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記者 陳家運 北京報道
1月20日晚間,七彩化學(300758.SZ)公告披露,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徐惠祥因名譽權糾紛被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先尼科”)起訴,涉案金額9000萬元。
此前,七彩化學于2025年12月24日公告,以名譽權糾紛起訴先尼科及其法定代表人,索賠5331.47萬元。并且,七彩化學方面公告直指先尼科存在相關違法生產行為。對此,先尼科于2025年12月26日發布聲明,稱七彩化學相關表述“惡意歪曲事實”,指責毫無依據。
被索賠9000萬元
根據七彩化學披露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收到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狀》《舉證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原告先尼科訴稱,七彩化學在2025年12月24日發布的一則公告中,毫無依據地指責其違法生產相關顏料及中間體,指稱其商業秘密侵權訴訟系“惡意訴訟”,并對先尼科法定代表人鹿傳欣進行不當指認。
先尼科方面認為,該公告經媒體廣泛轉載后,引發市場和公眾對先尼科的負面評價與誤解,嚴重侵害其名譽權,對正常經營造成重大沖擊。
基于此,先尼科提出四項訴訟請求:一是判令兩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為,刪除已發布的侵權信息;二是要求七彩化學以上市公司公告形式,并連續30日在多家權威媒體及公司官網刊登經原告和法院審核的道歉聲明;三是請求二被告共同賠償損失9000萬元(含為停止侵權支付的合理費用);四是判令二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針對上述指控,七彩化學在公告中表示,其針對先尼科提起相關訴訟是基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屬于正當行使訴訟權利,符合法律規定;公告披露嚴格遵循創業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則及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是履行合規義務、保障投資者知情權的必要舉措;且披露過程始終秉持客觀真實原則,不存在捏造事實、歪曲真相的情形,亦無故意損害先尼科名譽的主觀故意與客觀行為。
《中國經營報》記者就上述訴訟糾紛致電七彩化學,該公司相關人士表示需向領導匯報后答復。但截至發稿,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三年糾紛拉鋸戰
七彩化學與先尼科的糾紛始于2022年12月。
彼時,先尼科以七彩化學侵犯其PR254、P.O.73顏料及丁二酸二叔戊酯生產技術商業秘密為由,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索賠2.0047億元,后于2024年1月撤訴。
然而,爭端并未平息。先尼科隨后就相同事由訴至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并在2025年內兩度提升索賠金額。同年12月,該案索賠額提至4億元,被告也從七彩化學擴至其法定代表人、實控人及2名先尼科前技術人員。
七彩化學方面曾表示,近三年未收到先尼科完整證據材料。
在此背景下,七彩化學提起名譽權訴訟進行“反擊”。七彩化學方面公告指出,先尼科主張的相關技術專利過期逾20年,屬公知技術,其訴訟目的是阻礙自身入市。同時,七彩化學指控先尼科存在多項違法生產行為:PR254顏料年產量遠超環評許可產能10倍以上,相關產品未履行環評審批,且違法生產丁二酸二叔戊酯,年產千余噸危險廢物碳酸鋰卻無處置方案。七彩化學要求先尼科公開道歉15日,連帶賠償5331.47萬元。
2025年12月26日,先尼科官網發布聲明,直指七彩化學上述公告內容“惡意歪曲事實”,相關指責“均無事實依據”。聲明稱,七彩化學作為上市公司,其行為違反了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原則,散布不實信息已對先尼科名譽造成損害。
對于上述訴訟糾紛,記者致電先尼科問詢,相關人士表示需請示后答復。但截至發稿,記者未獲進一步回應。
此前,先尼科相關人士曾向記者表示,七彩化學所披露的內容為不實信息,公司已發布澄清公告予以駁斥,并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編輯:董曙光 審核:吳可仲 校對:宛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