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歷代王朝中,清朝是最值得重視的少數幾個王朝之一。她統治中國長達二百六十余年,集歷代之大成,取得了多方面遠邁前人的成就。其中,最需要大書特書的業績,就是提出“大一統”的新觀念,破除千百年來“華夷之辨”的傳統觀念,成功地建立了空前“大一統”的一國多制的多民族國家。
“大一統”是孔子《春秋》所闡發的政治理念。如《禮記》為“大一統”作了最通俗的解讀:“天無二日,土無二主,家無二尊,以一治之也,此即大一統之義也。”據此可知,“大一統”的含義,即天下統于一個政權,一個政權統于一“主”;主張國家統一,反對分裂。西漢著名的儒家學者董仲舒即曾高度評價“大一統”:“《春秋》大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強調“大一統”是社會運行的一條法則,古今通用的準則,“六合同風,九州共貫也”。歷代政治家皆以“大一統”為其政治理想,以統一國家為己任。因此,不論國家分裂多久,遲早會歸于一統。很可惜,迄今有關孔子及儒家學說的成果,很少提及“大一統”,更談不上研究。當然,清朝實踐“大一統”也不被人們所認識,因此無法對清朝作出正確的評價。
應當指出,儒家所主及歷代皆實踐的“大一統”存在嚴重缺欠,這就是把“四夷”的少數民族排除在外。春秋時期所倡“大一統”思想,可以概括為“尊(周)王攘夷”,正如漢代史學家班固所解釋:“帥諸侯,朝天子,正天下文化,興復中國,攘卻夷狄。”這就把“夷狄”排斥在“大一統”之外,此即“內諸夏而外夷狄”之意,又有“內中國而外夷狄”之說,將華夏后來稱漢族者視為“內”,周邊少數民族則為“外”。將兩者加以嚴格區分,故其“大一統”,重在“諸夏”的統一,而“夷狄”不過是“諸夏”的附庸。秦始皇筑長城,成為區分華夷的一道新的天然分界線。《漢書》稱:“秦始皇攘卻戎狄,筑長城,界中國。”長城即“為中國之竟(境)界也”。自秦以后,直至清以前(元除外),歷代固守長城,成為千百年來“華夷”的分界線,“大一統”則止于長城腳下。但是,歷代并不放棄“夷狄”,恰恰相反,他們將“夷狄”收為附屬,實行朝貢制,與中央王朝保持臣屬關系。從廣義上說,居住在邊疆地區——長城以外的民族也涵蓋在“大一統”之內,卻不是完全的、徹底的“大一統”,僅屬于形式上的“大一統”。因此,歷代“邊患”不絕、征伐不斷、戰事不息,就在于這種形式上的“大一統”,并沒有真正將邊疆與民族實行如內地郡縣制的管轄制,每當中央衰落,或“夷狄”強盛之時,就會發生“內憂外患”。
可見,“大一統”的基本問題,就是一個民族問題。直言之,唯有解決少數民族的真正統一,也就真正實現了國家的“大一統”。在清以前,這個困擾歷代王朝千百年的“老大”難題,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
在簡要地概述“大一統”的起源、含義及歷代實踐之后,我們才能認識到清朝實踐“大一統”的劃時代意義。
清朝“大一統”的思想,源起于清入關前的一個時期。起初,努爾哈赤創建后金政權,占據遼東,掠漢人為奴,“誅戮漢人,撫養滿洲”。努爾哈赤嚴格區分滿漢,排斥漢族。他站在滿族的立場上,視漢族“非吾族類,其心必異”,同樣是“華夷之辨”的一種民族觀念。皇太極即位后,明確地表達了他的民族新觀念,宣布“滿漢之人,均屬一體”,無論是法律審判、承擔差徭或公務,滿漢人不得有所差異。十年后,他進一步重申:“滿洲、蒙古、漢人,視同一體。”即予以平等對待。他把他的民族新觀念,皆付諸實踐,如改善漢人的生活狀況,給漢人以新的社會地位,優禮漢官,將其吸收到國家各級政權,等等。后金轉危為安。皇太極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新的民族政策,反映了民族觀念的重大變化,不僅壯大了后金的實力,而且也為未來建立“大一統”的多民族國家開其端,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實踐很快證明:清入關后,皇太極的子孫們承襲他的民族新觀念,不斷突破“華夷之辨”的舊傳統,把民族“大一統”的新觀念推向新的發展階段。
順治帝不只是繼承了皇太極的皇位,更重要的在于繼承了其新的民族觀,并把它發揚光大。他君臨天下,面對遠比東北地區更為廣大的漢族人民,反復倡導“滿漢一體”的新觀念。他說:“歷代帝王,大率專治漢人。朕兼治滿漢,必使各得其所,家給人足。”他指出歷代“專治漢人”,排斥“四夷”,實際就是對“華夷之辨”的批判,引導“滿漢官民,俱為一家”。
康熙帝又把前輩們的“大一統”事業推向前進,明確提出“天下一家”的思想。他所說的“天下”,包括滿、漢、蒙及其他各民族;視為“一家”,體現出“中華民族”為一體的大民族觀。這就與歷代漢族王朝所主的“漢人天下”觀劃清了界線。他的一項最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舉措,就是于康熙三十年(1691)宣布廢除長城:從此不再修筑長城,長城萬里不再設防。廢長城,也就撤除了分隔“華夷”兩千年的一道藩籬,取消了分別“內外”的界線,也就使“華夷之辨”失去了存在的依據,實現了康熙帝的“中外一視”的政治理想!
從理論上批判“華夷之辨”,正確闡述“大一統”思想的,當推雍正帝。《清世宗實錄》、《大義覺迷錄》等典籍已記錄了他的精彩論述。他講,清朝“所承之統,堯舜以來中外一家之統也;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禮樂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追根溯源,“華夷”各族,自堯舜以來,皆屬“一家之人”,如“滿、漢各色,猶直省之各有籍貫,并非中(國)外之分別也”。各民族之人,只有“籍貫”之不同,不能分為“中外”。他痛斥著名學者王夫之、呂留良等人鼓吹“華夷之辨”,說:在“天下一統、華夷一家之時,而妄判中外”,是“逆天悖理”!對于他們指“夷狄為異類”即“禽獸”,雍正帝斥為謬言,指出:人與禽獸之分,在于能否行“倫常之理”,豈能以華夷——不同民族“而區別人禽”呢?
雍正帝的理論批判和闡述,放在三百年前,實為前人所未發,為同時代人所未識。雍正帝不愧為一個思想家和理論家!
雍正帝的論證,標志著清朝民族“大一統”新觀念的理論體系已經形成,是對儒家“大一統”理論的劃時代的發展。清朝堅持“大一統”,為中華民族的“一體化”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清朝的民族新觀念及其政治實踐,在今天仍有不可估量的指導意義。
來源:《歷史學家茶座》第15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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