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紅巖革命歷史博物館鎮館之寶是1941年2月1日總理寫給延安記者范元甄的一封信。
這封信的主角范元甄年輕時與江青、葉群等人齊名,被民間稱為“延安四美”。范元甄容顏俏麗、才華橫溢,17歲時就登上舞臺代表中國青年講話,其精彩發言,朝氣蓬勃的風采讓與會領導說:“這個人應當立刻發展她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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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元甄的丈夫李銳是毛主席的秘書之一,曾親口承認:“范元甄的能力在自己之上。”
當年延安舉行過一次關于憲政的演講比賽,范元甄扮演的反方代表竟然把正方代表給辯論倒了,引發轟動。這個事情在延安談論了很久,很多領導都知道了范元甄的名字。
有一次范元甄在清涼山的小路上行走,碰上主席帶著警衛員下山。
警衛員告訴主席這個女孩就是范元甄后,主席笑著向她打招呼,說:“小范同志你好。”
此后范元甄每次遇到主席,主席都會和她打招呼,這個待遇讓范元甄在延安聲名鵲起,被眾人傾慕不已。
年輕時的范元甄可謂是集三千寵愛于一身,意氣風發,但主席的另一個秘書陳伯達對范元甄的評價卻不高。
陳伯達說:“范元甄是一個只開花不結果的人,嘴上說得漂亮,經手之事往往半途而廢。”
范元甄1921年出生在漢口的一個殷實人家,她在抗戰初期擔任過郭沫若領導的政治部第三廳所屬演劇九隊負責人。
范元甄與丈夫李銳是延安才貌最相當的金童玉女。他們出生于殷實的家庭,從小接受過良好的教育,是自由戀愛結合,有共同的語言和理想,也是黨組織的重點培養對象。
1939年李銳利用赴重慶開會之機,和范元甄匆匆結婚,那一年李銳22歲,范元甄18歲。婚禮在八路軍重慶辦事處舉行,婚禮的攝影師是辦事處的葉常委,新婚的洞房是辦事處周書記的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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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元甄是一個有想法、事業心很強的女人,為此婚前她就和李銳約法三章,暫時不要孩子。因為當時的形勢和環境都還很嚴峻。
但對于兩個青春洋溢,充滿了活力的年輕人而言,這是不受控的。很快范元甄就懷孕了,為了不影響工作,她只能選擇了打胎。那時的醫療條件低下,打胎對女性的身體傷害非常大,為后來范元甄的身體留下嚴重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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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元甄性格非常強勢,且雷厲風行,凡事都喜歡爭一個輸贏,和李銳兩人為生活瑣事經常是三天一大吵,兩天一小吵。
李銳干脆選擇冷處理,坐在椅子上,背靠著墻,雙手交叉于胸前,雙目緊閉,一言不發。結果最嚴重的一次,李銳第二天臉上貼著膏藥去上班,看到人都不敢抬頭。
范元甄與李銳的感情在無休止的吵鬧中消磨殆盡,降到了冰點,兩人關系不和睦幾乎是公開的。
這也是李銳后來遭遇挫折后,范元甄第一時間站出來要求離婚,且在離婚冷靜期與他人好上的原因。這段經歷讓李銳很沒有面子。
1943年4月,在延安的一次特務排查中,李銳被誣陷為特務,被帶到延安保安處接受調查。
在丈夫李銳事情未定性之前,作為妻子的范元甄直接向組織打報告,申請和李銳離婚,說:“我現在終于想明白了,李銳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麻痹我,為了他的政治目的進行的表演,我現在對他已經毫無留戀了。”
組織對范元甄說:“事情還未清楚,李銳不一定是特務。你先不要急著下結論,先回去等結論。”
等待期間,范元甄此時與同事鄧力群走得非常近,溫柔相待,出雙入對。鄧力群是已婚人士,有妻子和孩子的。
1944年6月李銳洗清冤屈被釋放出來。這是一件高興的事,李銳回到家,見到久別重逢的妻子,正要傾訴衷腸。范元甄毫不留情地打斷他,說:“我在鄧力群身上重新找到了久違的愛情,我們已經兩情相悅,他答應離婚娶我,我們好聚好散。”
李銳心都碎了,轉身離開住所,并很快與范元甄辦理了離婚手續。李銳先遭陷害,后遇妻子背叛,大病一場,差點讓傷寒要了小命。
鄧力群和范元甄按今天的定義,都叫婚內出軌。無論在今天還是過去,都是不好的示范。
不久,鄧力群和范元甄在激情時,被鄧力群的老婆當場抓住,鬧得人盡皆知。
范元甄因此被下放到橋兒溝鄉去當鄉文書,鄧力群也被組織嚴厲批評。鄧力群不敢離婚了,和范元甄一刀兩斷,然后回歸家庭、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范元甄名聲掃地,降職降薪,也沒守住愛情。
為了消除不良影響和擺脫生活上的困境,范元甄厚著臉皮主動找到李銳認錯:“我錯了,當初是我鬼迷心竅了。衣不如新,人不如故,現在我真正知道你的好,你才是我的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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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銳本來不想復婚的,這也太沒面子了。但這件事情已經鬧大了,復婚是消除當前影響的唯一辦法,于是在各方勸解下,李銳不得不以大局為重,同意復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