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賢健出生于1982年10月13日,朝鮮咸鏡北道的一個小城。他身高約1米60,青年時期進入朝鮮人民軍服役并被選拔進入特種兵部隊,這段經歷讓他具備了嚴格體能訓練和一定的軍事技能。后來由于家庭變故,他被迫離開軍隊,被下放到龍北煤礦進行長達九年的勞動改造。
2013年7月21日凌晨,朱賢健偷越國境,游過了分隔中朝兩國的圖們江,進入中國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境內。他在中國境內進入村莊竊取他人物品,之后用刀刺傷一位發現他的老人并搶走財物。公安機關在當晚將其抓獲。法院于2014年3月25日判處其因非法越境、盜竊和搶劫等多項罪名有期徒刑十一年三個月,并處罰款人民幣16000元。這一判決中還明確了刑滿后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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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監獄服刑期間,朱賢健雖因表現良好于2017年和2020年分別獲得減刑,但他內心對未來充滿擔憂。根據公開報道,他原計劃于2023年8月21日刑滿釋放,并被遣返朝鮮。本應結束監禁的臨近讓他更加恐懼回國后將面臨的命運,這也是后來決定越獄的重要背景之一。
2021年10月18日傍晚,朱賢健在服刑期間策劃并實施了越獄。他選擇了監獄勞動結束時段,借助監工松散的時間窗口,攀爬出口區域的雨棚,利用簡易工具破壞電網安全設施。這一行動讓他跨越了監獄外圍電網,并翻越了約六米高的監墻。目前官方資料顯示,當時他在逃離過程中身體未受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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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越獄行動持續時間極短,僅約三分鐘左右。監控畫面顯示,他迅速行動,從屋頂跨越障礙至圍墻,并成功越過監獄圍欄。這起越獄事件隨后被監獄通報,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吉林市警方迅速發布懸賞通告,希望社會公眾提供有效線索協助抓捕,最初賞金為10萬元人民幣,隨后隨著追捕力度加強,懸賞金額一度提高到70萬元。
越獄消息發布后,當地公安機關成立了專項追捕小組,并通過設立檢查站、排查監控系統、擴大民眾協查等方式展開大范圍搜捕行動。警方公告中明確指出,他是危險犯人,具備一定的逃脫能力和潛在武裝能力,尋獲需謹慎處理。懸賞通告中對肖像特征、身高等信息進行了詳細說明,希望盡快鎖定其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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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賢健逃出監獄后,迅速進入野外環境。在逃亡期間,他行蹤隱秘,先后在吉林省多個地區活動。官方通報顯示,他曾在長春市棚戶區和湖區廢棄房屋一帶出現,并通過非法獲取生活必需品和穿戴物資以維持基本生存。警方組織大規模搜索,同時發動群眾提供線索,形成了遍布城市與鄉村的尋人網絡。
隨著懸賞金額不斷提升,追捕行動也愈發緊密。警方通過視頻監控分析、社區走訪和科技手段多線索追蹤,逐漸縮小了搜索范圍。新聞報道指出,這場追捕涉及大量警力投入,成為當時中國東北地區重大的公共安全事件之一。警方對線索的甄別及快速反應在整個行動中起到了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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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超過40天后,2021年11月28日,在吉林市豐滿區松花湖附近的一處廢棄景區,警方最終發現了朱賢健的藏身地點。據通報,他試圖繼續躲避抓捕,但在接近時被警察開槍制服并被擊中腿部。此后他被帶離現場并送往醫院治療。
關于這場追捕,官方媒體也報道了相關細節。警方稱,通過技術手段獲得的線索,以及群眾的積極協助,使得迅速鎖定逃犯成為可能。在這一階段,僅憑技術和人力聯合的追捕模式,就顯現出現代公安系統在處理跨區域逃犯案件時的效率與協同能力。
此次事件除了技術層面之外,也牽動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和討論。其中一些觀點認為逃犯的動機與他不愿返回原籍有關,評論中有對遣返制度的討論,也有對監獄安全管理的反思。官方回應主要集中在重申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逃犯的重要性,以及對公共安全的保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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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捕結束后,朱賢健的法律身份狀態將因越獄行為而進一步延長服刑期。根據中國法律,越獄罪通常伴隨加重處罰,這意味著他可能面臨更長的監禁時間。此外,在他刑滿后將再次面臨遣返處理。
整個事件從越獄到追捕再到歸案,歷時約40余天,是一起涉及跨區域、人力技術協同的復雜案件。警方的快速反應和懸賞機制最終促成了逃犯的歸案,這也對于今后類似事件有一定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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