有毒。有些婚姻,就像陳峰的過敏,你以為只是小打小鬧,卻可能致命。
如今我終于明白,婚姻里最可怕的不是出軌,不是貧窮,不是爭吵,而是失去信任后的沉默,和沉默后的互相傷害。
那支芥末口紅,最終毒死的不是陳峰,而是我們的婚姻。
而我,將用余生記住這個教訓:溝通永遠比猜忌重要,信任永遠比證據重要,愛一個人,就要相信他,哪怕證據指向相反的方向。
因為懷疑一旦開始,就像投入水中的墨,會染黑整片海洋。
而有些錯誤,一旦犯下,就永遠沒有回頭路。
注:圖片來源于網絡,素材來源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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