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榆林市交通局發布,明確了網約車平臺、車輛及駕駛員的合規準入標準與辦理流程,看似為當地網約車行業規范發展劃定了路徑,實則反襯出當前榆林網約車監管的畸形現狀——一邊是官方出臺許可辦理細則,一邊是大量滴滴網約車司機因無法實現合法運營,屢屢被交通執法部門扣押車輛、處以罰款,而作為源頭責任方的網約車平臺,卻能肆無忌憚地持續派單,監管部門的選擇性執法,不僅違背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則,更寒透了無數底層從業者的心。
![]()
近期,榆林多地出現滴滴網約車司機被查扣罰款的情況,有司機僅因接單接送乘客,便面臨數千元甚至上萬元的罰款,車輛被暫扣期間的停運損失更是無人承擔,讓本就依靠跑車維持生計的普通勞動者雪上加霜。反觀滴滴等網約車平臺,在未取得榆林本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長期違規向司機派單,根據2025年7月施行的《榆林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試行)》,此舉已構成無證經營,理應被處以1萬至3萬元罰款,但監管部門卻對平臺的違法行徑視而不見、放任不管,將執法的利刃全部對準了弱勢的底層司機,形成了“平臺違法逍遙,司機買單受罰”的荒誕局面。
這種選擇性執法的邏輯,本質上是行政履職缺位,于法于理皆站不住腳。法律的公平公正,核心在于“過罰相當、權責對等”,網約車平臺作為經營活動的主導者和收益者,是違法運營的根源所在,理應承擔首要責任;而普通司機大多難以知曉平臺的許可辦理狀態,主觀違法過錯顯著輕微,卻要為平臺的違規行為承擔全部后果,甚至面臨執法人員開私家車攔車等程序違法的處罰,這不僅違反了《行政處罰法》的基本原則,更是對“強化平臺主體責任”監管要求的公然漠視。更令人不解的是,在交通局已發布許可辦理指南的背景下,監管部門未優先督促平臺完善合規手續、引導司機規范辦證,反而一味圍堵處罰,這種“重處罰、輕引導”的執法方式,根本無法從根源上解決行業亂象,反而加劇了司機與監管部門的矛盾。
市民之所以青睞網約車出行,根源在于當地出租車行業長期存在的諸多亂象未能得到根治。盡管榆林曾開展出租汽車服務品質提升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整治拼客、議價、繞道、拒載等問題,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這些行業陋習仍屢禁不止,部分出租車司機服務態度惡劣、違規經營頻發,嚴重影響了市民的出行體驗。不少外地游客反映,榆林是他見過全國唯一出租車拼車的城市。相比之下,網約車的便捷、透明、高效,恰好彌補了出租車行業的短板,成為廣大市民出行的重要選擇。如今,榆林作為陜西省第二大城市,作為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卻遲遲未能實現網約車的合法有序運營,既無法滿足市民日益增長的出行需求,也與城市的發展定位極不匹配,更讓外來游客感受到城市交通的不便,損害了城市的整體形象。
![]()
當前,“十五五”規劃編制在即,榆林正錨定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的定位,全力推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謀求更高質量的發展。城市交通是城市的“血脈”,更是展現城市形象、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窗口,網約車作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補充,其合規有序發展,不僅能完善城市交通體系,更能提升市民與游客的出行幸福感,為城市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在此,我們呼吁榆林監管部門摒棄失衡的執法邏輯,堅守法律的公平公正底線:一方面,加大對網約車平臺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平臺無證經營、違規派單等行為,督促平臺盡快完成合規手續辦理,履行主體責任;另一方面,優化執法方式,加強對司機的引導幫扶,簡化許可辦理流程,為司機合規辦證提供便利,同時持續深化出租車行業整治,徹底根治拼客、拒載等亂象,推動出租車與網約車良性競爭、協同發展。
期待榆林監管部門能正視當前網約車監管中的問題,及時糾正選擇性執法的偏差,讓執法既有力度更有溫度,讓網約車行業真正實現合規有序發展。愿在“十五五”發展的新征程上,榆林能補齊交通出行短板,完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讓廣大市民出行更便捷、更舒心,讓每一位外來游客都能感受到這座陜北名城的包容與便捷,以暢通的交通血脈,滋養城市發展活力,助力榆林實現更高質量的跨越發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