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鹽瀆街道興城社區創元金域花苑小區的前期物業合同早已過期作廢,在這幾年物業管理服務中,業主提出了大量問題至今杳無音信(篇幅有限,僅舉一二):
一、物管會成員家屬代簽、物管會小區業主成員違建,虛構合同主體資格、偽造協議簽訂時間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至今未解決和處理。
二、小區公共設施任人侵占使用,公共設施收支管理混亂,天價審計費等問題。
三、2024年社區在小區民意調查弄虛作假。
目前又到年底物業公司催收物業費之時,作為小區的一個業主,談談幾點看法:
一、目前小區物業公司拿在手里的合同,是與物管會簽訂的,而物管會不過是非法定的臨時組織而已,是沒有權利代表業主簽訂合同,其法律效力待定,需由專有部分面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方可生效,因此目前物業公司無權直接向業主收取物業費,要收物業費,請物管會人員向業主收取。
二、收費前至少請做好如下事宜:
1、公共能耗費是按每平方0 7元預收的,下年要根據實際用量,與業主結算。
2、結清歷年來的公共設施收支賬目,對拖欠不交的,要追交到位。
3、解釋好那張按每平方一元收物業費的收據。
4、公開每年的收支情況,讓廣大業主心里有數,感覺如果按每平1.4元收費,收全了,物業公司簡直是暴利。
以上僅僅是個人看法,希望能拋磚引玉,讓其他業主批評指正補充。
關于此事,你怎么看?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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